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的第一艘豪華遊輪海娜號剛剛運行不久,就在韓國被濟州地方法院扣押了,這是一件讓國人很丟面子的事。
海娜號遊輪排水量 4.7 萬噸,長 223 米,寬 31 米,甲板樓層 12 層,能載客 2000 餘人。裡面一應娛樂設施齊全,十分豪華,是漂浮在海上的一座豪華大樓。此船從國外購進從新裝修後 2013 年才才投入運行,即發生了這次的扣船事件。
事情的緣起是“沙鋼船務”與“海航集團”旗下的“大新華”輪船公司的一場經濟糾紛。 “沙鋼集團”出租一條巨型船“好望角好”給“大新華”公司,合同簽訂時大新華的母公司海航集團出具了擔保。 2010 年交付船隻不久,大新華即拖欠沙鋼的租金不還。此事後來鬧到倫敦的法庭,倫敦法庭裁決大新華還錢 5800 多萬美元並要求海航集團予以擔保。可判決後大新華仍拒不還錢,而海航集團也不履行擔保的義務。更為危機的事情是,大新華已經申請破產,這筆巨額債務也就有飛灰湮滅的危險。於是才發生了沙鋼船務在世界範圍內追繳大新華和海航集團財產的事件。
沙鋼船務為追討海航集團的債務,這已是第三次“跨國扣押”海航集團下的船隻了。第一次是 2011 年 3 月在印度扣押了一艘十幾萬噸的散貨船, 2011 年的 7 月,又在南非扣押了海航旗下的一艘大型油輪。
首先說明的是,沙鋼集團的這種做法是符合法律程式的。這裡有兩點要說明:一是通過扣船實現擔保,這是海事索賠中特有的做法;二是由於海船在不同的國家之間運行,各國的法院對於進入該國轄區內的船隻都有扣押的權利。
至於扣船時也波及了遊輪上的顧客,侵犯了顧客的合法權益,這不錯。不過這責任大概既不會由沙鋼船務方面來負,也不會由韓國方面來負。這兩方可以辯解扣的是“船”而不是“人 ”。這兩方也不會侵犯顧客的合法權利,盡可以安排顧客好吃好喝好住,至於錢嗎,大概還得海航集團買單。至於法律責任,正是海航集團,明知有扣船的風險,還要冒險載客運行,置眾多顧客的權益於不顧的,首先還是海航集團。
問題是,中國人對中國人的官司,中國企業對中國企業的糾紛,為什麼到國外去折騰?法律的訴訟,船隻的扣押盡可以在國內解決,何必非要“家醜”外揚,又丟人,又現眼,何苦來著?
按說這事誰都不願這麼做,“家醜不可外揚”的理誰都懂。並且中國人又死要面子,弄到國外去丟中國人的面子,這不是冒天下之大不韙麼?這是其一。其二是同樣的官司到國外打比在國內打,成本要高得多。據《中國企業報》報導 ( 作者蔣潔),此次訴訟沙鋼船務涉及的律師費用高達幾百萬美元。又費錢,又費事,還惹得國人不高興,何必非要這麼幹?
這原因就需要“國人們”來檢討了。是“國人們 ”把自己國家的環境搞砸了。
首先是道德環境。如今中國該賬不還成了常態,債權人成了孫子,借錢的到成了大爺。該人錢我就是不還,你是一點轍也沒有! “以信為本”,是幾千年來中華民族為人處世最為基本的原則,“父債子還”的傳統綿綿流傳了幾千年,是中華民族從來沒有動搖過的道德信念。即使是在今天,不管是在城鎮還是在鄉村,鄰裏之間朋友之間借錢哪有不還的?就是在我們奧克蘭,租房是經常的事,房租賴著不交,這在其他民族,不管是 KIWI ,還是毛利人,還是島人,這樣的事也常有發生。唯獨我們華人,從來都是到期就主動地大房租交上。從這事上就可以看出,我們華人是最講信用的民族,“該賬必還”是滲透到民族骨髓中的傳統。可到了最近幾十年,一沾上公司和“法人”,就染上了不講信用欠錢賴著不還的怪病,幾千年的優良傳統丟掉了。搞成這個樣子,國人不是應該好好地反思麼?
再就是法律環境。很遺憾,中國自古就是一個沒有法制傳統的國家。幾千年的封建社會,一直就是“衙門口,朝南開,要打官司拿錢來!” ,縣太爺驚堂木一拍,沒有嚴密的法律依據,也不要嚴格的訴訟過程,要殺要刮縣太爺張口就來。解放後,也是以人治代替法制,以階級鬥爭思維處理一切社會矛盾。文革期間,更是砸爛公、檢、法,社會法紀蕩然無存。應該說,改革開放後,法制建設也還是有了長足的進步。可是如今司法黑暗依然嚴重,社會上腐敗現象嚴重地侵蝕了公檢法的各級官員及律師隊伍。這一情況讓國民對中國法律的公平和公正信心不足。
就是本案涉及的債務糾紛,當初“沙鋼船務”和“大新華”簽訂合同時,就已在合同中明確:如果日後產生法律糾紛,將由英國的法院並用英國的法律審理解決。在當初的合同中就已經明確排除了中國法院的管轄權!而此次韓國扣押船隻僅僅是一個程式,並非是對實體糾紛的審理。即使是扣押這樣一個“程式”,“沙鋼集團”也要特意避開中國到韓國去執行,可見沙鋼集團的良苦用心。
出了糾紛後鬧到世界上去,實在也是無奈之舉,不能完全怪他們。欠賬無法往回追,官司無法打,中國法律環境不好,他們沒有把握找回正義,才不得不依靠國外。讓國人建立起對於中國法律的信心,這才是杜絕此類事情再次發生的唯一途徑。
希望我們中國上下各級領導以及全體國民都加把勁,搞好道德建設,讓人與人之間,企業與企業之間不講信譽該錢不還的事不再發生;搞好法制建設,讓中國有一個世界上最公正、最客觀、最完美,讓全世界各國人民都羨慕的法制環境。讓別的國家的人民一旦有了法律糾紛,紛紛到中國來解決,這樣我們不僅賺了他們的錢,還能看他們的熱鬧,不是一件不亦樂乎的美事麼?
2013 年 9 月 19 日於奧克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