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政的出路在“红色保守主义”
作者: 文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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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3/6/27
关于宪政的争论,引出了一个问题,正如甘阳教授所总结的:要宪政,就是在法治和革命两
者之间选择法治,不要革命;但是法治需要某种稳定性,总是和历史、传统这些古老的东西联系在一起。这就意味着,从根本上讲,法治是保守主义的,而不是激进
主义的,是秩序主义的,而不是运动主义的。
有些人想要求助自由主义,通过否定威权主义和国家主义来实现宪政,正好是把问题搞反了,至少是缘木求鱼。
到《联邦党人文集》里找出关于政府基于人性之恶的假定,到阿克顿那里找出关于权力和腐败的论述,到西方历史中找出从13世纪的英国大宪章直到20 世纪的马丁路德金所有貌似同类的自由主义叙事,自以为发现了真理之泉,浑然不觉其实一直在徒劳无功地爬树,浑然不觉那些树不仅不长活鱼只长树叶,而且很多都早已是枯树、朽木。
宪
政,作为一种制度,也是生长出来的,而不是设计出来的。决定它能否在一个国家中生长出来,并且生长得很好,只能是这个国家特定的历史和传统,没有其他。抛
开本国历史和传统去考察这个问题,无论什么别的途径,是通过“瞧瞧人家”式的胡乱照搬,还是通过“理性假设”类的学理思辨,都属于缘木求鱼,不会得出有意
义的结论。
“钓鱼岛没有GDP ,可有可无”、“人民民主专政逻辑不通,反科学”、“宪政就是限政,就是限制权力”,这些言论之所以一语惊人,其实既不在大胆,也不在洞见,无非是比“缘木求鱼”更甚的无知和荒诞。
回归到中国自身的历史和传统中,专注于中国历史自身的内在逻辑,很多重大问题,其实并没有在喧哗和争论中看起来那么复杂。
首先需要明确的一点:法治需要稳定性,需要对既往历史和既定秩序的承认和尊重,在此基础上,才可能确立共同认可的宪法原则,建立起适用于现在和未来一段时间的法律体系。如果今年否定去年,明年又推翻今年,无论流不流血,都是革命,不可能有任何法治的东西建立起来。
那么,今日中国的既往历史和既定秩序到底是什么呢?
无法回避的现实是:这就是一个通过红色革命建国的红色国家,一个红色政党主政的红色政权,甚至还是一个以红色传统、红色文化为主流的红色社会。
不愿意承认吗?连贵族都只有“红色贵族”,连宪法都写着“人民民主”,连国名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连痞子演员、杂耍小丑、贫嘴作家都成了资产阶级,甚至还参政议政,怎么还能有假?
我一直在强调,不正视这个基本现实,这个将中国与其他发达国家从根本上区别开来的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最大的脱离实际。那些直接移植而来、照搬而来的制度设计和改革方案,之所以全无意义,问题就在这里。
当然,人们也明白自由派人士的企图,他们希望通过直接引入西方制度,反过来倒逼中国改变颜色,让中国变得不那么红,变得在他们眼里更好看一点。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了,不知道他们明白了一些没有。事实证明,引入市场经济也好,与国际接轨也好,哪怕就是学习接受西方政治文明,所有这些,都不能让中国改变掉红色这个基本底色。
而
且恰恰相反,事实证明,中国涉入世界体系越深,与世界结合得越紧密,中国这个红色国家、人民国家的角色也就越明确,越不会更改!因为在世界体系内,中国的
地位和角色,不仅由自身的近代历史所决定的,更由世界的等级结构所决定的。你中国是个什么国家,华人社会是个什么社会,整个世界都有定论,岂会因少数学者
们的一厢情愿所改变?
持续的经济的发展,虽然造就了大批的富人,但仍是“富裕的人民”,而不是贵族集团;虽然形成了两极分化,但仍是“社会分层”,没有产生出“私权社会”;虽然诞生了资本势力,但仍然依附于政治,没有超越权力。
弄明白这几条很困难吗?
三十多年时间不短了,但愿中国的学界能够在确定基本现实方面形成起码的共识:中国政治的基本颜色是红色,基本定位是左翼,基本属性是人民。这都无法改变。
这就意味着,除非是革命,而且是大革命,任何渐进改革都不能脱离这个实际,包括宪政改革。
而宪政改革需要一个保守主义的、秩序主义的政治环境,具体到中国的现实,就是红色保守主义,左翼保守主义,人民保守主义,“人民民主专政”这个政治现实之下的保守主义。听起来很怪?历史上没有?西方更没有?那没办法,只能是它。 ▊
2013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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