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2011年11月23日的紐西蘭全國新聞中,報導並廣播了一件發生在基督城的擾亂選舉事件。發生的時間是11月22日週二晚上,地點是基督城市中心
Worcestor路上的一個「2011年國會選舉基督城候選人政見發表會」。當時在會場中,有「國家黨」、「工黨」、「綠黨」、「保守黨」等黨派的國會
議員候選人,正輪流的在發表競選演說。
當會議進行到一半時,突然擁進來15到20位蒙著臉,身穿戰鬥服裝,腳著重型戰鬥靴的「好戰團體」示威者,其中唯一沒有蒙面的是前任「國家前線」(National Front)的領袖Kyle Chapman,他手中拿著一個輕便型的手提擴音器。
當時,在會場中的所有群眾,特別是上了年紀的老人,都被這種恐怖的場面給嚇壞了。當Kyle Chapman企圖要發表演講時,便被會場的工作人員出面阻止,大約二、三分鐘之後,這些人便離去。這些人的這種舉動,後來被形容是帶有威脅性的擾亂選舉行為。
對於實行民主制度的國家來說,選舉是一件非常慎重及嚴肅的事。在選舉的過程中,絕對不允許發生任何擾亂及破壞選舉的事情發生。這些行為包括:以強暴脅迫或
其他非法的方法,妨害他人自由行使法定的投票權;要求、期約或收受賄賂或其它不正當利益,而許以不行使其投票權或投給特定的對象;以生計上的利害,誘惑投
票人不行使其投票權或投給特定的對象;以詐術或其他非法的方法,使投票發生不正確的結果或變造投票結果;虛偽遷徙戶籍取得投票權;妨害或擾亂投票以及刺探
投票內容,這些都是違法而且是會受到制裁的。
選舉常常會變成候選人之間相互攻訐、惡鬥八卦、互揭瘡疤與扯後腿、狗咬狗一嘴毛的殺戮戰場,但這卻是每個候選人甘心情願全身投入的一場惡鬥。權利誘人,當選後所帶來的利益無限,自然使得有些候選人,為了勝選,無所不用其極,甚至鋌而走險。
政界人物在選舉宣傳時,會向一些團體提供特殊利益,以取得其支持,這便是一種政治腐敗的行為。政治獻金可以不是賄賂,而且是維繫民主的必然現象,清廉的政治人物也必須直接或間接利用政治獻金來選舉。
許多國家有法令來判斷政治獻金是否是賄賂。大體上來說,沒有附加條件的捐獻叫政治獻金,有附加條件的便叫賄賂,尤其是財團所給的政治獻金,更需要有公平而且明確的規範。
民主的可貴,在於可以透過制度來提供人民自由參與政治,以及政黨之間可以有公平競爭的機會。而人民參與、政黨競爭的主要方式,就是透過選舉的運作,所以選舉便成為民主政治最主要的表現形式,以及判斷國家民主發展的指標。
重要的是,我們決不可以粗率地將選舉等同於民主。因為選舉假如不符合公平、公正、公開的基本原則,這樣的選舉不但只是徒具形式,而且還有害國家民主的發展。
有鑑於此,美國民主理論大師道爾(Robert
Dahl)在其所寫的「多元政治」(Polyarchy)一書中便指出:要使民主政治存在,能讓許多人可以表達、彰顯其喜好,而且政府也能夠對民眾的表達
與彰顯的喜好,平等地加以權衡,社會制度就必須提供至少八項保證,其中一項保證就是「自由與公平的選舉」。
Robert Dahl更據此進一步地說明,如果沒有自由與公平的選舉,社會中反對的力量就無法經由體制內的管道實現其理想,而且在缺乏反對力量的情況下,民眾在制度上的參與權,事實上就失去意義,而政治也無法公平、公正地發展。
換句話說,一個政權縱使容許民眾以選舉的方式參與政治,卻在實質上不當濫用行政資源與司法權力打擊在野政黨,使選舉淪為不公平、不公正的一場爛戲,那麼這樣的政權仍然是一種霸道的政權(Hegemony),而不是真正的民主政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