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新西兰医疗卫生体制概览
法律框架
新西兰关于医疗和残障体系的法律框架由20多部法律构成,其中最重要的法律是2000年制定的《新西兰公共健康和残疾人保障法》、1956年制定的《健康法》和2004年制定的《官方实体法》。
2000新西兰公共卫生和残疾人保障法
这部法律奠定了新西兰公费医疗以及设立医疗和残疾人服务机构的基石。根据这部法律,新西兰建立了医管局,并拟定了关键参与者的职责和作用。这些参与者包括卫生部长、部级委员会和提供医疗服务的机构。
这部法律还制定了新西兰医疗和残疾服务的战略方向和目标,内容包括大力改进为所有新西兰人提供的医疗和残疾服务;通过改善毛利族裔和其他族裔的健康来缩小种族间的差距;让社区在个人健康、公共卫生和残疾服务等问题上拥有发言权;协助病患得到新西兰医疗和残疾服务并获得相关信息。
1956
健康法
1956年制定的《健康法》阐述了卫生部长、公共卫生主任和负责公共卫生事务官员的作用和责任。这部法律对环境健康、传染病、紧急卫生状况处理和国家宫颈筛查项目等做出了明确规定。
2004官方实体法
很多提供医疗服务的机构都是官方实体。《官方实体法》为官方实体的建立、管理和运行提供了基本法律框架。这部法律还澄清了官方实体、官方实体董事会成员、管理官方实体的部长和国会之间的职责关系和汇报要求。
经费
新西兰的医疗和残疾服务资金主要来自普通税收。本节所要讲述的是这些资金是如何使用的。
卫生部将其管理的146.55亿元(2013-2014财政年度)公共健康基金中的3/4以上投入到地区医管局。各地区医管局在自己辖区内利用这些资金来计划、购买并提供卫生服务,包括公立医院和大部分其它公共卫生服务。
卫生部会将余下基金中的大部分(约占基金总额的19%)用在重要的国家服务方面,如残疾服务、公共健康、专门筛查项目、精神健康、非紧急服务、健康儿童(Well Child)和初级妊娠服务、毛利人群健康和研究生临床教育/培训等。
在146.55亿元公共健康基金中,约1.3% 也即约1.91亿元被用作卫生部对整个医疗系统的支持和管理费用。
为了确保临床和资金支持的可持续性,政府要求为患者提供的各种服务要由医疗系统中的各专职部门负责。在2013/14年度,卫生部将花费28.4亿元直接购买医疗和残疾服务。随着时间的逐步推移,卫生部可能将部分服务下放到全国各地。与此同时,有些现在由地方医管局负责购买的服务也可以列入国家计划,由中央政府采购。
新西兰医疗经费的重要来源还包括其它政府部门,如ACC 和地方政府,以及私营医疗保险公司。
医疗卫生目标
医疗卫生目标是国家对医疗服务进行绩效评估的一套制度。设立这套制度的目的是改进医疗服务,解决公众和政府所面临的最重要的医疗服务问题。这套制度关注的焦点是服务绩效。
新西兰于2007/08年度引入了健康目标制度。
医疗卫生目标每年都会受到审查,以确保其与政府医疗工作重点相一致。
2013/14年度医疗卫生目标
以下是现阶段的医疗卫生目标。
- 缩短在急诊部等候就医的时间
- 确保95%的急诊患者在6小时内得到收治、出院或者转到其它科室治疗。
- 提供更多的非紧急手术治疗
- 每年至少递增4000例非紧急手术。
- 缩短癌症患者等待治疗的周期
--所有癌症患者等待接受放化疗的周期均被限定在四个星期以内。
- 提高疫苗接种率
--截至2014年7月,确保90% 八个月大的婴儿接受首次疫苗接种(这样的疫苗
接种是一个连续的过程。在随后6星期、3个月和5个月里,婴儿们还将得到
疫苗接种各一次。);截至2014年12月,疫苗接种率要达到95%。
- 更有效地帮助吸烟者戒烟
-- 确保95% 前往公立医院就医的吸烟患者和90%在家庭医生处注册就医的吸烟
患者能够得到简明的戒烟咨询服务和戒烟支持。
--医疗卫生目标把妊娠妇女列为一个特殊的群体。这套制度将确保90%的妊娠妇
女(由家庭医生或主管孕妇保健员Lead
Maternity Carer确诊怀孕时为吸烟者)
能够得到戒烟咨询服务和戒烟支持。
- 增加对心脏病及糖尿病患者的身体检查次数
--在过去5年里,我们对90% 心脏病及糖尿病患者的心血管病风险进行了检查评
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