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监管政客经费开支的机构——Parliamentary Service最近又获得新的权力,可以要求债务追讨者对那些被发现有违规动用公款的国会议员和政党采取行动,以防止2005年大选余波再次发生。
国会服务部Parliamentary Service可以把日后被认定的、一个政党或国会议员无权进行的任何支出作为债务来收回——例如随意做的变相的选举广告等,而在此之前,这类还款完全依赖于施加政治压力。
2005年大选之后,7个政党中有6个被审计总长认定违规用于竞选广告的国会拨款总计达到117万新元,其中只有新西兰优先党主动偿还了59,906新元。
由于没有法律义务要求他们这样做,因此只有在强大的舆论压力之下,有些才会犹犹豫豫地同意偿还。
去年底通过的选举法改革之一,就是授权国会服务部,可要求各政党对日后被发现无权使用的任何数目的公款经费予以偿还,即便是无意的支出。
各政党要求动用公款进行的任何广告宣传都必须经国会服务部批准。
这些更严格的规定将在大选之前的三个月内实施,以有效禁止各政党为鼓吹各自的政策或宣传自己,利用公款来制作宣传小册子和广告。这种广告宣传最突出的例子就是工党的承诺卡。
在过去几年里,公共经费只被禁止用于直接的拉选票活动。今年对“竞选广告”的更宽泛的定义将在大选期间实施,包括那些看似平凡但可以动摇选民和有效地排除其他的任何竞选材料,如选举办公室的标志和为竞选举办的讲座而做的广告。
在上届大选中,工党的支出包括7.4万新元用于它的财政预算案宣传传单,绿党在其总额为150万新元的竞选开支中,包括了国会服务机构资助的18.7万新元的广告经费。2008年的大选监管时期很长——从1月1日开始,大多数政党采取了谨慎的做法,把那些打擦边球的开支也罗列成与竞选有关的经费开支。
由于经济衰退政治捐款已经不足,而新的限制将会使竞选财政更加恶化。工党主席Andrew Little说,对政党的捐款将会更加不情愿,主要归结于经济衰退。
2011年捐款
(括号内为上届大选时的捐款限额)
*匿名捐款最多允许1500新元(1000新元)。
*捐款达到1.5万新元(1万新元):该党应有捐助人的详细资料,但不必公开披露。
*捐款超过1.5万新元(1万新元):捐助人的详细资料应在大选之后/年报时披露。
*捐款超过3万新元(2万新元):捐助人的详细情况应在10个工作日内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