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外汇账户将不再有现钞和现汇之分 资料图
央行出台《个人外汇管理办法》 为高额外储“开闸放水”
央行昨日发布规定,对个人外汇管理作出重大调整,根据新规定,个人外汇账户将不再有现钞和现汇之分,个人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可直接在银行开立外汇储蓄账户,外汇局今后统一对现汇和现钞在存取、汇出入等方面的监管标准。
央行的《个人外汇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个人外汇收支活动按交易主体区分境内个人和境外个人、按交易性质区分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进行管理。对个人经常项下外汇收支贯彻可兑换原则,对资本项下外汇收支进行必要的管理。
《办法》还有三项重要调整,分别是:一是对个人结汇和境内个人购汇实行年度总额管理。年度总额内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直接在银行办理;超过年度总额的,经常项下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相关证明等材料在银行审核后办理,资本项下需经必要的核准。
其次,对个人贸易外汇收支给予充分便利。从事货物进出口的个人对外贸易经营者可开立外汇结算账户办理外汇资金收付。其中,进行对外贸易经营权登记备案后,可按机构的外汇收支进行管理;进行工商登记或者办理其他执业手续后,可委托具有对外贸易经营权的企业代理部分贸易项下外汇资金收付、划转及结汇。
第三个调整则是明确个人可进行的资本项目交易,规范了相关外汇收支活动。
分析人士指出,近年来随着我国涉外经济的迅猛发展,个人外汇收支规模不断扩大。长期以来,我国对个人的外汇业务管理主要侧重于经常项下非经营性的外汇收支活动。现在个人不但有非经营性交易还有经营性交易,不但有经常项目交易还有资本项目交易。
央行的新规定是为充分便利个人贸易外汇收支活动并明确个人资本项目交易,促进国际收支平衡,也是为高额外汇储备开闸放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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