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到一位二二八難屬寫的短文,觀點是對歷史事件不必再作紀念与探究,施害與受害的人差不多都死了,再舊事重提似乎意義不大。作者主張「忘記過去」的觀點引起了「要不要忘記」的討論。
讀畢這篇東西,回想起自己當時在 紀念公園遇見的人們,和我在北京、廣州見到的人一樣,都是同自己同文同種的華人,這幾十年來彼此都經歷過苦難種種,說起來我們這個民族真是命運多舛。如今 回看現代史上華人最遭罪,死傷及受害人數比較巨大的幾次事件,距八年抗戰也不過七十來年,距「二二八」六十來年,距反右与大飢荒五十來年,距文化大革命四 十來年。从歷史角度看,這些事件即使被記寫下來,也是硝煙仍未散,墨跡猶未乾,近可觸踫并非遙不可及的。
嚴格說來以上這些歷史事件的真相都還未完全揭開,謊言還未被戳穿,孰是孰非還在争拗,有的連一個可載入史冊的公論都還未作出,也沒有開始進行過批判与反思,就去議論「要不要忘記」,一些同胞急於忘記之心,是否過急了些?
在紐西蘭這些年里,我寫了不少憶述舊事的東西,其實只是受了一句話的啟迪。曾在奧克蘭一所退休軍人俱樂部的紀念墙入牆上,看到「讓我們寬恕,但不能忘記!」這一行金句。當時頗為疑惑,既標榜「寬恕」,又為何鼓吹「不要忘記」呢?!
待深作探討後才幡然大悟,所謂寬恕,就是寬恕殺戳中結下的仇恨怨懣﹔所謂不能忘記,就是不忘記戰爭的殘酷、將士的奮勇,不忘記和平的可貴。
原來寬恕是為了不忘記,不忘記是為了寬恕。
回憶与撰寫過往經歷正是一種 寬恕,對那些做了錯事、甚至傷害過自己的人,不去施加人身報復以洩私憤,以免造成寃冤相報的惡性循環!不因個人恩怨在歷史长卷上胡亂塗鴉!但更重要的還是 一種「不能忘記」的使命感,尤其是在整個事件真相沒有經過完整披露与作出結論,并且有人承擔責任之前,作為經歷者与见証人,我們不可以忘記那些年代的荒 謬、欺騙与獸行,不可以忘記人性的異化与破碎,不可以忘記個人伴随整個民族在漩渦里一度迷失的愚味与瘋狂,實質上就是不可以忘記產生災禍的亂源!
現代歷史上除卻抗日戰爭的災難是外侮帶來,發生在中華民族之中的許多大事件無不乃我們自己所為,自已人殺自己人,自己人折騰自己人,曾經發生過那么多侵犯個人自由、剝奪個人生命莫名其妙的荒誕怪事,到今天竟然還有人否認血寫的史實,居然美化歌頌之,聲言盼望再來一次。
我們這些大事件的經歷者与见証人,如實寫出所见所聞,道出所思所悟,太有必要了。我們留下的這些歷史的影象,將會啟迪我們的後人,讓他們去抉擇甚麼可以寬恕,甚麼不能忘記。更是為了他們的自由与生命得到珍惜与保障,不被任何人以任何理由侵犯剝奪之。
僅以此文回應《我是受難者家屬》一文的台灣作者。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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