猪肉加硼砂制假牛肉(资料图)
41岁的作坊老板高奇没有料到,他的“商业秘密”被一览无余地展现在全国电视观众的眼前——今年1月6日,中央电视台以《江苏无锡假牛肉只卖十几元背后的猫腻》为题,曝光了江苏省无锡市发生的假牛肉事件。
年近半百的唐敏华也没有料想到,身为工商监管员的他,与作坊老板高奇的“密切合作”终致他身陷囹圄。
在无锡市崇安区人民法院分别对假牛肉案的涉案人员下达一审判决后,办案检察官向《法制日报》记者披露了这起案情的内幕。
低价“半成品牛肉”检测露馅
去年6月,无锡市天鹏食品城就市场内销售半成品假牛肉问题专门向工商所递交报告,要求工商所予以打击。
于是,来自天鹏食品城的一份份“半成品牛肉”检样,被送到无锡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多家单位的食品检测工作台上。经过严格程序进行生化试验和显微观察之
后,检测人员确认:该半成品牛肉系非牛肉制品,且属于不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的不合格肉类制品。而这一份份送检的半成品牛肉中,就有出自天鹏食
品城两个摊位的同一老板——高奇摊位出售的半成品牛肉,其每斤售价9元至11元,而正规牛肉每斤价格接近30元。相比之下,高奇摊位半成品牛肉的售价真是
便宜得“离谱”。
无锡市惠钱路206号,这里是高奇租用的仓库。
无锡市公安机关立案查明:自2009年7月以来,高奇与家族成员从河南购得种母猪肉拉到租用仓库,使用亚硝酸盐、磷酸盐进行腌制,利用胭脂红、红曲粉进行上色,再添加卡拉胶、牛肉一滴香等添加剂,烧制成半成品,冒充牛肉对外批发销售。
办案人员经调查取证获知,犯罪嫌疑人高奇主要在入夜时分进行批发销售。平时每天对外销售400至500斤,过节时每天销售1000斤左右。截至2011年1月4日案发前,高奇等涉案人员已销售半成品假牛肉16万余公斤,涉案价值389万余元。
6月23日,无锡市崇安区人民法院对假牛肉案多名被告人下达一审判决:高奇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180万元,其余同犯也相继获刑。判决下达后,高奇等多名被告人没有提出上诉。
放胆行事皆因“内鬼”策应
在“假牛肉案”众多涉罪被告人中,工商监管员唐敏华与黑作坊老板高奇涉罪互动,是办案检察官特别重视的案情细节。
据办案检察官介绍,广益工商所工商监管员唐敏华负责无锡市天鹏食品城的工商监管工作。去年年初,唐敏华在巡查中发现天鹏食品城内销售的半成品牛肉亚硝酸
盐超标,有些小块牛肉仅凭眼看就能确认是假牛肉,但他却视而不见,不予查处。在随后的短短几个月里,该食品城内的“半成品牛肉”明显增多。
高奇最先机警地觉察到这种趋势发展下去的风险,因为在天鹏食品城各摊位上零售的“半成品牛肉”多由他与另一摊主提供,他生怕其“半成品牛肉”被工商查处,即通过中间人介绍结识了唐敏华。
高奇不仅多次请唐敏华吃饭,还多次以购物卡和现金贿赂唐敏华,以感谢他在工商部门的日常检查中专门对自己给予的“关照”。
去年6月,天鹏食品城就市场内销售“半成品牛肉”专门向广益工商所递交报告,请求工商所予以打击,唐敏华漠视工商所领导要求,不予查处,致使高奇的违法
行为得以继续。同年11月,广益工商所决定对天鹏食品城内经营“半成品牛肉”进行专项打假行动。作为行动小组成员,唐敏华向高奇透露了打假行动计划,使高
奇成功逃避了查处。
年近半百的唐敏华与高奇称兄道弟,把向不法商家通风报信当成是讲义气,纵容高奇胆大妄为地非法牟利。
2011年3月31日,无锡市人民检察院决定由无锡市公安局崇安分局对犯罪嫌疑人唐敏华执行逮捕。9月6日,无锡市崇安区人民法院判决唐敏华犯放纵制售
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0万元。一审判决下达后唐敏
华没有上诉,判决生效.
来源: 法制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