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个星期六的中午,儿子的一个美国同事要去华盛顿办事,夫妇俩带着她们的女儿来,问我可不可以帮助他们看管半天孩子。我们当然乐意帮这个忙。看管并不难,就让他的女儿跟孙女儿一起玩罢了。渴了她有自带的饮料,饿了她有自备的点心;孙女多了一个伴玩得更开心,我们也省心。
傍晚那对美国的夫妇来领女儿,同时塞给我们75美元,说是酬金。我们说帮看一下孩子,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事,怎么说也不收。那对美国人好像很尴尬,又加了25美元换成一张面值100元的美钞,口里咕噜着我们听不懂的话,把钱放在桌子上就拉着女儿告辞而去。我们一证,回过神来,我马上让我爱人拿着钱追出去硬塞进他们已发动的汽车车厢里。
晚上,在实验室加班的儿子、儿媳回来,说那美国同事给他们打电话,表示不明白我们为什么拒收酬金,说按照家务工酬金每小时15-20美元的规定,他们已加到每小时的最高的20元了,要儿子向我们解释这是有法可依的。儿子跟他们解释,中国人帮朋友办事是不讲报酬的。他很不以为然地说:你们中国人怎么能这样轻视自已的劳动价值呢?我还以为你爹妈嫌钱少呢!
第二天,他又把钱送过来了,不过不是100元而是75美元。也许是他们知道我拒绝收费只是出于客气而不是嫌少,就仍按最低补偿我们的“劳动价值”。
这件事让我们看到美国人在“价值”二字的认识,对人对已,一分一文都不含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