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西蘭食品安全局」(Food Safety Authority New Zealand)將對所有紐西蘭的食品加強安全管理,這個問題已經討論延宕了十多年,如今終於拍板定案,「食品與雜貨委員會」(Food and Grocery Council)的Katherine Rich說,這個行動無論是對於製造商或者是消費者來說,都是非常有益處的。
在這個即將出臺的新規定中,對於食物營養標示的規定是非常嚴苛的,舉例來說,如果製造商以後在食品上想要標示:「鈣可以降低骨質疏鬆的危險」 (calcium reduces the risk of osteoporosis)就必需要附上科學的證明,並附合某些特別的標準才行。
這樣做,不但能使消費者在使用的時候,對這些食品產生了高度的信心,相信這些標示中所登載的營養品是真實的有事實根據的,也可以使製造商在製造或發明新產品或是在銷售與出口的時候,所做的宣傳能獲得大家的真實信任。
紐西蘭所有的食品工業將會有三年的過渡時間,來適應這個新的法規,「紐西蘭食品安全局」也會與業界人士,消費者及公共健康與衛生單位合作,共同來瞭解與執行這個新的食品安全規定與標準。
當我們進入超市時,就可以在陳列架上,看到玲瑯滿目的包裝食品,這可以使我們迅速地就能獲得我們日常生活中所需要的飲食,但是由於食物與我們的健康有著密 不可分的關係,因此在購買與食用前,就必須要確保在食物的包裝上,能夠獲得足夠的產品資訊,如此吃起來才能使我們的安全有保障。因此食品的安全標示,就是 我們認識包裝食品的重要管道,一定要在購買及食用前閱讀標示,才能保障自己的健康。
食品並不是藥品,食品的主要功能是提供熱量及營養素,以維持人體生理功能的正常運作,一般食品的標示與宣傳,如果有涉及誇大不實、易生誤解或醫療效能的情 形,就已違反了食品安全管理的規定,食品標示最常見的違規情節,就是宣稱可以減肥、豐胸、增高、壯陽,等等,由此可知,業者是利用民眾想借由改變身體外觀 以提升自信,或促進身體健康的需求與渴望心理,大肆推銷其產品,因此消費者千萬不可輕信這些誇大不實的食品標示,因為它可能會有潛藏的危機在其中。
內容標示是企業經營者向消費者銷售產品的一種行銷方式,為了引起消費者的注意,而達到銷售產品的目的,不少企業經營者會在標示上以誇大或不實的內容,影響 消費者的購買意願。再者由於因為市場競爭激烈,部分企業為了生存,對其商品或服務做了誇張、虛偽、欺罔或不實的描述,以致於導致消費者的誤信,而予購買。 對於一些不切實際、內容誇大的標示,就以刑法來說,如果是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陷於錯誤而為財產之交付,就構成刑法上的詐欺罪。如果 標示太誇張,實際上並沒有真實的效果,就可能觸犯詐欺罪,甚至常業詐欺罪。
在食品的標示上,是絕不能宣稱具有任何的醫療功效,如此是要避免民眾與藥品混淆而延誤就醫,這包括預防、改善、減輕疾病或症狀的描述都不應出現。商品品名 也不能以諧音或其他方式影射療效,同時藥品的專用名稱,包裝食品是不能使用的,與生產原料不符的品名也是不適當的,例如以自來水為原料生產的瓶裝水,就不 宜標示為天然礦泉水。
食品標示不只是保護消費者權益,更能維護生產者的信譽,並建立良好的商業規範,也有利於食物管理。因此消費者在購買任何包裝食品前,一定要先培養閱讀食品標示的習慣,業者也應該在包裝上提供完整清晰的資訊,這樣才能使大家吃出健康與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