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官方資訊法」(the Official Information Act)被紐西蘭警方特勤小組(the police online child exploitation unit)所公佈出來的一份調查資料顯示,從2008開始至今,已有二十六位紐西蘭孩童的色情裸照,被公佈在網站上,拍攝這些照片被逮捕的犯人一共有十一位。其中有四位孩童的照片,是分別由來自美國、加拿大、意大利與芬蘭等國的犯罪集團所操控的。
根據負責此項行動的資深警官John Michael的說法,大部份從事此項違法拍攝工作的人,都是為違法幫派工作的。另外來自內政部一位發言人的說法則是;這項犯罪調查的結果,都是由臥底特勤人員(undercover agents)辛苦偵查得來的。
色情產業是一種與色情有關的產業,其產品多被認為是對兒童不宜的成人娛樂,色情產業在世界經濟上有顯著地位,在很多的國家,色情產業都處在合法與不合法的灰色地帶。色情產業支持者認為它可以教育人們的性知識,並滿足一個很大的社會需求,他們認為將色情產業趕入地下只會惡化相關問題。反對者則認為色情產業剝削人們,特別是年輕女性,破壞社會道德,扭曲性觀念,特別是會助長對女性的物化。
性侵害是指發生在兒童、青少年與成人之間的性接觸,包括身體接觸與非身體接觸,兒童、青少年常被利用當做成人發洩性慾的工具。兒童性虐待是指成人對兒童、青少年的隱私有強迫性或誘騙的觸碰,性虐待也包括強迫或誘騙兒童去觸碰大人身體私處。另外,還包括其它的性行為,像是偷窺、拍照、言語上的性虐待、使兒童從事色情行業、性交、口部與性器官的接觸等。
很多人都不太清楚兒童是指多大的人?社會和人們公認兒童的年齡段為0-12歲,因為此類人群都是正處學齡前和國小階段,而且年齡比較幼小。一些兒童活動都是針對這個年齡段的人群的。但依據國際「兒童權利公約」的界定:兒童是指18歲以下的任何人,除非對其適用的法律規定成年年齡低於18歲。
「兒童權利公約」是1989年11月20日經由聯合國大會所通過的,這是有史以來最被廣泛認可的國際公約。這個公約闡述了應賦予所有兒童的基本人權:包括,生存的權利;充分發展其全部體能和智慧型的權利;保護他們不受危害自身發展的權利;以及參與家庭、文化和社會生活的權利。
兒童時期處於人生的關鍵時期,這個時期對兒童的培養直接影響著兒童以後的生長發育過程,包括知識,思想,價值觀,世界觀等等在這個時期都是處於一個啟蒙的階段,所以對兒童的培養受到了家長和社會各界的重視,兒童的培養關乎一個家庭一個民族一個國家的前途和命運。
兒童通常會因為太年輕而不能瞭解或記得對他或她發生過什麼是嗎?據研究指出,童年性侵害會導致長期性的負面效應,這種效應慢慢地延續而橫跨其整個人生旅途。在成人的生命中,重複的創傷會侵蝕已形成的人格結構,但是在童年的重複性創傷會鑄造和變造其人格。受過兒童性侵害的小孩,通常會比那些於童年時未曾受過性侵害者,有非常高的一系列令人迷惑的症狀與高層次的憂鬱。
在臨床的研究上所發現的一些最通常的問題是:慢性憂鬱、焦慮、視覺和聽覺的迴現、成年人性功能不良、兒童則有性不適當及其所表現出的性行為、無信任別人的能力、恐懼症、驚恐發作、不易控制的盛怒、藥物和酒精濫用、惡夢與睡眠失常、過渡警覺、在交往關係與當人父母之道上有困難、自殘行為、飲食失秩、體軀不適等。
兒童是國家的未來,有必要早些接觸最新的現代科技知識,應積極創造條件讓兒童上網,但應注意教導其自我保護、重視隱私及健康上網的意識,不要瀏覽內容不健康的網頁,也不得瀏覽與年齡不相符的網頁信息,以免適得其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