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福剑餐桌上的“低俗哼唱”事件已经变得沸沸扬扬。坊间舆论似乎可分成支持和反对两方。支持他的人认为这是私人场合的幽默录像,被录音、公开是对亲情和私人言论自由的严重践踏,简直是文革告密、是“法西斯”。而反对他的人却认为,作为央视的著名主持人,出言如此不恭,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敦促有关方面必须严肃处理。
假如这件事情发生在西方国家,毕福剑的律师在第一时间到法院申请Injunction(禁制令)。这种禁制令用律师枯燥的话,指的是“以法庭判令做出的一种衡平法补救措施,勒令当事人从事或不得从事某些行为,如果违反禁制令,将会面临民事或刑事处罚,包括罚款或入狱。”
也就是说毕福剑的律师所申请的是法庭的一道判令,禁止所有的媒体(包括网络媒体)发表和播放毕福剑在餐桌上的那段录像。这在西方国家是一个常见的律师动作,成功率视不同情形也非常高。
毕福剑的律师陈述:“法官大人,毕先生一向以幽默著称,他在餐桌上的哼唱属于一种讽刺幽默,不具备构成严肃事件的事实可能。更重要的是,这是一个私人聚会的场合,他的个人隐私和隐私权对他的保护,不应该使那私人录像被媒体恶意曝光。”
反方律师(即拍录像的那个人或“敦促央视端正形象之民间自发团体”这么一个组织的律师)反驳:
“法官大人,毕福剑先生的聚会 -- 左有画家、名媛,右有少将、名人 -- 很难认定这种聚会属于私人性质。第二, 毕先生录像所涉及的话题,无论是共和国奠基领导人、武装组织解放军、土改、人民基本生活水平,还是当时的反革命武装代表座山雕先生以及毕先生所试图诠释的中国地方方言等等,都不属于私人聚会话题也难以构成私人聚会之话题主体。法官大人,如果毕先生是和自己的家人包括配偶、子女、直系或旁系亲属,谈论家庭财产或子女教育等等问题,那就另当别论,那才是私人聚会、发表的也是私人言论。法官大人我举这个例子是想进一步证明毕先生被录像的那种场会,很难构成私人聚会及私人话题。
第三,毕福剑先生作为中国央视名人 -- 顺便说一下堂堂的中国中央电视台为什么要用英文作标识。哪怕非要崇洋、非用英文不可,为什么不找一个体面的英文?因为CCTV在英文里面指的Closed Circuit Television - “闭路电视”,所以充其量央视只能称作“中国闭路电视总汇”,这对实现中国梦、推展中华文化是不好的。我们认为,当局主管文化和思想意识的部门,他们的焦点不在中华文化而在武媚娘的胸 ......”
"Order, order," 法官敲起法槌,因为旁听席上的民众不约而同地哄笑。听证会持续很久,法官也开始抑制不住地打哈欠。长话短说,毕福剑律师申请法庭禁止令没有成功。法官很客气: “我同情毕先生的处境,但是没有任何法律理由让我给你这份禁令。休庭!"
与此同时,负责电视收视率的四大民调公司数据纷纷出炉。央视收视率急剧下降。作为公众人物的毕福剑先生,也在这种实际压力中辞去央视主持人工作。此后不久,毕福剑先生收到猎头公司电子邮件,邀请他加入郭德纲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