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半年時間,”喬先生打了響指,“盜信者就被找到了。”他然後斜著眼睛看我,“他便是我希望找的人。”
員警把頭轉了過來。這是個不錯的故事,情理上也說得過去。查無此人的情況經常出現,位址什麼的都對,但人名卻對不上。某種意義上,對面這個傢伙籍由作家使之得到了解釋。
我則對此不置可否。我並不想撇清關係——也許還不到時候,也許只是純粹地不想這麼做。憑心而論,故事中的主角與我的經歷也很相近。
可我並未受過喬先生的啟發,任何類似的啟發也不曾有過。如果作家寫的是真事,我倒想見見那個盜信者。作家都是神經病。難道我是從他故事裡走出來的人?抑或我不小心闖進了他的故事?
外面安靜了。我打開鎖銬,打開裡門鎖上裡門,打開外門鎖上外門。
門是那麼神奇,把世界一分為二。有時候,裡面意味著束縛,外面意味著自由。有時候,外面意味著束縛,裡面意味著自由。門及閘之間的空曠世界,就像一道無所依憑的憂傷的走廊。
此刻我便走在這道無所依憑的憂傷的走廊上。周圍是冬夜,黑暗而又冰冷。
新安街77號原來還是存在的。一幢孤零零的房子,並不與左鄰右舍相連。它像只僵死的甲蟲。鐵鎖居然沒有鏽,我開門進去。
這似乎是間空棄了很久的房子,充滿灰塵、老鼠屎以及南方特有的潮濕發黴的氣味。蛛絲則迎面纏繞在脖子上臉上手上。被擾亂清夢的蜘蛛慌張落地,往更陰暗的角落爬去。
“你怎麼稱呼,年輕人?”
這個低沉的聲音把我嚇一跳。適應了黑暗之後,我看到屋角的地上有破布堆成的床,上面是個戴個遮耳皮帽、鬍鬚很長的老頭。他盤腿而坐,眼睛中露著精光。我記起來了,這是新安廣場唱歌的老頭。
“實話說我也不知道。”我走過去,也靠著牆盤腿坐下來。
我好像走在了通往小學的路上。
那戶三兄弟的人家房門洞開。老大蹲在馬路邊吃早飯,對經過的小孩子齜牙咧嘴地笑。有時突然大喝一聲,把小孩嚇哭。他則繼續若無其事地吃早飯。我始終覺得他身上散發著腐爛而又可怖的氣息。
為了避開這個讓人膽戰心驚的傢伙,我常常繞道從他們房子後面走。那裡夏天滿是荊棘,廢棄的塑膠袋、爛布條、破罐子以及死老鼠。偶爾還有白的、脆脆的、讓人慎得慌的蛇皮,從滾倒的茅草上掛下來——你可以想見這副皮囊的主人當時是如何艱難地褪下它的。
老二帶來了一個四川婆娘,熱鬧了幾個月,婆娘便跑了。一個冬天,他拿把菜刀把自己的勢給去了。
此後在上小學的路上,我便能碰見一個渾身灰黑衣服的人在路上走來走去。那套衣服也許曾經是藍色的運動服,白的褂子,或者紅色的棉毛衫,到他身上後,毫無例外都變作一個顏色——灰黑。
他順著鄉間小路走到集市去,四處尋找被扔掉的水果或者別的任何可以吃的東西,也包括吸的,煙蒂。他左右搖著頭,他的頭就像噴霧器的探頭一樣靈活。他的眼睛冒著犀利的精光,路上沒有什麼可以逃脫它們的掃射。
這幅模樣同樣讓我感到可怖,至少起先是這樣的。後來便覺得習以為常。
有穿著開襠褲的小孩拿他取笑,“阿生啊,唱首歌來聽唄!”他也不抬頭,眼睛繼續搜索看不見的寶貝,嘴裡哼起了“北京的金山上”。小孩對這樣的事情從來是樂此不疲的,他則來者不拒。
我在骨子裡根本不想與這家人有任何交集,哪怕呼吸同樣的空氣都不行。可是交集反倒以荒誕的形式進行——老三居然變成了小學老師,上我們的語文課。他像用搓衣板洗衣服一樣,對我們的腦袋洗了三年,從二年級一直洗到四年級。
(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