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年50歲,如今返回奧克蘭居住的紐西蘭婦女Felicity Drumm,於17年前嫁給了現年52歲的Malcolm Webster,當時她並不知道,早先他已經謀殺了他的第一任妻子Claire Morris。
如今Malcolm Webster被控的罪名計有謀殺、企圖謀殺、詐欺與偷竊等,本案現正由英國Glasgow 的高等法院審理中,並定於2011年7月宣判。
Felicity Drumm於2011年5月22日接受英國記者的訪問時,一開口就說:「我以為他愛我,豈知他是另有所圖」(I thought he loved me... he had another agenda)。從12年前,他就開始謀害我,其間他曾製造過假車禍想要我的命,在我懷孕時想要毒死我,也曾想要燒死過我,幸虧我命大,終於活到了今天。
毆妻、虐妻案時有所聞,但是長期的蓄意謀害自己的妻子,而且不是謀害一個,是娶一個謀害一個,像這樣犯下「殺妻罪」(uxoricide)的案例,的確是非常的少見。這樣做的人,如果不是財迷心竅,可能就會是精神分裂或是人格異常。
在過去,結了婚的男女,不論感情變得怎麼樣,假如是生活還能過得下去,大部分人其實都會選擇能聚就不散,勉為其難的努力繼續,尤其是有了小孩之後,考量的因素更加複雜,絕不會輕易的做下離婚的決定。
像前一陣子澳洲的Tania Simpson與紐西蘭的Paul Rogers,倆人相愛了8年,而且還生下了1子1女,但是女方到了最後,卻是寧願追求自己的「性福」,而不顧自己親生兒女幸福的案例,在如今的這種社會中,已經是越來越多了。
很多嫁錯丈夫的女人,除了必須付出自己的青春、快樂、尊嚴之外,最後連生命也失去!太多的情殺案,突顯人們在感情世界中處理態度的錯誤、對兩性關係的認知不當、對女性生命的歧視,也突顯男性自以為是兩性世界的統治者而對女性擁有生殺大權的謬誤。
如果說,「問世間情為何物,乃是一物降一物」,不管是男的降女的,還是女的降男的,但降的意思決不是要殺掉對方,就算是在愛的世界裡沒有人是錯的,但殺人總是犯法的,雖然在紐西蘭殺人是不用償命的。
也有人認為,人只有在能自立自強時才有能力與資格去碰觸到愛,當人軟弱、想找愛情來當依靠時,這種愛情本身就是不可依靠的,它會成為日後傷害自己的根源。很少人能真正領略到愛情的本質是一種無條件的付出,所以往往在浪漫的愛情褪去之後,接踵而至的只是失望與怨恨。
情殺事件不盡然是與年齡、學歷、家庭背景、職業類別,有著因果式的對應關係,這就是何以同樣都是面對情感的折敗與不甘,有的採取的是玉石俱焚的共輸目的,有的卻是選擇獨自承擔這一切的無奈與悲情。
在半個世紀以前,一個男人以握著的拳頭(closed fists )毆打女人,會被認為是一個「卑鄙的懦夫」(despicable coward)。根據聯合國的統計報告:在紐西蘭的婦女被殺事件中,有半數的婦女,是被她的姘夫或前任姘夫所殺死的。
婚姻的幸福與否,是需要夫妻兩人不斷的學習成長,互相包容、尊重,適時的表達自己的感受,把愛與關懷說出來,讓對方也知道你的感受,如此兩人坦然相見又互相尊重保有隱私,衝突的發生自然減至最低。
幸福的婚姻沒有不勞而獲的,想要深深的被愛,就必需深深的去愛人。也有許多人是在有了婚姻關係之後才發現,不同環境成長的兩個人,想要生活在一起,確實是困難重重的。
夫妻之間相處最大的難題,不是只是維持一種靜止的相愛,太多的期望或幻滅,都會影響彼此的真愛的,如何在變化的社會中,雙方不斷成長的過程中,依然使彼此的關係歷久彌新,愛情永存,唯有正確的婚姻觀,才能促進和諧的兩性關係,因此如何讓夫妻在不斷變遷的過程中穩定的成長,才是婚姻最大的挑戰與藝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