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已经签发了《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该条例自2010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根据这个条例,2010年11月1日起,中国将实行第六次人口普查。普查的对象是中国国境内的自然人和在中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
这次人口普查和我们新西兰华侨、华人相关的部分,是在户口普查前的户口整顿工作项目里,明确规定,注销出国定居应注销但未注销的户口。在上缴户口本、注销户口的同时,华侨、华人原持有的《居民身份证》也要注销。6月30日上午,由新西兰权益和政策研究会召集、各华人协会积极参与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和海外华侨、华人权益保护”的研讨会,在奥克兰北岸Northcote举行。
新西兰权益和政策研究会会长何钿女士,首先向大家介绍了代表中国驻奥克兰总领馆来听取意见的陈婉苹和张翔宇女士,以及北岸华人协会主席潘忠诚、副主席赵银昌、委员王再洲、陈钟,
Pakuranga华人协会主席成一之、副主席蔡先梅、薄鸿勋,东区华人联谊会主席马文华,政策研究会副主席张保元、杨志敏等来宾,共计近20人到会。
何女士向大家通报了研究会正在致力研究海外华侨华人特别关心的一件大事:
中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已经签发了《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该条例自2010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根据这个条例,2010年11月1日起,中国将实行第六次人口普查。普查的对象是中国国境内的自然人和在中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
这次人口普查和我们新西兰华侨、华人相关的部分,是在户口普查前的户口整顿工作项目里,明确规定,注销出国定居应注销但未注销的户口。
在上缴户口本、注销户口的同时,华侨、华人原持有的《居民身份证》也要注销。
中
国身份证采用的是公民身份证号码,“公民身份证号码是每个公民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身份代码”。在出国以前,华侨、华人在大陆的银行账号、房产证等,都是用
中国居民身份证办理的。一旦原有户口本和身份证都注销了以后,很多海外华侨、华人立即面临了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回到中国大陆的时候,他们需要用什么身
份证件来证明自己就是原来居民身份证上的那个自己?
据中国国侨办副主任许又声最新发表的数据,中国在海外的华侨和华人已超过4500万人。这次的户口和身份证整顿所造成的影响,可能远比中国国内相关部门想像中的要来得更大、范围更广。
成一之先生根据自身的经历发表了看法。他说,不少在中国退休、在新西兰居住的老人,退休金等都是直接存入银行账户里面的。银行存折只有几页,一下子就打满了,经常需要换新折,但没有身份证他就不给你办。提前提取定期存款、或者提款金额稍大,也要身份证才能办理。
赵
银昌先生评论道,户口本和身份证绑在一起的做法,客观上已经不合时宜了。中国国内的政府部门在制定和实施有关的政策时,必须服从宪法这一根本大法的要求,
保障公民的权益,不应该把公安部的管理方便作为原则。还有,海外的华侨和华人,应该在身份证问题上和国内的居民一视同仁,得到应有的保护。
陈钟先生说,保护海外华侨的权益,中国在这方面出现立法空白。华侨华人到中国的时候,都需要一个合法的身份证明,应该在法律的层面上解决这个问题,即使是已经加入外国国籍的华人也应该涵盖在内。具体解决的方法,建议销户留证,或者以中国护照作为身份证件。
潘忠诚先生同意何女士提出的意见,觉得美国实行社会安全号的办法就很值得借鉴。
杨志敏先生表示,身份验证和户籍管理不能混在一起,这是概念上的问题。
薄鸿勋先生说,中国国内对海外华侨在支持祖国建设方面所做的贡献缺乏了解,应该大力宣传这方面的华侨所取得的成绩,而侨办需要更多地走进海外华侨的社区里,了解华侨的需要和心声。
马文华先生则强调中国的各种法律要有良好的衔接,不要把华侨华人当作要推掉的包袱。退休后出国生活的华人华侨,在艰苦环境下工作了几十年,他们在中国国内领取的退休金等都是合理合法的,不存在“两边都占好处”的问题。
张保元先生说,只有落实实际的操作,才能真正体现对华侨华人利益、待遇的保护。
蔡先梅女士表示,华侨爱国,国家在制定政策法律时候也需要考虑华侨的利益。注销户口和身份证的事,不光影响到老年退休的华侨,年轻人也一样受影响,比如继承财产,就需要身份证才能办理。
何钿女士补充道,不少年轻人出国的时候把档案留在人才交流中心,也是依照身份证号码办理的。要是注销了身份证,他们怎么办?
王再洲先生非常感慨,华侨的意见,通常都反映给侨办,但是否能够到达中国人大就不得而知了。
在
会议结束的时候,陈婉苹女士表示,海外4千多万的华侨所面临的问题,中国政府是不会忽视的。中国政府和总领馆会尽其所能帮助有需要的华侨华人。立法方面的
问题,由于涉及的因素和部门比较多,确实需要一个不断完善的过程,也需要一定的时间。会上所反映出来的问题,她们一定会向领事馆有关方面转达,请各位放
心。
本报记者全程参加了这次重要的研讨会,并在第一时间将会议的主要内容报道出来,希望能引起居住在新西兰的华侨华人对这一问题的重视,并积极参与到协商过程中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