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苏州名胜虎丘,有一个五人墓碑,是明末反阉党暴政就义的五位义士合葬的墓碑。在墓碑的另一侧,有一个史金奎墓,墓里长眠着一位壮烈殉职的消防队员。这里历代是对青少年进行社会道德教育的课堂。
笔者幼时,苏州全城没有几辆机动车,所有消防车(当时称水龙车)都是用手压泵喷水,人力推行。而且所有的救火会(消防队)都是公益社团民办,无专职救火 员,都是义工。火警信号是警笛口哨,接力传吹。每当火灾,“水龙”在急促的警笛声中由三五人推出,一路上不断有人加入推车和救火的行列,前赴后继奔向火 场。沿途官民车马行人无不肃立避让,水龙车迅速抵达现场。
民国15年(1926年)4月5日,苏州电信局发生火灾。本职是彩工(扎制花彩业)的史金奎放下手中活计,加入城北水龙队奔赴火场。在紧张的救援中,史连 救数人,却不幸被断下的电线击中触电身亡,全身焦灼,惨不忍睹。后上海、苏州、昆山和常州各地数千人到苏州公祭,将烈士遗体葬于虎丘山麓,供后人世代瞻 仰。
到“文革前”为止,每年清明节,各地消防队员都专程从上海等城市驱车到苏州虎丘祭扫史金奎。史金奎的名字在苏州妇孺皆知。
笔者提起这段旧话,乃是有感于近日一桩发生在中国首都北京的新闻。尽管消防车警笛长鸣,前面的官车私车置若罔闻,不予理睬。本来十万火急的消防车卡在路上,动弹不得。
“为人民服务”的时刻到了,可是消防队员们却服不了这个务,只好干瞪眼。
堂而皇之行进在消防车前面车队里的,未必都是麻木的人物。他们之中固然有的位高官大财气粗,不惧烧掉多少国家财产,不想想会死多少人,但不少也是挤在中间动弹不得的,无计可施。那么,指挥交通的交警哪里去了?平时开罚单那么起劲,这会儿怎么粘了、鄢了?
设想一下,如果发生战争,遇到空袭(当然一定伴有大火),或者遭遇恐怖袭击,谁来组织疏散、救援、安置伤病员?
民法早有“妨碍执行公务罪”且已执行多年。消防是不是公务?怎么事后没听说有因阻碍消防车而被追究、被起诉的?检察部门事后在做什么?亡羊补牢,犹未为晚,赶紧补上这一课!有法必依,违法必究,不能让那些妨碍救火的罪人逍遥自在下去。
由于未能及时救火而造成的本可挽救的生命财产要彻查。
现在北京的有车人士每两天只能开一天车,若每周七天开车,情况势必更为严重。看来消防部门应设置直升飞机消防队。
以上只是从城市治安和交通管理司法检察等层面讨论问题。此新闻被媒体网络曝光后,海内外哗然。别人说什么,笔者一向主张不必多管;但是参照一下,对照一 下,找找更深层次的原因和问题还是必要的。这段新闻在网上的点击率达二百万以上,笔者仅摘录几条供大家深思。有网民写道:“道德的滑坡已没了刹车!”“悲 哀呀!有车一族不等于有素质一族。中国乃礼仪之邦!这里是北京,这里代表着中国!”达州新闻网发表评论说,“这显示中国人自改革开放后,淡忘了自己对环 境、资源等方面的责任。”“中国人上那么多年学,每年那么多成绩优秀的人从大学毕业,难道是中国教育有问题?”(谁说不是!)“当把车开到路上时,许多人 的个人欲望也就开始在道路上高速行驶,为此不惜争抢交通资源,对消防车不避让甚至抢道也就顺理成章(岂有此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