骂警察的歌星也要爱警察了
作者: 杨元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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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1/11/8
上周四晚上,在报社旁边的Vector Arena体育馆,大批本地乐迷蜂拥而至参加了2011 Vodafone 新西兰音乐大奖赛。
有位本地歌手,名字叫做Tiki Taane,在大奖赛上夺得了三个奖项——最佳男声独唱、最佳电子音乐和最佳毛利歌曲专辑。
说起来,今年4月份的时候,这名歌手曾经因歌获罪,被警方逮捕过。据说,当时满脖子纹身的他正在Tauranga的一家酒吧里引吭高歌,歌词里有这么一句“F*** the police”。就因为这句歌词,警方要检举他辱警的不良行为。
这项指控最终在9月份的时候被警方撤销了。同时,这件事也给各位读者提了个醒——别不把警察当人,酒吧里的一句歌词都能抓到错处,他们的耳目比我们想象的要灵敏、精细和周密得多了。
当晚的大奖赛上,歌星Taane在一片欢呼声中登台献演,开唱《自由歌唱》(Freedom to Sing)。
这时候,在他身后的舞台上,忽地出现了四名身穿警察制服的健壮男子,知道他前科的,乍这么一看,还以为是他又唱错了什么,警察一付要来把他拘捕归案的架势。
演出没停下,继续进行,原本紧张的气氛慢慢缓和了下来,台上穿制服的人却丝毫没有动手抓人的意思。相反,他们开始脱掉身上的背心什么的,和Taane玩到了一起,成了名副其实的“love police”(爱心警察)。
这时候,观众们才开始醒悟过来:这4个“家伙”根本就是伴舞的演员,他们身上的警服无疑就是用来吸引观众眼球的噱头。
来自亚洲的观众或许会赞叹说,新西兰的艺术环境真是太自由了,连演员都可以穿上警察制服上台表演。要换了在我们原来那里,这样的情形一定不敢想象。
另外一件事也是他们想象不到的。原来这次看似自作主张的警察制服舞台表演,是早在一个月前由Taane向警方申请的。他当时希望能够聘请几名货真价实的警员上台演出。警方虽然回绝了他的申请,但同意他的演出中可以使用警服道具。
关于那次“F*** the police”辱警事件,警方也似乎给了他一个非常体面的解决方案——他去担任了一个本地区家庭暴力基金会的发言人,负责把那些有家庭暴力问题的年轻人招揽到基金会的旗下,以此将功赎罪。
常务警察局长Viv Rickard还高调地恭喜Taane在大奖赛上获奖。
警方如此关照,怪不得有观众说,Taane也要开始爱警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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