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没等我腾出功夫来写《抢救生活》之二,景小佩女士抛出一篇《讓“法理情”替代“情理法”》,把我本来要说的话提前说了一半。
我这么说,她不一定同意——隔得挺老远的两个题目,怎么成了上下篇了?
可我心里清楚,我想说的“抢救生活”,其内容就包括抢救生活中的“人情”、“常理”,就包括了抗拒现代生活中的过度的“理性化”。
景小佩用“法理情”和“情理法”这两个不同的顺序,区别了现代社会和传统社会,很到位。但她想要说的是,来自传统社会的人们,“被人情的包袱給箍得太嚴
實”,一旦进入现代社会,常常会格格不入,不合规矩,由此造成了不少的冲突,所以还是要改变一下。她提出的“景式方案”就是,“人情,不是不能講,而是要
先站穩法理再講人情,這情,才能存續鮮活”,或者再简单一些,记住子曾经曰过:“貧而樂,富而好禮”,也许会好一些。
大体上,我同意这个方案,人情社会和法理社会的确存在冲突,有时候很难调和,总得有一方迁就另一方。“景式方案”也就是现在最通行的方案:人情社会迁就法理社会,或放弃人情社会,都变成法理社会。
这么说太抽象,不妨想象这样一个具体的情景:一个驾车人违章,被警察拦截,接下来发生的事,在两种不同的社会里会大不一样。
在法理社会:驾车人,无论男女老幼高矮胖瘦什么口音什么装束,就是一个抽象的违章者角色;警察也一样,无论男女老幼高矮胖瘦什么口音什么装束,就是一个抽
象的执法者角色。驾车人依法服从警察管理,警察依法执行勤务,一切照章办事,多一句没有少一句也不会,该罚款该逮捕该放人一切按程序走完完事。十秒钟之
后,两个人谁也不再记住谁,就像两个机器人在完成各自的固定动作。
在人情社会:驾车人下车后点头哈腰一脸堆笑讨好警察,一边掏出烟来给警察点上一边套近乎提熟人,“你们大队长我们是哥们,昨天还和他小舅子一块喝酒呢”,
“我在市工商局负责罚款,下次你们想整谁了找我咱们弟兄好说”;警察上下打量违章者判断来头,违章者根据警察的反应决定着下面是来软还是来硬,一通哼哼哈
哈之后两人互拍肩膀互留电话,从此就算是认识了,两天后在酒桌上称兄道弟了。
现在通行的看法是,前一个情景好,后一个情景不好,因为前一个双方共同维护了法律,后一个双方共同牺牲了法律。
但如果暂时不提法律,先考虑一下“生活”这个东西,可以肯定前一个情景里面几乎就没有生活,人都不像人了,都成了执行程序的机器人了,还算生活吗?机器人有生活吗?
而后一个情景,处处有“生活”,会说话是生活,会看人是生活,会来事是生活,会抽烟喝酒交朋友,都是生活。
这么一对比,似乎有点问题了:法律固然好,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固然不好,但为了法律而牺牲掉所有的人情,所有的人际关系,乃至牺牲掉所有的生活,值得吗?必须吗?不得不如此吗?
如果说,只是在驾车者和警察这种特殊的关系中才是这样,驾车人离开警察后立刻就投入了五光十色丰富多彩的人间生活了,似乎问题不大。但现实却是:在一个成熟的法理社会,整个社会包括家庭内部,处处事事都已经法理化、理性化、市场化了,生活几乎消失了!
对于“抢救生活”之说,我相信,在新西兰呆久了华人朋友一定有同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