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克蘭市議會最近公佈了一個「防止塗鴉計畫」(Graffiti Prevention Plan),主要的目的是反對並阻擾一些在奧克蘭到處亂塗牆壁的惡意破壞行為。方法是希望對這些亂七八糟的圖畫與文字,能做到隨塗隨擦,如此可防止其他亂塗鴉者跟進。
市政府也希望社區中有人能出來「認養牆壁」(Adopt-a-spot' scheme),以保持該片牆壁的整潔,市政府並提供油漆與刷子,供市民去掉這些污染的圖畫或不雅的字句。但為了保持奧克蘭的生動與潑,對於合法的牆上作品還是會鼓勵與保留的。
大多數的人都認為塗鴉是一種「騷擾」,或是一種使物業需以昂貴價錢清理和修復的「破壞」。人們也認為充滿塗鴉的地區,都是一些比較骯髒,而且犯罪事件較多的地區,因此塗鴉也可以被認為是生活素質指標的一種。
「破窗效應」(Broken windows theory)的支持者認為,骯髒的地區,包括已受塗鴉影響的地區,會鼓勵更多的塗鴉甚至更嚴重的犯罪出現。「破窗效應」原是犯罪學的一個理論,該理論由 James Q. Wilson及George L. Kelling提出,此理論認為環境中的不良現象如果被放任存在,會誘使人們仿傚,甚至變本加厲。
以一幢有少許破窗的建築為例,如果那些窗不被修理好,可能將會有破壞者破壞更多的窗戶。最終他們甚至會闖入建築內,如果發現無人居住,也許就在那裡定居或 者縱火。又或想像一條人行道有些許紙屑,不久後就會有更多垃圾,最終人們會視若理所當然地將垃圾順手丟棄在地上。因此「破窗理論」強調全力打擊犯罪,以 「零容忍」的態度面對犯罪行為。
英國在2003年通過一項「反社會行為法案」以對付塗鴉,2004年的「清潔不列顛運動」 (Keep Britain Tidy)就是鼓勵對塗鴉者採取零容忍的態度,並建議對塗鴉者施以即時罰款及禁止售賣噴漆給青少年。支持這個運動的英國國會議員認為:「塗鴉不是藝術,而 是罪行。我們將為我們的選民把塗鴉從我們的社區驅趕出去。」
塗鴉者之所以引起了社會的不滿,是因為塗鴉一般都在不屬於自己的平面上進行,包括牆壁、建築物,甚至貨運列車。塗鴉作品常常是迅速完成的,因為塗鴉者要避免被當局發現和拘捕。
有些城市為了打擊塗鴉,會在一些地方特別設立牆壁供人作為塗鴉之用。這種措施據稱可以打擊一些小塗鴉,但也能鼓勵塗鴉藝術家花時間創作一些質素高的作品而不用擔心被捕。然而,一些人不贊成這種措施的人認為:合法塗鴉並未有效杜絕非法塗鴉。
街頭藝術家可能會選擇在海報等媒介上塗鴉,也會在城市的一些公物上塗鴉。這些塗鴉的共通點是它們都是違法的。在城市中的塗鴉常常在地鐵列車的車身上出現, 這種塗鴉的極致是把整列列車都噴上圖案,噴灑的範圍可以只限於車窗以下,也可以遍及整個車身與車窗。在公廁或公眾浴室中的塗鴉,這種塗鴉很多情況下都是不 雅的作品,例如粗言穢語、廁所笑話、色情內容,以至粗糙的卡通等。
近年來,有些社會心理學派的人認為塗鴉是一個來自都市底層的聲音,也是那些被主流社會剝奪發聲權的人們,用來自我表達與發表創作的管道。當權力階級得以透過政治、經濟控制大部分的媒體,小老百姓於是透過街頭塗鴉,達成一點點的平衡。
塗鴉無所不在,可能令人過目難忘也可能平凡無奇,但無論如何它都是一個人或是一群人基於某種心情或情境所塗寫出來的,因此塗鴉是文字也是一種聲音,更是一 種言論自由,在現今這個講求多元文化的社會中,任何一群人的想法都不應該受到完全的漠視與遺忘,如果我們總是用異樣的眼光看待塗鴉,那麼它將永遠被迫躲在 陰暗的角落,如果我們可以正面接受它欣賞它,或許它將也可以為我們的城市妝點一些色彩。畢竟,審美是屬於一種主觀的認知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