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走路一向都是懒懒散散的,脚抬不起来,踢踢踏踏的。妈妈有个经典的评价:你穿什么鞋都像是穿拖鞋。
上学时,我经常迟到,在走廊上一路走过去,进了教室,同学们一阵大笑。我莫名其妙。原来他们老远就听到了我美妙独特的足音。老师说:这肯定是崔建平来了。他果然没有猜错。尽管遭到庸人的嘲笑,我仍然保持自己的特立缓行。加菲说过:猫走路的速度和食物的数量和质量成正比。既然我吃得很饱,何必仓皇若丧家之犬呢。
我从未不舍不弃地追过女孩子。并非我不够喜欢,只是怕辛苦而已。追,是猎狗和兔子的游戏,不是男人和女人的勾当。当然,犯贱的男人除外。我不犯贱,只犯懒。如果使用了眼神和嘴巴还勾不住,那就让她去吧。亲爱的,恕不远送。
因为是做媒体的人,着装便可以随便一些,这是我喜欢这个行当的唯一理由——可以穿拖鞋上班。既然穿所有的鞋都像拖鞋,我索性买了真正的拖鞋。开始看好了一双HushPuppies(暇步士)的夹脚趾凉拖,但穿上走了没有十分钟,大脚趾便磨得厉害,再穿下去难免要变成“腐步士”,于是退了回去。最后,终究淘到了一双十分舒适的TIMBERLAND(天木兰)牛皮凉拖,这个牌子我喜欢它“踢不烂”,坚固耐用,略大,如同两艘小小的船,乘着它可以从容渡过城市的人海。
假如你漂泊无定,经过许多城市,却找不到合适的栖身之所,那不妨去这个城市最繁华的街道走一趟,用你最自在的步调与速度。假如周围的人行走的速度大大超过你,此地不宜久留;假如十分之搭调,这里很适合你,远方的客人请你留下来;假如都慢过你,这个城市也容纳不了你的雄心壮志,难免郁闷,还是不要浪费时间为妙。
对于人生而言,无论是哒哒的马蹄声、咯咯的高跟鞋声,还是嗒嗒的拖鞋声,都是美丽的错误。我们不是归人, 都是过客。
而幸福的真谛,就在于选择自己喜欢的鞋子走完这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