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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格兰特先生的建议看民主的代价

作者: 张应钦    人气:     日期: 2009/4/30

据纽西兰媒体报道,日前由主席唐 格兰特(Don Grant)先生领导并由共九名委员组成的纽西兰地理委员会(New Zealand Geographic Board)向政府提交的一份报告称,作为纽西兰主体的两大岛屿,“南岛(South Island)”与“北岛(North Island)”之名虽沿用了大约200年,但至今仍未合法化。因而,该委员会向政府建议将两大岛名称合法化,其选择方案有三个:第一,沿用英文名称“南岛(South Island)”与“北岛(North Island)”,即不做任何改变;第二,考虑到纽西兰的历史,采用与“南岛”“北岛”相对应的毛利文名字;或者,直接采用传统的毛利名字,北岛为“Te Ika a Maui”,大意是“来自Maui的鱼”,而南岛则为 Te Wai Pounamu”,意思是 “绿宝石之乡”;第三,英文与毛利文共用。而且,在付诸法律程序使之合法化之前,还建议于2010年进行类似于“全民公投”的“对所有纽西兰人的公众咨询”――“public consultation with all New Zealanders”

看到这篇报道之后,既为格兰特先生及该委员会严谨的工作态度所感动,又对这个生不逢时的课题颇有感慨。

固然,从职业角度,格兰特先生及该委员会的工作无可厚非,因为这些本来都在它们的职责范围之内,而且建议案也很好地体现了民主精神。问题是,在目前的大背景下,使名称合法化本来并不是一个太复杂的问题,提出议案,维持现有名称,在议会通过立法即可。而如果按照该建议的操作程序,是否有点太劳民伤财了?面面俱到的结果往往与“效率”背道而驰。

好的消息是,该建议案一经公布,主流媒体之一英文《纽西兰先驱报》就做了一个简单的网上调查。结果显示,有70%以上的网民支持沿用现有名字,即通过国会立法三读通过使其合法化即可。事实上,这一结果与个人的最初感觉倒是基本一致,没有太大意外。我猜想,如果政府明智的话,完全可以就此简单处理,不必再浪费公怒,拖沓处置了,还是腾出精力来全力以赴拼经济吧!但是,既然体制内的该委员会已正式提出了如此的建议,如果现在就预测政府接下来会怎么处置,可能还为时尚早。

不管网民在多大程度上能够代表全体国民,但网民的声音至少政府应该已经听到了。相信政府应该综合权衡后会作出自己的判断和决策。如果基于民主体制下的原则,明年可能还是会要进行公民咨询,只不过范围和方式可能会有所变化罢了。但无论如何,咨询过程本身以及名称如有重大更改后的直接成本还是由我们纳税人承担。也许,这就是民主必须付出的代价吧!

毫无疑问,民主是个好东西!民主的实践真正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但在社会管理活动中,公平与效率总是一对矛盾的统一体。政府履行其职能时应根据实际情况,有时候倾向于“公平”原则,有时则侧重于“效率”。

再回到南北岛命名的话题。客观地说,相比之下实际上这是一个比较空泛,比较虚的话题,虽然就长远来说可能会有一些实际意义。因此,在我们尚未走出经济危机的谷底的时侯,政府应该要么暂时搁置一下,要么直接提出一个目前看比较有共识的法案供议会讨论通过即可。这才是让我们的民主代价最小化,效率最大化的最佳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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