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籟」一詞,我自己寫東西時也有使用,用來形容動人的歌喉,美妙的聲音。但我只是反覆使用這個詞匯,卻從未考究過它語出何處與字義,的確是知其然而不知所以其然。
其實「籟」是一種類似簫的古樂器,「天籟」乃是這類樂器之其一,另外還有「地籟」和「人籟」。所以「籟」通常指從孔穴里發出的聲音,泛指聲響,就此而言,「天籟」亦可稱之為當下流行的「好聲音」。
許多文學作品都試圖描寫「天籟」,用文字在紙上表達聲音,本身就是一種難度很高的挑戰。
法 國作家羅曼‧羅蘭,是我少年時代文學啟蒙的偶像,這位作家崇尚獨立自由,維護真理和人權,他的作品中充滿偉大的精神與先知先覺的秉賦。羅曼‧羅蘭的《約 翰‧克里斯朵夫》影響了我的一生。對他的崇拜,使我將這位作家居住過的托斯卡納視為聖地,畢生夢想就是在充滿陽光托斯卡納的橄欖樹影下,再讀一遍這位集科 學、文學与藝術於一身的大師的作品,體味其情其意其境。
羅曼‧羅蘭精通音律,在《約翰‧克里斯朵夫》里,音樂由始至終佔重要成份,以致他說自己是在「用文學形式來表現音樂」。羅曼‧羅蘭筆下的克里斯朵夫和舅舅,在河邊有一段黃昏對話,可被視為對「天籟」的詮釋。
當克里斯朵夫向舅舅傾訴自己想編寫一首歌時,舅舅要他先留神看河邊月下景色,然後再靜靜諦聽草虫低嗚夜鶯高唱……因為這就是天上傳來的音樂!克里斯朵夫果然聽到了自己出生以來從未聽過的美妙聲音,并且深受感動。
或許這就是天籟了,我想。
在聽了克里斯朵夫自創的音樂之後,舅舅覺得矯揉造作,不堪入耳,他指出一個人越想創作,越想成名,就越創作不出好作品,也越無法成名。
他認為如果單純為寫而寫,無端自大自負,為博他人贊賞,即使寫了一點東西,但是等於甚麼也沒說,既沒有甚麼意思,也很無聊。
舅舅認為,音樂本是質樸而真誠的,而上天恩賜一切人間能得几回聞的妙曲,所言所傳的必都是真話與實話。
「你在屋里寫的都不是音樂。音樂在家里就如室內陽光,真正的音樂在外面,只、有當你呼吸到仁慈的上天賦予的清新空氣時,音樂才是音樂。」
舅舅在河邊告誡克里斯朵夫「為了想成名做偉人才編寫歌曲的人,就象一只想咬自己尾巴的狗。」
在 讀書中以上這段河邊對話時,我回想起當年在瓦努阿圖塔那島一片叢林里聽過的歌聲,那是由七、八個赤裸上身的土著少女,迎著初昇太陽唱出來的,均勻而重復的 旋律,歌詞大意簡單,樹上的鳥,水底的魚,熟了的薯芋,撼動我心的是她們合上雙眼,下顎微翹,歌唱時的那一種全神貫注的身心投入,并非表達對自己歌聲的欣 賞,而是對自己所贊美事物的欣賞。
稚嫩而生澀的嗓音,充滿蜜桃將熟的青春誘人,又有久居山林,天地為家的原始純真,坦露裸裎而毫無羞澀,這真是我一生里所聽過的最美妙絕倫的聲音。
天籟,原來就是除卻虛名造勢的包裝,摒絕政治功利的扭控,撇凈世故浮華的還原本真,她是一種發自心底深處的聲音,是人聲更是心聲。
克里斯朵夫的舅舅說得對,歌吟者、作畫者、為文者,若缺少了這一點點的情,這一點點的真,這一點點的愛,這一點點與天地萬物的心靈相通,就會象一條想咬自己尾巴的小狗,雖然忙得團團轉,滿象那麼一回事,卻完全不是那麼一回事。
很可惜我們這些受蒙蔽遭禁錮的心靈,有了太多的誤見與扭曲,鄙俗与淺薄,虛假与偽善,這導致我們誤將劣作當佳作,不僅与許多美好事物失之交臂,在嘈聲雜音中,錯過了一片天籟,其實她就在我們上空,身邊,周圍,甚至足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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