經過三周的審判,陪審團終於裁定薛乃印殺害其妻劉安安的罪名成立。這個宣佈距離2007年9月劉安安被謿⒁呀浺荒炅憔艂月;距離薛乃印2008年3月從美國押解回紐西蘭也是一年有餘。無論如何這個姍姍遲來的正義總算給劉安安的在天之靈有了一個交待。
中國有句古“殺人償命,欠債還錢”。但在紐西蘭這個無死刑罪的國家,要薛乃印“償命”是不可能的。在陪審團宣佈之前,就連是否能將薛乃印定罪都成了懸在我心裏的一塊石頭,特別是前不久大.衛本被無罪開釋後。在紐西蘭這個自由的國家什麼都自由,有時也包括有犯罪的自由、犯罪後逃脫懲罰的自由。因為你是否犯罪僅憑陪審團簡單的兩個字“Guilty”或“No guilty”。
陪審團說出“Guilty”或“No guilty”這兩個字要花費納稅人大量的金錢。僅薛案傳召的證人就有95人之多,更不用說警方從立案、抓捕、收證、取證整個過程的花費。可見犯罪比判罪要容易得多。
無論如何薛乃印被判有罪了。但案件並沒有結束,不但薛乃印自己在法庭上大喊“無辜”,而且陪審團的部分成員還為他流下了眼淚。看來官司還有得打,最後鹿死誰手還難預料。
如果薛乃印被判罪屬於冤枉,那麼死去的劉安安又該算什麼呢?我真的被這個沒有黑白的“自由社會”搞糊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