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紐西蘭警察粗暴對待華人婦女事件後,我忽然發現類似事件像根線串起來似的,一直持續著在上演:
一對上海夫婦搭機從美飛回中國,行李放在椅子下,乘服員告訴他們這種置法會有危險性,請他們把行李放到後面去,他們不幹,大吵大鬧,乘服員二話不說,找來機上安全人員架走,不准再搭此航班——他們即使想道歉了事都不可得。
今天看新聞,北京簋街失火,商家報警消防車立即上路趕往現場救火——奈何路上聽到警鳴的車輛不但不讓開,反而竄到消防車前和消防車搶道。商家再打電話哭喊:[你們再不來,我們的店就全燒完了!] 可是,那些擠在消防車前的小車愈來愈多,消警徒呼負負!
央視還順道播了一段德國在交通尖峰時間消防車開過的影片實錄:警鳴聲起,消防車前的一輛輛小車,直如摩西率眾過紅海似的,立時從兩邊分出一條道來,讓消防車順利通過——我們華人怎麼了?
我想起一段往事:台灣有位非常出名的作詞人慎芝(她就是譜寫金大班“最後一夜”的作詞者),重病發作坐救護車急駛台北榮民總醫院時,也因為太多車不讓,致使她延誤及時救治而抱憾過世。
中國人口過多,農業社會過久了,人情味十足,殊不知過多的人情味,正是走向法治的絆腳石——“礙於情面,算了吧!”這是我們中國社會倫理中最常說的一句話 (還有許多如:得饒人處且饒人!別得理不讓人!等等等等)——說實話,就是這種觀念,害得我們落後法治標準一大截!也因此,中國人把個“情”字排到“理” 與“法”的前頭去了!也因此造就了中國人凡事講情面顧人情……而犧牲了法治!
情面不是不能講,但是有輕重順序,它只能跟在法與理之後!——你說我不近人情?我先請問:法治的目的為何?——它就是在保障每個人都能享有基本人權!人人 都能尊重他人的自由與人權,人人才有機會享受到真正的自由與人權!——這是最簡易的道理,請別只在紙上寫寫,要真正去實踐!
中國富裕了,太多老百姓可以輕鬆出國,消費高檔奢華,購物大方不悔——可是,這種方式並不能贏得他國國人或商家的真正的尊重!——因為,還隨地吐痰,扔紙 屑果皮製造髒亂(對不起,我是說大多數比例),穿著不配搭環境,搭乘飛機在機上仍頻頻叩手機,要乘服員過來制止才罷休,行李箱隨意往他人座位上方置放,等 後到座位的旅客落座前一開行李架,發現早被他人行李佔滿堆滿了全部空間,很是無奈!到點時飛機還沒停好,就急著起身取行李擠通道搶下機,遇糾紛時,習慣用 大聲罵嚷的方式,以高亢氣勢先壓倒對方,哪管你身為大學教授也如此這般行事,不知禮為何物!——遇窄道氣勢凌霸地大喇喇踱過,不會側在一旁謙讓對方,以笑 容和緩狀況,遇挫折先責怪對方推缷責任……這種行為,或許在國內習常,但是到了國外,就成了被人指點的笑話——
我們的法治觀念普遍不足,尤其是被人情的包袱給箍得太嚴實,吐不出真氣,就走不上國際,這成了目前華人最該注意的課題:不管在國內或行走國外,請把法與理掌握住,你的情,才得以從容伸展。
前幾年,也有件慘事發生在加拿大國際機場:一位波蘭移民通關安檢時,也因語言不通造成困擾,更糟的結果是:那位波蘭先生採取了大叫大鬧的愚蠢方式保護自己,最後被加拿大航警以電擊槍當場擊斃了事!
我認識一位台灣女性,到美國度假,租車四處遊玩,遇到車禍擦撞,警察來了,她還以為是在台灣,上前與警察先套交情,還伸手輕輕拍打警察以示撒嬌親熱,沒想 到老美警察不吃這套,反手把她掀翻按在車皮上,當場燙傷大片嫩臉皮,吃痛又氣又羞得快暈過去——你說美國警察太不懂憐香惜玉?沒辦法,他們被恐怖分子嚇傻 了,什麼狀況都朝最壞的情況設想,先保護自己為第一考量了——所以,到這種地方,更要注意態度,別剌激他們的神經,也才好保護住自己!
人情,不是不能講,而是要先站穩法理再講人情,這情,才能存續鮮活。中國政府要多在法理上教育好民眾,這,絕非叫人澆薄,而是,我們早該學著:尊重他人的自由與人權,我們的自由與人權才有保障!
我寫這篇稿子,心情一點也不好,但是忍不住要講。子曰:[貧而樂,富而好禮。]知法講理,就是禮的底子——原來,還是我們中國人自己的傳統美德,請幫著撿回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