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 外汇保证金交易
外汇保证金交易起源于80年代的伦敦,上世纪90年代初出现在中国大陆。外汇保证金交易它是指
在金融机构之间以及金融机构与个人投资者之间进行的一种即期或远期外汇买卖方式。从本质上讲,有点类似于国内已经发展多年的期货交易。在进行保证金交易
时,交易者只付出0.5%-20%的按金(保证金),就可进行100%额度的交易,也就是"以小博大"。在获利可能性增大的同时,风险也进行了同样的放
大。外汇保证金交易通过杠杆作用将实际交易金额扩大几十倍、上百倍的外汇交易形式,是目前国际主流的外汇交易手段。随着我国开放进程的不断加速,很多投资
者都已间接接触到了这一世界通行的外汇交易方式。
外汇交易就是一国货币与另一国货币进行兑换的过程。体现在具体操作上就是:个人与银行、银行与银行、个人与交易经纪商、银行与经纪商、经纪商与经纪商之间进行的各国货币之间的有规范或半规范过程。
外汇交易是同时买入一对货币组合中的一种货币而卖出另外一种货币,外汇是以货币对形式交易,例
如欧元/美元(EUR/USD)或美元/日元(USD/JPY)。对投资者来说,最好的交易机会总是交易那些最通常交易的货币,叫做"主要货币",每日交
易的 85% 是这些主要货币:美元 (USD),日元 (JPY),欧元 (EUR),英磅(GBP),瑞士法郎 (CHF),加拿大元
(CAD)和澳大利亚元 (AUD)。外汇保证金交易的诸多特点:
1.外汇保证金交易的市场是无形的和不固定的。所有交易都在投资者与金融机构以及金融机构之间进行,没有类似证券交易所这样的专门机构;
2.外汇保证金交易不像期货一样涉及交割日、交割月的概念,它没有到期日。交易者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无限期持有头寸,但需请算隔夜息差;
3.外汇保证金交易的规模巨大,参与者众多;
4.外汇保证金交易的币种十分丰富,任何国际上可兑换的货币都可能作为交易品种;
5.外汇保证金交易的交易时间是24小时的;
6.很有趣的一点:外汇保证金交易要计算各种货币之间的利率差,金融机构要向客户支付或者从客户保证金中扣除。
9.2 期权基础知识及期权交易
9.2.1期权的定义
期权是指在未来一定时期可以买卖的权力,是买方向卖方支付一定数量的金额(指权利金)后拥有的
在未来一段时间内(指美式期权)或未来某一特定日期(指欧式期权)以事先规定好的价格(指履约价格)向卖方购买(指看涨期权)或出售(指看跌期权)一定数
量的特定标的物的权力,但不负有必须买进或卖出的义务。期权交易事实上就是这种权利的交易。买方有执行的权利也有不执行的权利,完全可以灵活选择。
9.2.2 期权的类型
按期权的权利来划分,主要具有以下三种:看涨期权和看跌期权以及双向期权。
(1)所谓看涨期权,是指期权的买方享有在规定的有效期限内按某一具体的敲定价格买进某一特定数量的相关商品期货合约的权利,但不同时负有必须买进的义务。
(2)所谓看跌期权,是指期权的买方享有在规定的有效期限内按某一具体的敲定价格卖出某一特定数量的相关商品期货合约的权利,但不同时负有必须卖出的义务。
(3)所谓双向期权,是指期权的买方既享有在规定的有效期限内按某一具体的敲定价格买进某一特定数量的相关商品期货合约的权利,又享有在商定的有效期限内按同一敲定价格卖出某一特定数量的相关商品期货合约的权利。
9.2.3 期权履约
期权的履约有以下三种情况
1.买卖双方都可以通过对冲的方式实施履约。
2.买方也可以将期权转换为期货合约的方式履约(在期权合约规定的敲定价格水平获得一个相应的期货部位)。
3.任何期权到期不用,自动失效。如果期权是虚值,期权买方就不会行使期权,直到到期任期权失效。这样,期权买方最多损失所交的权利金。
9.2.4 期权权利金
期权权利金,就是购买或售出期权合约的价格。对于期权买方来说,为了换取期权赋予买方一定的权
利,他必须支付一笔权利金给期权卖方;对于期权的卖方来说,他卖出期权而承担了必须履行期权合约的义务,为此他收取一笔权利金作为报酬。由于权利金是由买
方负担的,是买方在出现最不利的变动时所需承担的最高损失金额,因此权利金也称作“保险金”。
9.2.5 期权交易原理
买进一定敲定价格的看涨期权,在支付一笔很少权利金后,便可享有买入相关期货的权利。一旦价格
果真上涨,便履行看涨期权,以低价获得期货多头,然后按上涨的价格水平高价卖出相关期货合约,获得差价利润,在弥补支付的权利金后还有盈作。如果价格不但
没有上涨,反而下跌,则可放弃或低价转让看涨期权,其最大损失为权利金。看涨期权的买方之所以买入看涨期权,是因为通过对相关期货市场价格变动的分析,认
定相关期货市场价格较大幅度上涨的可能性很大,所以,他买入看涨期权,支付一定数额的权利金。一旦市场价格果真大幅度上涨,那么,他将会因低价买进期货而
获取较大的利润,大于他买入期权所付的权利金数额,最终获利,他也可以在市场以更高的权利金价格卖出该期权合约,从而对冲获利。如果看涨期权买方对相关期
货市场价格变动趋势判断不准确,一方面,如果市场价格只有小幅度上涨,买方可履约或对冲,获取一点利润,弥补权利金支出的损失;另一方面,如果市场价格下
跌,买方则不履约,其最大损失是支付的权利金数额。
9.2.6 期权与期货的关系
期权交易与期货交易之间既有区别又联系。首先,两者均是以买卖远期标准化合约为特征的交易;其
次,在价格关系上,期货市场价格对期权交易合约的敲定价格及权利金确定均有影响。第三,期货交易是期权交易的基础,交易的内容一般均为是否买卖一定数量期
货合约的权利;第四,期货交易可以做多做空,交易者不一定进行实物交收。期权交易同样可以做多做空,买方不一定要实际行使这个权利,只要有利,也可以把这
个权利转让出去。卖方也不一定非履行不可,而可在期权买入者尚未行使权利前通过买入相同期权的方法以解除他所承担的责任。
9.2.7 外汇期权交易常识:
平价、折价和溢价期权:平价期权是指执行价格与个人外汇买卖实时价格相同的期权。折价期权是指
执行价格高于个人外汇买卖实时价格的看涨期权,或执行价格低于个人外汇买卖实时价格的看跌期权。溢价期权是指执行价格低于个人外汇买卖实时价格的看涨期
权,或执行价格高于个人外汇买卖实时价格的看跌期权。目前国内开办的个人外汇期权均为平价期权和折价期权,暂不办理溢价期权。因此,国内只对平价期权和折
价期权进行报价,仅在买入期权平盘时才对溢价期权进行报价。
执行价格:是指个人外汇期权到期日,客户如选择执行外汇期权时与银行的外汇买卖交易价格。执行价格为外汇期权合同签订是银行公布的个人外汇买卖实时价格或实时价格加/减一定的点数。
参考价格:是指判断客户是否执行期权的依据,是指期权到期日北京时间下午14:00国际外汇市
场价格,统一采用路透报价系统TKFE、AUDH=和CADH=页码各币种报价的中间价。如果参考价格优于执行价格即客户执行期权有盈利,银行代客户执行
该外汇期权,并将客户收益存入指定账户。
国内外汇期权的平盘与执行:在期权到期日前,客户均可在银行任意一个营业日向银行柜台询价卖出持有的期权。到期日客户无须再办理资金交割。
客户在申请办理个人外汇期权时,须委托银行在外汇期权到期时有收益的情况下,由银行代为执行外
汇期权,并进行轧差交割。到期的外汇期权的有效执行时间为外汇期权最后一个工作日,截止时间为北京时间下午14:00。客户在此时点必须在指定的活期存折
账户上存入足额的期权卖出货币,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执行权利。
银行默认的客户买入期权交割方式为轧差交割,如客户(期权买方)选择按照期权合约进行交割,须向银行书面提示。
9.2.8 外汇期权交易范例:
某家合资企业手中持有美元,并需要在一个月后用日元支付进口货款,为防止汇率风险,该公司向银
行购买一个“美元兑日元、期限为一个月”的欧式期权。假设,约定的汇率为1美元=110日元,那么该公司则有权在将来期权到期时,以1美元=110日元向
银行购买约定数额的日元。如果在期权到期时,市场即期汇率为1美元=112日元,那么该公司可以不执行期权,因为此时按市场上即期汇率购买日元更为有利。
相反,如果在期权到期时,1美元=108日元,那么该公司则可决定形式期权,要求银行以1美元=110日元的汇率将日元卖给他们。由此可见,外汇期权业务
的优点在于客户的灵活选择性,对于那些合同尚未最后确定的进出口业务具有很好的保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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