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莲娜穿着玫瑰红的紧身连衣裙去看她丈夫艾迪,艾迪是个拳击手,刚刚打胜了一场比赛,艾迪用欣赏与热爱的眼光看着他的妻子,他的妻子无疑是美丽而温柔的,走过她身边的所有男人都流露那种热热的眼神。
爱莲娜和艾迪回家,做饭、抱孩子、睡觉、争吵。爱莲娜不再温柔可人,她抱怨,哭泣,说艾迪挣的钱太少,这样的日子何时才能结束,她要回娘家,要给娘家人买礼物,你去借钱吧,或者你跟拳王派屈克赛上一场,你为什么不去跟他比,能挣很多钱哪!
爱莲娜,你能不能等一等?我有我的打算,我要一步步来,现在还没到挑战派屈克的时候,你不是才回过娘家吗?艾迪说。爱莲娜仍然抱怨,哭泣,艾迪吃不好饭,艾迪沉默着,一道目光盯着爱莲娜骚动的背影,是突然的厌倦。
是一栋二层楼的别墅式房子,生了两个天使般的孩子,一男一女。马丁英俊挺拔,艾蜜莉妩媚婀娜。曾经有过美丽的岁月,曾经有过多情的日子。现在,艾蜜莉变成了酒鬼,蓬头散发,神志昏沉,马丁下了班回家,安顿了无人管的小孩,上楼看到了端酒杯的艾蜜莉,依然风情楚楚的艾蜜莉。我正要下楼,我只喝了一点点雪梨酒,那能算酒吗?--你还是呆在楼上吧,吃饭时我来叫你。马丁瞥了艾蜜莉一眼,甩门而去。马丁的眼睛已经没有热情的火焰,对依然是美女的妻子,马丁的眼睛冷得像块冰。
他是特别有人情味儿,不讲究人们出身背景职业的作家:她是天真单纯渴望真情的妓女。作家倘佯街头,妓女流落街头。作家邀妓女喝了一杯咖啡,妓女羞涩坦诚,长得也美丽,作家有点喜欢她。喝完了咖啡又请吃晚饭,换了一个饭店对坐谈心,作家看上去越来越喜欢对面的这个女人。有个朋友在远处招呼作家,作家走了过去。回头一望,他坐着的地方有个男人在低头对妓女讲什么,很快,又匆匆离去。作家回到位子上,足足看了妓女5分钟,然后冷冷地说:回去吧,我要睡觉了,明天要早起。
这部叫(新男欢女爱)的片子讲了三个小故事,是男与女之间难以沟通的3个小故事,然而,我从中看到的是人性是如何不可靠。
从喜欢到厌恶常常是在突然之间转换的。
从喜欢到厌恶只有半步。
这是为什么?为什么我们刚刚还热爱、欣赏着的人,仅仅因为一个动作一个眼神一句话就叫我们对他厌恶之至。
“我喜欢我的男朋友,我们手拉手可以漫步5小时,我们有讲不完的话题。某一次我们在展览馆看美术展,他竟然当众掏鼻孔,突然之间,我没有看到有谁比他更讨厌的。
“我的女朋友没说的,温良恭俭让,找的就是她了。可是到我舅舅家,让她和我亲戚见见面,她竟然满脸通红,连话也说不利索了。我的表姐只是穿得挺刮些,态度高傲些,她竟连看着她说话也不敢,那不是一头蠢猪又是什么?”
胡美丽是刘德华的发烧友,刘德华来内地演出,胡美丽可以在华亭宾馆的台上一坐一通宵,只为了瞅刘天王一眼。刘德华做了一个马桶的广告后,胡美丽就视他为仇敌了,从此四处说刘德华的坏话。
薛英俊视巩俐为性感偶像,关于巩俐的资料整整剪贴了两大本,某一日忽然测算出巩美人的腰围增了0.12公分,顿时勃然大怒,撕了所有资料,凡有与巩俐有关的新闻,一概视若无睹。
--因为符合理想而喜欢,因为违背理想而厌恶。喜欢与厌恶的瞬间转换,源于人的自私、人的飘忽不定。厌恶,有时是因为对方使你失望;有时什么也不为,只是因为自己情绪恶劣。即使在迷狂的热恋之中,人类也没有消除排斥他们的那根神经。
厌恶是如此有理而无理,是如此情绪而顽强。
对方的表现变了,你会厌恶。
对方的表现没变,你也厌恶。这一次,变的是你自己。以前因为放浪不羁,你喜欢玛当娜;现在,也因为放浪不羁,你厌恶玛当娜。
然后,对方没变,你的口味也没变,环境与形势变了,厌恶依然升腾在你的心头。赵薇未红的时候,你喜欢她;现在,全中国的人都喜欢小燕子,你便觉得她处处讨厌。
人类以厌恶来标新立异、宠爱自己。人类一次次地表示厌恶,就是一次次通过厌恶来肯定自己。厌恶比喜欢更证明了人的自私。
而爱与恨的对立,爱恨之间的转换,是喜欢与厌恶之间转换的升级换代,一种更强的人性力量的演示。
喜欢与厌恶之间的转换是瞬间的,从某种角度说,人的一生也便是短短的一瞬。一个人因为喜欢和爱,向一个姑娘下跪求婚;遇着阻挠,甚至血书以替志。20年后,也是这个人,极端厌恶那终于做了他妻子的女人,厌恶在某一天上升为恨,那人便一刀或数刀杀了他的妻。
那屈死的刀下鬼或许不明白,其实在她被像仙女似地求着、哄着、赞着时,她之被厌恶、被仇恨、甚至被无理杀死的可能已经潜伏着。
常常,喜欢与爱,比厌恶与仇恨更加不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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