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新西兰Whangerei地方法院对鸡蛋出售商人John Garnett宣布判决,John Garnett因将笼养鸡蛋标注为散养鸡蛋(走地鸡蛋,free-range eggs)被判家庭禁12个月,另加200个小时社区服务。
2010年4月到2011年11月间,John Garnett旗下公司Forest Hill Farm将笼养鸡蛋标为free range或barn-laid出售给包括奥克兰和Northland地区的几家大型超市。其后因为一名离职员工举报,John Garnett此前被商业委员会正式起诉。法官Duncan Harvey本周宣判时认为,这位商人的行为影响到公众对这一产业的信心。
判决后,新西兰鸡蛋生产商协会Egg Producers Federation (EPF)对判决表示欢迎,并表示协会将不遗余力地将抵制这类无诚信行为。鸡蛋生产商协会表示,协会已经采取步骤,保证由初级产业部制定的可追踪程序落到实处。
该案引起了新西兰消费者的强烈反响。很多听众打电话给英文电台表示,觉得判得太轻了。
John Garnett的案子或许能够搅动一个面,如果媒体继续深挖的话。据NZ Herlad报道,他在法庭上说,他的行为在行业内是普遍的做法(
‘claimed the practice is
widespread’)。而且如果不是一位心怀不满的离职员工举报,那么今天在新西兰countdown/pak n save/new
world超市里卖的Forest Hill Farm出产的鸡蛋,还会照样假下去。
但他的这句话引起该行业的反弹,新西兰家禽产业协会(Poultry Industry Association)的CEO Michael Brooks坚称这个案子是个案。他说,初级产业部只是每年审计蛋农一次,但说到底,标签责任全靠生产商自律,("Fundamentally farmers mustlabel correctly and honestly, otherwise they run into the situation we have here.")
其实早在几年前,新西兰消费者协会就指出,新西兰走地鸡生产标准存在严重的不清晰的弊病。判断走地鸡的最关键的标准,比如鸡舍外面的场地有多大、场地上到 底有没有杂食吸引鸡过去、场地上有没有遮荫物让鸡愿意呆在那里、食物的比例如何、鸡们多久才放一次风等等,都模糊不清。
根据SPCA(新西兰防止动物虐待协会)经理Robyn Kippenberger就反映过一个情况,他看到有些鸡舍外面没有什么吃的,而且也没有遮阳的地方,鸡也很少被放出去,那么鸡只会变得不愿意出门,尤其 是,他看到有的地方的鸡出去以后,还会受到老鹰攻击等生命威胁,因此更不愿意出门。而更搞笑的是,他看过有的走地鸡场几千只鸡关在一个大鸡舍里,而鸡舍到 外场只有一个很小的出口,“这个小小的出口往往被一只很凶的鸡占领着,谁也别想出去”。调查中发现,只有不到一半的鸡场在鸡舍之外,还有树荫或者搭建了凉 棚。鸡场的围场大小相差也很大,小的只有网球场大小,大的围场有20公顷。
这一切都因为走地鸡蛋红得太快,而目前新西兰的法规还没有跟上监管的脚步。在行业内目前起作用的是Animal Welfare Code of Welfare 2005中有关动物福利的“最低标准”和“SPCA动物福利标准”。与具有清晰意义的行业规范相比,这些标准只能算粗线条的“道德底线”,很难说具有强制 约束力,多半要依赖生产者的自律。
• 新西兰一共有130个蛋场,其中70个产散养鸡蛋
• 对于何为free-range egg没有非常明确的定义
• 只要还有能力走到外面的鸡似乎就被定义为free-range。(Chickens that have the ability to go outside are defined as free-range.)
• 散养鸡蛋占据了12-13%的市场。
• 这次假鸡蛋事件受影响的还包括一些超市自主品牌,如Select和Pams,因为(2011年11月案发前)超市从Forest Hill Farm进了所谓“散养鸡蛋”重新贴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