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7年秋。.上海灘。
阿芳和春明久別重逢,彼此都很欣慰。他們是摯友,陰差陽錯,
敘舊是人生一大快事,不覺天色已晚,阿芳告辭出來,
春明正在和其中一個車夫砍價。
“愛爾考克路,100塊去伐?” 春明沒等對方開價就出價。那年月100元“法幣”
“儂開玩笑啊,250,便宜儂”。最後以200元搞定。
阿芳被一群車夫圍著,嚷嚷中被請上一個小夥子的車子,
春明接過車夫找回的錢,一看手裡只有300塊錢。“
“先生,儂有沒有搞錯?儂上車吧!”
“不是阿拉坐儂車子,是阿拉朋友…”春明抬頭一看,
吵鬧之中,人們圍上來看熱鬧。有車夫、也有過客。最後,
春明只好自認晦氣。還擔心阿芳會不會被“敲了竹槓”。
街角處就剩一輛空黃包車停在角落裡。
“先生,他們這哪是做生意,坑人!”
“哦,你是…”
“唉,生意本來不好做,叫他們一攪和,欺行霸市,
“你是說警察局?這等小事不會管的,也犯不上。再說,口說無憑”
“我給你作證,我陪你去。”
這車夫是一個中年人。但看得出是新手,走投無路才拉車混口飯吃。
在車夫的勸說下,尤其是擔心阿芳的安全,
“先生,乾脆我拉著你,不要錢。拉空車也是拉。你上車”
春明不由上了車子。
來到提籃橋分局,一位員警聽了春明的陳述。毫無表情地問:“
“這個…”春明無言以對。
“我知道,虹0154,車夫叫四癩子,姓張。”年輕車夫說。
員警在一張表格上寫了些什麼,叫春明簽了字,
“我不敢簽,他們會揍我”
“廢話!不作證你來幹什麼?回去吧。”
“但是,你們警察局總得管管這種欺詐行為吧?”春明説。
“先生,管自然是要管的。這種事勿稀奇格。
從分局出來,春明遞給車夫一張100元的鈔票。
“先生,阿拉拉儂不是為了錢,空車也是拉。阿拉是為了出口氣。
春明還是把那張鈔票丟在了車座上。
車夫見春明執意要給錢,就說:那你請上車,我拉你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