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報紙上的文章,才知道在市中心皇后大街上,發生了這麼大一個辱華事件。筆者對此十分氣憤,對報紙上各位的文章,也很贊同。在此再談一點個人的意見,供大家思考。
此君(下稱大字報男)辱華的方式是,在脖子上掛著一張大字報,用英文寫的內容是:“中國人是豬”;“中國人很賤”;“百分之九十的中國女生……”等等不堪入目的內容。旁邊還放著一個碗,要人把硬幣放進碗裏以表示對他的支持。如此惡劣的行徑,竟然讓他持續了幾天,最後才有一個戴眼鏡的華裔男子(下稱眼鏡男)撕他的大字報引致衝突,被警員帶走了事。
筆者以為,不管是什麼原因,不管他出於什麽動機:是反華、排華的種族主義分子;是神經不正常;是因為受到了某華人的極大侮辱、迫害以致處於極度憤怒中;或者故意開什麼玩笑,搞什麼社會實驗,搞什麼行為藝術,或想引起轟動效應;以及,這裏面有什麼重大的陰謀等等。我以為不管什麼原因,只要他明目張膽地侮辱華人、華社,我們就不能無動於衷,就得管一管。
幾天來,此人在奧克蘭最繁華的街道上,如此猖獗,如此惡意地侮辱我們華人。而皇后街上,每天都有大量的華人,然而此人的惡行卻沒有受到制止,這不能不說是我們全體華人的悲哀。這裏面除了有“事不關己”,“多一事不如少一事”,這些華人常有的的冷漠心理外,還有一個重要的原因,就是怕中了他的什麼陰謀,什麼奸計。
不管是什麼陰謀奸計,還是另有原因,我們都不能任其放肆地侮辱華人,就必須管他一下。但採取行動時,一定要考慮到這裏的法律,盡可能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以最小的代價行事。切莫魯莽,以致代價太大,也引起不好的社會影響。
因此筆者以為,應該立刻上去與他理論,讓他把大字報取下。如果他不肯,第二步是找員警干涉。如員警不管,那也不能讓他的侮辱行為持續下去,那就只好自己動手了。但也要冷靜,只把他的大字報扯下來,不要拳腳相加,傷及他的身體。
有人主張以侮辱對侮辱,也寫一張大字報,掛在脖子上,內容寫上“他(大字報男)才是豬”等等,也放上一隻碗,讓人投幣支持,比較一下誰的碗裏硬幣多。筆者以為此法不妥,因為“大字報男”也是黃種人,在其他族裔的人看來,似乎是兩個華人,相互侮辱,較勁。不管誰碗裏的硬幣多,如此滑稽的對峙局面,不把人家洋人笑死才怪。
那位撕大字報,與“大字報男”進行鬥爭的“眼鏡男”,能挺身而出,敢作敢為,維護了華人的形象與權益,他做得對,做得好!我們全體華人應該感激他,他也理所當然地應該受到我們全體華人的尊敬與愛戴。如果他因此受到法律的追究,華社應全力保護他,支持他,或為其聘請律師,或從輿論上給予支持。如果“眼鏡男”因此在經濟上導致損失,全體華人應為他募捐,既不能讓他在經濟上受到損失,也不能讓他在精神上受到委屈。當然一切行動都應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行事,並且儘量不因此導致其他族裔人士的反感。
而對於挑釁者“大字報男”,我主張事後也不要報復,應寬大為懷。因為此人的照片已在網上流傳,很易被人認出。希望對他不要有過火的行動,不要“追殺”,要放他一條路。只要他不繼續為惡,繼續挑釁,就不要再沒完沒了地追究,跟他過不去,要讓他過平靜的生活。
如此惡劣,如此荒唐的事,竟然在奧克蘭市中心的街頭持續幾天,得不到制止,是不是應該追究員警放任不管,不作為的法律責任?法律工作者應該考慮一下這個問題。
不管挑釁者是不是華人,不管他出於什麼動機,作為受害者,我們都不應該把這件事上升到種族主義的高度。當然我們應該團結起來,表達我們的義憤。但我們並不認為他有種族主義的背景,侮辱挑釁的行為只發生在他一個人身上,他只代表他自己,不代表哪個族裔,更不代表整個社會。
我們都切切實實地感覺到,新西蘭是一個民族和諧的國家。我們華人在此生活是愉快的。新西蘭各族人民,包括Kiwi、毛利人、太平洋島人、印度人,都是我們的朋友,親人,他們從沒有虧待過我們,歧視過我們。我們不能辜負新西蘭各族裔人民對我們的厚愛,我們應該做一個有良心的人。做一個認同新西蘭的價值觀,並且積極地融入主流社會,成為新西蘭一分子,為建設新西蘭出力,勇於奉獻的人。
筆者不揣淺陋,在此亂髮議論,事後諸葛亮,只是想抛磚引玉,引起眾人思考,引出高見,形成共識。如果今後再有不良份子,敢於侮辱、挑釁整個華裔華社,我們好事先有個思想準備,到時能夠立即採取應對措施。而不致像此次事件一樣,肇事者連續挑釁數日,眾多華人看在眼裏,只是怒在心頭,卻躊躇不前,不知如何採取措施。以致讓他猖獗數日,整個華社竟無所作為,真地是太悲哀了。
最後呼籲華裔、華社全體人民:愛護新西蘭,愛護新西蘭全體人民,也愛護我們華人自己。團結起來,維護華人的形象,堅決與侮辱華人形象的行為作鬥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