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之所需 民之所欲
作者: 邓荣进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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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1/7/19
根據紐西蘭電視一台Colmar-Brunton
,在2011年7月9日到13日,所做的民意調查顯示:執政黨的民調雖然仍是遙遙領先,但是除了最大的反對黨之外,其他的小黨也有調整,這次的民調也顯示
出,「綠黨」由原先的6%升至10%;「行動黨」由原先的2.5%升至3.1%;「毛利黨」由原先的1.4%升至3%;可見在今年底的大選中,紐西蘭的小
黨仍有伸展的空間。 如今所顯出來的民意,主要都是在經濟與稅務方面,其他每年大選都要提出來討論的政策,像是醫療、教育與社會治安等問題,如今還
沒有浮出檯面。雖然反對黨早在一個月前就已決定了排名的人選,但是執政黨至今仍然是老神在在,並且還放出話來說,現在,仍在亞裔與島民中,尋找具有影響力
的候選人。 選舉就是根據民意,也就是依照民之所需,民之所欲,來改變現行較不受民意支持的政策。也就是在大選前,由各個政黨提出不同的選舉議題及政策,讓選民對這些議題與政策能有正確的認識與瞭解,供其做最後投票時的選擇。 因此,任何有關本次大選的議題,都應該要讓選民們知道,要對選民做說明、要讓選民們討論並做意見陳述,如此選民們才能對選舉議題有正確的認知,到了投票日,才能做出最正確的決定。 我們中國人一向認為:「民為邦本,本固邦寧。」經濟政策涉及到老百姓的衣食住行、安危冷暖。而保障和改善老百姓的生活,就是政府發展經濟的首要目標,也是擴大國內需求,促進經濟繁榮所必需做到的「最基本的要求」。 如
果我們要國家變得更繁榮,政府就必需經常隨著社會的需要,來改變現行的法律與政策,這就是所謂的:「治世不一道,便國不法古」。也就是說:執政黨必需隨著
社會的不斷進步與改變,其所使用的法律與政策,也要隨時做出調整與修正,所以說,「聖人不法古,不修今。」法古則後於時,修今則塞於勢。 改變法律
與政策是適應潮流之所求,是順民所需,因為人民的需求隨時都會有所不同,治法因此也不可以承襲,所以不法古,在於「慮世事之變,討正法之本,求使民之
道」。法律與政策,都是治國的工具,前者,所以愛民也;後者,所以便事也。是以聖人苟可以強國,不法其故;苟可以利民,不循於體制。 如今紐西蘭所
有的政黨,為了要獲得民意的支持,都是高唱「以民意為依歸」的口號,依其本意看來似乎是很正確的,其實這樣做經常會迷失在民意之中。因為「以民意為依
歸」,非常容易導引到「符合人民需求做事」的陷阱。以這個原則施政,雖然能開創一定程度的成長與繁榮,但也容易帶來社會亂象,並不是民眾長久之福。 在
施政的哲學思考上,「民之所欲」遠低於「民之所利」的境界。因為「民之所欲」往往是盲從的,甚至於不符「民之所利」。以民之所「利」做決策,需要執政者
「極大的勇氣」,包括違背民眾的短期利益。因此執政者必須具有宏觀的視野與遠見,了解民眾的最大利益,以及長遠利益之所在,堅持原則貫徹執行。 以
民之所「利」做決策,這種施政作為,也許無法立竿見影或者獲得民眾的立即支持,但是慢慢的會顯現它帶來的廣大與長遠利益。唯一要注意的是,「民之所利」要
強調「多數」的利,以及「長遠」的利,否則會被不同的私利與短利組織影響而動搖立場,這些組織甚至包括了所來自於自稱代表民意的立法機構。 如果一個政黨對民之所需棄如鄙履,對民之所欲無能為力,對民之所望不聞不問,那這個政黨就不可能獲得民意的支持,失去了民意,就等於是失去了執政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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