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的艳丽,反映到文化上,便是文化诸多事件上的那层浓浓的商业口红。
众所周知,香港有“亚洲盛事之都”的称誉,多爱举办一些大的文艺活动。如亚洲艺术节,香港艺术节,香港国际电影节,艺穗节等等,在国际上也都有一定名气。但如你所知,这些节日的举办,更多是侧重其商业和旅游的经济价值。正所谓:文化搭台,经济唱戏,可算一点不假。而香港的文人,也未能免俗。我们都知道一个事实,那就是香港文人能量大,爱折腾,多是商文两不误。如我们熟知的“天皇巨星金庸”,不但武侠小说写得好,同时也是个非常成功的报人和企业家。其他文人也多如此,常兼有各类商界职务,或策划,或董事,或自理公司,或独创报刊。便是独立些,专一点的,也多是受聘各大报刊的专栏作家。商界有商界的规矩,上了套的文人,自然无法由着自己的性子来。冷冰冰的商业契约,如紧箍咒一般,像催命符一样,不但限制了作家创作的自由,也稀释了文人斗量的才情。大多香港文章,给人的明显感觉就是“水”得很,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
从文化意义上讲,娱乐文化,滥情作品,便是纵有正面意义,也总是因为沾有过多的商业色彩,而显得货不真,价不实。从某种意义上讲,文化避不开商业,也没必要避开。但商业绝不能代替文化,也不能包揽一切。换句话说,娱乐只是文化的一部分,而不能涵盖全部。如果一个城市里充斥民众精神世界的,铺天盖地的多是色情、暴力、艺人脸蛋、模特大腿、八卦的个人隐私和无聊的插科打诨,这绝对不能算正常。但不幸的是,香港正如如此。曾被讥讽为“文化沙漠”,又自鸣为“经济动物”的香港,似乎精神上也只求于近乎本能的“低级需求”。想想看,这实在不是一件令人高兴的事。
当然,沙漠里常存绿洲,香港也有文人,而且还不少。便是近年来单从香港移居到海外的,就有200多名。香港文人普遍有一个特点,那就是多产,美名曰:“文快如风”,或称“快手高手多面手”。自然,商业背景下的文人,多以“煮字谋稻粱”,实在不容易。为了混口饭吃,只好什么都敢写,什么都能写。香港的读者群体以小市民为主,自然品位不免投其所好。模仿,滥情,顺大流,自是省力又赚钱的好办法。对此,也就不难理解当年叶灵凤老先生“香港有许多小说,只是创作太少了”的感叹了。
香港还有个艺展局,对于文化事件及个人,多持鼓励态度,每年都有相当数目的赞助。实事求是地讲,香港举办的“纯文化”活动,绝不比大陆差,也不见得少。平心而论,香港也有不少在不同领域各有建树的作家。如武侠,如散文,如新诗,都有一批相当优秀的作家。然而,香港缺少一种大气、持久、浓郁的文化氛围,难以形成特定的人文精神凝结。于是,香港的文学,香港的文人,只好在商业的喧闹和摆弄中,或安于现状,或疲命生计,不可能“十年磨一剑”了,不可能“两句三年得”了。若要如此,没有精神支撑,没有低线保障的香港文人,只会被这“低效率”困死在体面的西服底下。
生存压力的相对紧张,人文精神的自我迷失,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创作”的严谨和挚诚态度。或切点风干的乡愁,伴些莫名的洋字,沏一杯怪味的文化奶茶,或拾些难考的牙慧,抓把另类的典故,熬一锅混杂的精神稀粥,描描情绪,凑凑字数,多是他们的拿手好戏。文风立意上,多是圆滑,多是自我,多是浮躁,多是媚俗。当然,也有例外。如我最敬偑的一个香港作家是林爽。她在40岁时随夫移民新西兰后,利用3年时间获得纽西兰合格教师文凭,接着又取得奥克兰大学教育学士。自然,最令我敬偑的不是她的努力刻苦,而是她的大气。她花了8年时间研究毛利族的历史和现状,并出版《纽西兰的原住民》一书。对于一个华人作家来说,这非常难得。因为她终于走出“华人华文”的小圈子,把笔触伸向更广阔的人文空间。便是这一点,便是她一个,已经足使香港文人都来骄傲一把了。
但从整体意义上讲,香港文化还是苍白得有些难堪。零星的涂抹,便是有神来之笔,也是细细一线,可怜得几乎看不见。便是套上绚丽的包装,挂上精美的首饰,也无法改变它瘦弱的风骨和病态的模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