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叛逆的小子表现得很猖狂。那天因为迟到,被老师罚站,他竟然不住地咳嗽、吐唾沫,闹得整个教室空气压抑,充满恶心感。终于,老师愤怒了:“出去!”他拎起书包,大摇大摆头也不回地跨出教室。
作为劣等生,他在班里每次都考倒数第一。没有谁看得起他,也没有谁敢说看不起他,他存在得“硬气”,甚至呼风唤雨———碰上打架闹事,他很快就能纠集一帮子人马参加“战斗”。连老师见到他都头疼,更别说同学们了。
一天傍晚,放学前的自习课时间,教室里忽然飞进一只麻雀,他看见了,惊喜地狂叫一声:“噢———抓住它!”然后他命令坐在周边的同学立即关上窗子,自己跑到黑板前拿了几把扫帚,一把把地向天花板砸。当然,这事对于其他同学也是个乐趣,好几个人参加了这场有刺激性的游戏。“噢———!”“噢 ———!”教室里像举行狂欢,扫帚漫天飞舞,灰飘尘扬……大约十分钟后,惊慌失措的麻雀终于因疲劳过度被一个同学抓住,他跳上前抢到手,宣布:“现在,我判它死刑!”
众目睽睽之下,他举起一柄水果刀,对准麻雀眼睛……血腥惨状令人不忍卒睹。而他,却为这个壮举得意洋洋,像英雄凯旋般地狂笑。
十年后,他因为伤害罪入狱。我听到这个消息时,很痛心,却不吃惊。
又过了五年,我在街头看见蹬三轮车的他,只是远远地看见,没有过去说话,因为没有什么旧可叙。我自小学时代起,与他就不是一类人,彼此连名字都未曾叫过一声。
但是,去年冬天,我很意外地在邮电局门前再次遇见他———那时,他坐在水泥地上号啕大哭,还喊:“该死的人是我啊!好人是不该死的啊!”越来越多的陌生人围到他身边,试图安慰他,我也犹豫着走上前。
他仍然在哭泣,同时向周围的人们解释:“这位没见过面的老人,捐助我女儿读书有三年了,今天我接到他所在的单位来信,说他去世一个多月了……”
那是我见过的最沉痛的一次号哭,因为它出自一个看起来挺强壮的青年男子的嗓门,且毫无做作;更重要的是,我深知这个人的历史———他似乎是不会哭的,他似乎只会让别人哭的———他少年时代用水果刀对准麻雀眼睛那狠狠一扎,给我留下了终生难忘的印象……
最新的事实表明,他的确不是原先的他了。今年春天的一个凌晨,他蹬着三轮车在城外的河岸行进,忽然听见“扑通”一声……据报道,他当时看见河里好像有个人在浮动,就没有考虑,当即跳下去,将那人救上来———是个寻短见的妇女。他马不停蹄,将这个女人安放在三轮车上,一路奔向医院,并且垫付了医药费……后来的情节非常具有典型意义———他等妇女的家人到达后,悄悄溜走了。
前天,人们才将这个不留名的英雄找到,并且有媒体来采访。我看到这则报道后,心情非常复杂。我没有告诉同事们他是我小时侯的同学,我只是在回家后与太太谈起这事,并且猜测:也许,一切都是因为那位不知名的已故老人,是一颗爱心,唤醒了另一颗爱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