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教婦女的面紗
作者: 邓荣进博士
人气:
日期: 2011/7/11
根據2011年7月5日,紐西蘭媒體的報導,有2位來自回教國家的女性,因為臉上蒙著面紗,結果都被奧克蘭的公車司機拒絕登車,其中有一位來自沙烏地阿拉伯的女學生,在被拒登車後,還在大街上嚎啕大哭了起來,另外一位來自回教國家的女士則被要求將面紗拿掉。
這
兩位同一家公車公司的司機,如今都被公司送去做心理治療,結果是這兩位司機都患有「面具恐懼症」(masko
phobia)。所謂「恐懼症」,是指對某種不具任何傷害性事物的不合理的恐懼反應,即使當事人明知不會受到傷害,但仍無法控制自己的恐懼情緒,恐懼症患
者所表現出的焦慮乃是由特定的對象或情境所引起的。
女性蒙著面紗是回教國家的傳統,在回教國家的大街上,只見女性身著長袍,臉上皆蒙著一層面紗,除了一雙明眸流露在外,其餘的都裹在面紗下。這樣的女性在紐西蘭也可經常見到,上述的兩個例子就是。
回
教女子的行為與衣著是相當保守的,回教女子通常用圍巾或面紗遮蓋她們的頭,她們也遮蓋手臂至手腕,大腿至腳踝。用黑色的裝束或面紗掩蓋面部,據說是地方的
一種風俗習慣,而非強制要求。這種全臉面紗只露出眼睛的叫niqab,全身式罩袍,眼睛部位則以網紗遮住的叫burqa。
就在紐西蘭許多
的政治人物,為此事發表談話,要求全國民眾對戴面紗的女士要容忍的前一天,我們的鄰邦澳洲新南威爾斯州的總理歐法拉Barry
O’Farrell宣佈,今後該地的警方在街頭臨檢時,如果懷疑某人或某位汽車駕駛可能犯罪,如果對方是一位回教蒙面的女子,警方可以要求對方掀開面紗,
接受檢查。
2010年有一名澳洲回教徒女子交通違規,誣告警察強行拉開她的面紗。為了避免類似爭議再次發生,新南威爾斯州如今宣佈,警方有權要求回教婦女掀開面紗。
歐
洲回教人口最多的法國,於2011年4月11日,成為全球第一個禁止回教婦女在公共場合戴全臉面紗的國家。法國的這項法令規定;若屢次堅持在公共場合戴面
紗,將罰款150歐元,並要上公民輔導課。對於強迫他人戴面紗者,處罰更重,可能判處1年徒刑和3萬歐元的罰款。這項法令明顯是針對強迫婦女蒙面的父親、
丈夫和宗教領袖。
法國總統薩科齊(Nicolas Sarkozy)於2010年時,就曾公開表示,回教婦女的面紗如同女性枷鎖,剝奪她們的身份及社交,有奴役及貶低的意思,在主張男女平等及自由價值的法國,這些服飾是不受歡迎的。
法
國約有500萬回教信眾,其中只有約2,000人披面紗,法國國會有一跨黨派的委員會曾諮詢及研究了半年多,在國會曾提出18項建議,其中回教婦女日後出
入政府場地及乘坐交通工具必須除去面紗,若不合作,將不會獲得服務招待。另外,當事人雖然不會被拘捕及罰款,但當局可能拒絕簽發或褫奪居留權及公民資格。
關於回教婦女的面紗,如今有兩種對立的觀點,有些人認為面紗是回教婦女受迫害的象徵,面紗使婦女與外在社會隔絕;另外有些人則說,不允許回教婦女戴面紗,是缺乏多元文化的包容性,是宗教迫害與種族歧視。
1970年代後期,興起於回教世界的「重戴面紗」(Re-veiling)運動,扭轉了回教婦女對「面紗」的原本看法,並注入了更深的宗教信仰與認同。「面紗」除了是宗教信仰上的表現外,也代表回教社群與信仰上的認同。
藉著「重戴面紗」的運動,回教女性將面紗視為宗教信仰,甚至是民族意識的象徵。回教女性重新戴上面紗後,自覺與異教信仰者和其他族群有所區別,同時也代表了她們對宗教信仰的忠誠。
声明:作者原创文章文责自负,在澳纽网上发表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手机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