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十堰丹江口市汉江科技学校一名17岁中专生,日前在深圳工厂实习期间跳楼自杀。(记者获悉,此事已引起官方高度重视,教育部职教司近日已派人进驻该校,参与调查。
受该生自杀事件的影响,7月2日,该校在深圳实习的学生中止实习,全部返回丹江口。此前的6月10日,该校计算机专业2019级的90多名学生,根据学校安排到深圳工厂实习。他们被当作普通工人,分配在不同车间的流水线,每天工作11个小时,分成白班、夜班,有的还是体力劳动。高强度的劳动、昼夜颠倒的作息,让一些学生产生不适、反叛,甚至受伤。
记者获得的一份法院判决显示,这并非该校第一次发生学生实习期间死亡事件。2019年3月,该校通过人力资源公司,将汽修班的一批学生送往广东东莞的一家电子厂实习,“从事体力劳动,并且每天劳动时间长达12-13小时”,一名学生意外坠楼死亡。
7月4日,汉江科技学校一名副校长接受了记者采访,称此次实习前,他已经将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的通知”下达给具体负责学生就业与实习的主任程某江,要求“逐一去落实”。
但记者注意到,依据该文件,汉江科技学校在此次安排学生赴深圳实习过程中,有多项违规行为。
6月8日,余泽伟给余骏提前过了17岁生日,并拍下照片。受访者供图
该副校长表示,此次学生自杀身亡后,他感到很痛心,“压力非常大”,“肯定要寻找原因、吸取教训,甚至追责问责”。他说,如果调查结论出来后认定责任,“社会需要的话,我愿意以死谢罪”。
因自杀而中止的实习
6月25日上午10:28,17岁的汉江科技学校中专生余骏,从深圳市华高王氏科技有限公司宿舍楼6层阳台跳下。送医后,当天中午被医院宣布死亡。
6月30日,在深圳市宝安区公安、劳动部门的协调下,涉事公司向死者家属支付了一笔赔偿金。次日,余骏的遗体被火化,并被带回老家。
此前的6月10日,包括余骏在内的2019级计算机专业的90多名学生,按照学校的要求,被安排到深圳的工厂实习。据学生们反馈,他们和成年工人一样,每天12个小时的劳动时间(含中间1小时吃饭时间),车间体力劳动,让一些学生难以忍受。尤其是上夜班的学生,经常被车间拉长记录“上班时打瞌睡”。
违反纪律被记录的学生,由拉长汇报给老师,再由老师在班级群中通报批评。6月19日,老师通报,两名学生因身体原因被遣返回十堰,另一名学生因两次旷工、屡教不改、态度恶劣,被开除学籍,送回十堰,“不再为我校学生”。这些通报是纪律管理的一部分。
6月25日早上,在权某运、程某国的要求下,余骏写下检查,澄清自己的请假经过。受访者供图
余骏此前已被记录三次“旷工”,但据他在通讯工具的聊天记录和对同学说的情况,许多都是请假之后,被拉长胡某军否认,并通知了老师。
昼夜颠倒的夜班,让还在上学的学生们难以承受。加上余骏本来就有胃病,白天睡觉不能吃饭,导致他身体状况出现问题。但拉长没有同意他调白班的请求。
6月23日晚上,余骏在车间搬箱子时撞破了头部,双眼近视400到500多度的眼镜架也撞断了。拉长胡某军用胶带简单处理后,让他继续上班。24日上夜班前,余骏去车间向拉长请假,并写下请假条。然而第二天早上,他却被指责“第四次旷工”,“如果再旷工一次,坚决开除学籍”。
虽然余骏写下了一张澄清事实的字条,远在十堰的班主任程某江还是打电话指责他“4次旷工”,并通知家长。在父子的通话中,父亲余泽伟鼓励余骏坚持实习完,“不实习,明年就拿不到毕业证,你就不能当兵”。随后,班主任又在群里两次发布对余骏“4次旷工”的通报:“严重警告”“如有下次坚决开除”。余骏于10:28从宿舍6楼跳下。当天中午12点,医院宣布余骏死亡。
受余骏跳楼自杀事件的影响,加上家属不断提出抗议,此次实习最终被叫停。7月2日一早,90多名学生中止实习,全部返回丹江口。但由于广东、深圳的疫情形势仍然严峻,这批学生返回后,将在学校集中隔离28天。
杨金银是江汉科技学校分管学生工作的副校长。7月4日,杨金银接受记者采访时称,当时许多家长以“广东深圳疫情很严重”为由提出反对,学校仍然坚持实习,是因为“当时疫情在广州,深圳还没有出现疫情,否则6月10日我们不会过来的”。
汉江科技学校,位于湖北省十堰市丹江口市。
杨金银说,此事发生后,学校高度重视,立即派3位老师去深圳,“我们也需要查清事实,查清坠楼原因,接待、安抚家属,帮助家属最大程度地维权。”
据最新消息,余骏实习期间跳楼自杀事件曝光后,教育部的高度重视。7月2日,教育部向汉江科技学校发函。7月3日,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派员进驻该校,“现场办公,调查处理”。此外,丹江口市市委书记也就此事主持召开了会议。
未被落实的规定
“出了事以后,学校高度重视,因为那是一条人命,可不是开玩笑的。”杨金银表示,事故发生后,他非常痛心。
回顾此次赴深圳实习的决策安排,杨金银说,由于程某江是学校的招生办主任、学生就业与实习工作办公室主任,启动实习之前,他专门召开了会议,把工作安排给程某江。
“我让他严格按照《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的通知》,逐项落实、缺一不可。”杨金银说,因为教育部规定,职业学校学生在后两个学期内必须实习,他曾将该文件通过微信专门发给程某江,“但他在落实的过程中,是否存在落实不到位,或者先斩后奏、先实施后补手续等问题,这有待调查”。
华高王氏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厂区宿舍,红圈处为余骏等10人所住寝室。他从后面阳台跳下。
然而,根据2016年教育部等五部门制定的《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汉江科技学校此次的实习计划,有多项违规之处。
例如,第十二条规定,“学生参加跟岗实习、顶岗实习前,职业学校、实习单位、学生三方应签订实习协议。协议文本由当事方各执一份。未按规定签订实习协议的,不得安排学生实习。”但此次,学生并没有与实习工厂签订协议。
第十四条规定,未满18周岁的学生参加跟岗实习、顶岗实习,应取得学生监护人签字的知情同意书。此次学校也并未遵守。
第十五条规定,不得通过中介机构或有偿代理组织、安排和管理学生实习工作。此次实习,校方却把学生交给了深圳的兴业、辰安两家劳务派遣公司。
第十六条规定,不得安排学生加班和夜班。此次实习,却有大量学生被安排上夜班,导致学生过度疲劳,每天“上班打瞌睡”,出现旷工等反叛行为。
第十九条规定,不得扣押学生的居民身份证。但此次到达深圳后,学生们的身份证立即被老师收走。
此外,《规定》中涉及的安全防护知识培训、强制保险制度等,校方、厂方等均未有效执行。
一份Excel表中记录了学生“旷工”“迟到”“不想做事”“上班打瞌睡”“不想上夜班”“下半夜旷工”等情况。受访者供图
而在教育部针对该《规定》出台的《释义》中,对每一条给出了更详细的规定。其中根据《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进一步要求,用人单位不得安排“连续负重每小时在六次以上并每次超过二十公斤,间断负重每次超过二十五公斤的作业”。但余骏正是在夜班中持续搬运沉重的箱子,手指、头部均曾受伤。
程某江不仅具体负责了此次实习中与工厂、劳务派遣公司的联系工作,出发前给家长做了思想工作,而且是二班班主任。然而带队到深圳后,他在6月18日返回十堰。6月25日上午,在余骏写下文字说明,澄清“请过假”的事实后,他仍然通过电话、微信群通报的方式批评余骏“4次旷工”,并称“如有下次坚决开除”。第二次发出通报后的15分钟,余骏跳楼。
不符合规定的《劳动合同》
按照教育部《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第十二条规定,“学生参加跟岗实习、顶岗实习前,职业学校、实习单位、学生三方应签订实习协议。”
然而,此次实习出发前,校方并没有安排学生签订任何协议书。6月11日到达深圳后,学生们却被要求与深圳市辰安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兴业劳务派遣有限公司两家中介公司单独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主体中没有校方、厂方。
例如,余骏(乙方)与深圳市兴业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甲方)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第一条就规定,甲乙双方采取“有固定期限”方式,“从2021年6月11日起至2024年6月10日止”。即双方一次签订了三年的用工合同。
第二条“试用期”才规定,“从2021年6月11日起至2021年9月10日止”。这正是学校规定的“暑期实习”时间。
余骏(乙方)与深圳兴业劳务派遣公司(甲方)签的三年劳动合同,其中试用期三个月。
该合同中,“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部分皆为空白,劳动报酬也不是老师此前说的“一个月4000多块钱”,而是规定为2200元/月。
余骏(乙方)与深圳兴业劳务派遣公司(甲方)签的三年劳动合同,其中试用期三个月。
合同结尾,再次写道,“派遣期限从2021年6月11日起至2024年6月10日”。
很显然,这是一份针对社会一般工人的劳务派遣合同,而非针对学生的实习合同。
而在余骏的工作牌上,派遣单位是兴业公司,用工单位为“华纳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即香港王氏电子集团有限公司的下属公司。
余骏的家属张旭说,这里面有着几层荒唐的逻辑,“1.学生和劳务派遣公司的关系中,劳务派遣公司是甲方、用工单位;2.工厂厂牌上,工厂是用人单位;3.学生是学校安排强制实习,不然不能毕业,开除学籍。所以,学生丧失了任何主动权,而且处在混乱的劳动关系中。”
有学生表示,学校这样的做法,实则是为了变相完成未来的就业计划指标。“合同里有三个月试用期,就是实习满三个月后,如果选择继续上学的,就回去上学;如果觉得想赚钱的,按合同就是正式工,工资会多一些。会有一部分学生不想上学,为了赚零花钱选择留在工厂,那么学校就默认你有了工作,高三全年实习,等于完成了就业。”
已非首次出现学生实习期间死亡事件
余骏自杀后事件发生后,记者获悉,这并不是汉江科技学校第一次发生学生死亡事件。
根据湖北省丹江口市人民法院的一份判决文书,2019年3月5日,汉江科技学校2016级汽修班的一批学生被学校安排至广东东莞市实习,其中,学生何某被交给深圳市杰源人力资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3月6日,杰源公司把何某安排至一家汽车电器厂上班。
4月19日,汉江科技学校在未得到家长同意和知情的情况下,又把何某安排到东莞市大岭山领丰电子有限公司上班。“没有任何专业人员指导学习技术,而是由东莞领丰电子有限公司直接安排到车间从事体力劳动,并且每天劳动时间长达12-13小时。”4月25日晚上7点,何某在上班途中,从宿舍楼窗户坠落,次日死亡。
镇东莞
余骏的工作牌,派遣单位是兴业公司,用工单位为“华纳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即香港王氏电子集团有限公司的下属公司。
何某的家属在起诉汉中科技学校支付赔偿金68.9万。法院最终认定,何某已满16周岁,对死亡负主要责任,校方负次要责任。最终,校方被判处赔偿23.67万元。
由于担任汉江科技学校招生办主任,程某江也是此次庭审中的诉讼代理人。
针对余骏自杀事件,分管学生工作的副校长杨金银表示,逝者已去,接下来“肯定要寻找原因、吸取教训,甚至追责问责”。
“这个事情发生以后,我心情非常沉重,压力非常大。”杨金银说,“我们正在等待调查结果。如果我有违法、违规违纪的地方,我从内心愿意接受法律法规的严惩。如果能让这个学生复活,等调查清楚了、公布了,我认为我可以以死谢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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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十堰17岁中专少年之死
跳楼前最后半小时,余骏独自待在宿舍的阳台上。没人知道具体发生了什么。
楼下监控捕捉到他落地的画面,时间为2021年6月25日上午10:28。
农民工余泽伟无法理解,刚刚过完17岁生日的儿子服从学校安排,从湖北十堰到深圳的工厂实习仅两个星期,为什么会选择自杀?
6月10日,十堰市汉江科技学校(又名“丹江口职业技术学校”)计算机专业2019级的90多名学生乘坐大巴,到深圳华高王氏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实习。这是一次学生们觉得有些“突然的”“奇怪的”实习:学校取消了期末考试,以“教学大纲”为名,要求所有学生必须参加,并称三个月实习期每人可得工资1.2万元。
到深圳后,学生们被当作普通工人,分配在不同车间的流水线,每天工作11个小时,分成白班、夜班,有的还是体力劳动。高强度的劳动、昼夜颠倒的作息,让一些学生产生不适、反叛,甚至受伤。“正常工人一小时工资26块,我们只得到14元。”有学生如是说。
劳务派遣公司、学校、工厂车间三方严格强调纪律,曾于6月17日遣返两名学生,开除一名学生学籍,并全班通报。23日上夜班时,高度近视的余骏撞破了头,眼镜架也断了,头部流血,却被要求坚持上完班。24日,他请假外出配眼镜,获得许可。
6月25日早上,老师却宣布他第四次“旷工”,让他写说明,并电话通知家长。在余骏已经极力解释自己“请过假”后,班主任仍然在班级群两次通报余骏“旷工4次”,“提出严重警告,如有下次坚决开除”。
通报后15分钟,余骏从宿舍楼6层阳台跳下,当天中午被深圳的医院宣布死亡。
诡异的是,这不是汉江科技学校第一次发生此类事故。2019年3月,该校通过中介公司,安排一批学生到东莞某电子厂实习,亦有一名学生坠楼死亡。
毕业后想去当兵的17岁中专生
余骏生于2004年,6月18日是他的17岁生日。
为了这次学校安排的实习,余泽伟给儿子提前庆祝了生日。 6月6日,学校放假,为深圳之行做准备。7日,余骏做了核酸检测。8日,余泽伟在十堰一家酒店订了酒席,邀请朋友和余骏的几位同学共同庆祝。当天,余骏拿到核酸检测报告,9日回校。
6月10日早上6点多,余骏和同学一起乘坐学校包的大巴,前往深圳。 儿子第一次出远门,余泽伟始终挂念在心,父子俩一路保持联系。11日凌晨2点,得知儿子已到达,余泽伟才睡觉。
6月8日,余泽伟给余骏提前过了17岁生日,并拍下照片。受访者供图
余泽伟是湖北省十堰市郧西县人,育有一儿一女,几年前他离了婚,女儿跟着前妻,他带着儿子余骏在十堰上学,有时他还去外地打工。2019年余骏初中毕业,去了丹江口市上汉江科技学校。丹江口是县级市,距离十堰市区90多公里。
汉江科技学校是一所中等职业学校。余泽伟称它为“十堰市丹江口第四中学(丹江口职业技术学校)”。该校没有官网,从各种名称上,可以看出它的“混乱”。
公开资料显示,汉江科技学校建于1987年,前身为丹江口移民工程中等专业学校,“是一所为水库移民服务、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服务的省级重点中等专业学校”,学校有15个专业。
但在丹江口人眼中,丹江四中、丹江口职业技术学校、汉江科技学校,指的都是同一所学校。有学生称,“校门口挂了好多牌子,还有个‘十堰市医学科技学校’的牌子。”
汉江科技学校、丹江口第四中学、丹江口职业技术学校,位于同一校园。
中专学校前途有限,余骏的理想是当兵。所以父子俩计划,等余骏明年拿到毕业证,过了18岁,做个近视手术,就报名参军。
在深圳工厂实习期间,余骏曾告诉父亲,工作是在车间搬箱子,夜里上班,很累,“双手十指都磨出了泡”。余泽伟总是鼓励他坚持。
6月25日早上9点多,班主任程某江打来电话,批评余骏在工厂不认真工作,“4次旷工,再有一次就开除学籍了”,希望余泽伟跟孩子说说。
6月25日上午,程某江从十堰打电话给余骏,随后两次在班级群发出“严重警告”“下次坚决开除”的通报。15分钟后,余骏跳楼。受访者供图
6月25日上午,接到班主任从十堰打来的电话前后,余骏心态发生了明显变化。受访者供图
这是父子俩的最后一次通话。余泽伟问儿子怎么了,余骏回答:“我头疼、晕。上班太累了,天天夜班十几个小时,白天睡觉吃不了午饭,进厂胃疼。拉长还有意针对我。我请假了,他跟学校投诉我旷工。我请求调白班,他说没权限。我实在吃不消,不想干了。”他还告诉父亲,自己上夜班撞破了头,眼镜也坏了。
余泽伟说:“不行。你把眼镜先弄好,再坚持坚持。你不干完这三个月实习,就没有毕业证。没有高中毕业证,或者被开除,你就当不了兵。”他还问儿子,“拉长有没有打你或者是怎么的?”余骏称“说话不方便”,就挂了电话。
余泽伟不放心。因为程某江并不在深圳,余泽伟找到了驻厂老师、一班班主任权某运的电话。
第一个电话没打通,第二次权某运接了电话,通话时长1分多钟。余泽伟询问儿子的情况,“余骏眼镜碰坏了是吧?”权某运“支支吾吾,没说什么”,然后挂掉了电话。余泽伟事后才知道,那个时候儿子已经出事了。
11:01,余骏的发小兼同班同学林森打来电话,余泽伟这才知道,儿子跳了楼。他决定立即去深圳,11:40,医生在电话里告诉他,孩子“送来时已经没什么生命迹象”,买票期间,医生在电话里告诉他,孩子正在抢救。12:01,余泽伟接到深圳警方的电话,通知他余骏已被宣布死亡。
当天晚上10:40,余泽伟和前妻、几个家属乘坐高铁到达深圳。但直到27日下午,他们拿到警方出具的证明,才在殡仪馆见到儿子的遗体。
6月27日,深圳市万丰派出所向殡仪馆出具《情况说明》后,家属才见到余骏遗体。受访者供图
6月28日的一场小型协调会上,警方称“基本排除他杀”。余泽伟有异议,“我只知道孩子之前好好的,我把孩子交给学校,学校带到这边工厂来上班。中间环节我什么都不知道。从离开家后,短短半个月,孩子就没有了。”
余泽伟痛悔自责,“儿子在最需要我的时候,我没有和他站在一起。早知道这样,大不了不要毕业证,只要我儿子安全健康就好。”
“不去实习,就拿不到毕业证”
汉江科技学校2019级计算机专业有两个班,余骏在二班,班主任是程某江。学生们回忆,早在5月份,程某江就通知了“暑假到广东上班”的消息。但实习的工厂始终未定。
“一开始说的是广州的一个工厂。”林森说。6月1日上午,程某江在二班家长群发来暑期实习的《计算机家长书》《学生实习安全责任书》两个文档,并@所有人,“必须认真学习!”
没人回应,群里一阵“冷场”。12:22,程某江补充说,“学生实习工资正常情况下都在4000以上,企业直接发给学生。”直到下午,群里才有回应。家长们纷纷提出质疑,双方展开了几轮激烈的交锋。
当天下午到晚上,家长反复提醒“广州深圳疫情严重”,追问实习工厂的详情,还有家长巨细无遗地关心“宿舍热水、饮食、加班、安全、工作时长、劳动强度”等问题。程某江信誓旦旦地回答,有老师全程带队,“厂里的疫情防控比我们想的还严”,“学校担的责任比你们大。学校的考虑绝对比你们想的多”。
6月1日至6日,家长不断提出质疑和反对,班主任称“厂里的疫情防控比我们想的还严”,“学校担的责任比你们大。学校的考虑绝对比你们想的多”。
家长的反对声音不断。晚上近11点,一位家长宣布,自己的孩子不去。程某江回答:“不行,学校教学大纲规定,社区实践必须参加!”余泽伟记得,班主任多次强调,“不去实习,就拿不到毕业证。”
学生郑铁说,今年学校取消了期末考试,“提前放假,要凑满三个月实习期”。
直到6月6日,双方的争论还在继续,但大部分家长已经屈服,一位家长甚至道歉,“是我的问题,在这里向各位家长说声对不起”。
学生们6月10日早上6点出发,11日凌晨近2点到达深圳,开始了计划三个月的实习。然而,到达深圳后的实际情况,却与老师此前承诺的有许多不同。主导此次实习的二班班主任程某江于18日返回了十堰,留下一班班主任权某运驻厂跟岗。
实习工厂是位于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的华高王氏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余骏自杀后,6月27日的各方交涉中,工厂所在街道办有工作人员称,涉事公司是一家“港资企业”,凡事都要汇报、请示领导。
工商资料显示,华高王氏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生产经营工业工具、远程通讯、消费电子、电脑设备等。其母公司和实际控制人为香港兆伟实业有限公司。据公开资料,包含华高王氏在内的香港王氏国际集团创建于1977年,为原始设备制造商提供服务,并于1983年在港交所上市,1986年起在深圳开办王氏华高科技厂。
华高王氏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厂区大门。网络图片
华高王氏公司一直有与中等职业学校合作实习的惯例。例如,2019年4月与贵州省电子信息技师学院开展校企合作;2019年7月与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北海校区签约建立“产教融合实训基地”。
2019年10月,一名员工在网上爆料,他一个月前入职华高王氏公司,上夜班期间,“被工厂拉长、助拉、几名老员工辱骂,后半夜我忍无可忍就骂回去,可是其中一个老员工出来殴打我,虽然不严重,但感觉自尊心被打击。”随后,他被迫辞职。
学生们说,此次实习,他们并没有与学校、工厂签订任何协议。
华高王氏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厂区大门。网络图片
根据班级群聊记录,班主任程某江于6月1日发出《计算机家长书》《学生实习安全责任书》,强制家长签字。《安全责任书》列出的9条要求中,除了第1条规定各班班主任“跟岗实习安全教育工作”外,其他8条都是要求学生遵守纪律、服从管理的内容。
后来学生们才知道,学校和企业之间,还有两家中介公司:深圳市辰安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兴业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实习期间,他们也称辰安公司的代表程某国为“老师”。
90多个学生被分在不同车间的几十条流水线上,分成白班、夜班。白班原则上6:45—18:45,夜班则是18:45—次日6:45。除中间1小时吃饭时间,他们每天工作11个小时。
学生们和流水线上的成年工人做一样的工作,遵守一样的管理制度。“来之前,老师告诉我们,一小时工资14块,一天154块,一周放假一天,月薪4000多。三个月至少能赚一万二。”有学生说,这让他们中不少人心动。但来工厂后,成年工人告诉他,1小时的正常工资是26元。“剩下12块都被你们学校‘黑’了。”
和成年工人一样,学生们分为白班、夜班,每天工作11个小时。受访者供图
工作多种多样,还包括体力劳动,“跟计算机专业不相关”。郑铁起初在车间搬箱子,后来“看板”,“给一个电子板,往上面穿各种小零件”。后来他又换了别的工种。手指磨起泡后,拉长说他,“那是因为你手太嫩了。”
每个车间包含七八条流水线,一个流水线是一个拉。车间有主管,直接管理学生的是拉长。学生上班期间的情况,拉长事后都会告诉驻厂老师,形成了“车间拉长—劳务派遣公司—驻厂老师”三级共管的模式。
华高王氏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香港兆伟实业有限公司。来源:天眼查
林森和余骏从小学就在一起上学,后来又一起到丹江口读中专。两人关系亲密,性格也相似。到深圳后,他们都上夜班,余骏在一楼仓库搬箱子,林森在三楼流水线给电子板放夹具。两人的上下班时间相差15分钟。每次上下班,他们都会等对方。
林森回忆对工作的不适,“每天晚上到10点、11点就受不了了。因为人的生物钟就摆在那儿,就开始犯困。但厂里不能打瞌睡,必须要打起精神。而且特别无聊,特别磨人,必须一直干。到后边凌晨四五点,整个人都是瘫软的。受不了。”
事后,家属们认为华高王氏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存在“非法用工”“强迫劳动”等行为。余泽伟听学生说,“在学校学的是敲键盘,被骗过来实习却是‘搬砖’。”他从自己在工地的工作联想儿子干活的情形,“一个箱子20多斤,相当于5块砖,一天要搬十几个小时,不允许请假、不允许旷工,哪怕每天夜班,也不能打瞌睡,拉长会监工,统计报告给学校。”
“中介、学校、工厂三方,都是为了自己的利益。他们招来了这么多学生,工作总要人去做,为了保证出勤率,肯定不想让你老是请假,所以对他进行一个高强度的管理。”家属张旭说,“学生做得不好,厂方就给学校、中介施压。”
林森工作时是坐着,余骏的工作只能一直站着。林森说,每次早晨下班后,他们去饭堂买饭,打包回宿舍。林森感到“上夜班回来,有一种莫名的亢奋,睡不着”,但余骏每次上楼梯,“都是两级一步,飞快上去。我问他干啥?他说他上去睡觉。”
深圳实习期间,余骏上夜班,在车间搬箱子。受访者供图
不少学生产生反叛心理。“差不多每天上班都想请假。每个人都是这样的。每天上班都发牢骚,不想上。”林森说,“来之前,老师说得很好听,也没说要上夜班。”
有学生拍到的一份Excel统计表格显示,38名学生“招聘来源”均为“兴业学生”,每人有工号、拉号,后面记录了他们每天的上班状况,如“旷工”“迟到”“不想做事”。其中5名学生连续多天都是“上班打瞌睡”,还有学生被记录“不想上夜班”“下午旷工”“下半夜旷工”。林森说,“每天打瞌睡的基本都是上夜班的”。
学生消极、不认真的态度受到了严厉管教。每次有学生旷工、中途离岗,老师就会在班级群里通报批评,警告“开除学籍”。
6月19日下午,驻厂老师在班级群通报,“目前已有三位同学回家。赵某某、张某某因身体特殊原因(由十堰太和医院出具病历报告),袁某某因到企业之后无故旷工2次,视企业纪律为儿戏,态度极其恶劣,通过教育仍不思悔改,于6月17日下午已被当场取消此次实践学习,并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删除学籍,不再为我校学生(并由本人自愿签字画押为证)。”
6月19日,老师在班级群通报已有三位同学回家。其中袁某某因旷工2次已被当场“删除学籍”。家属认为,该通报对其他同学形成了警示、震慑作用。受访者供图
有争议的4次“旷工”
余骏多次向好朋友抱怨过他的拉长胡某军,认为刻意针对他,一直不批他的假。有一次,余骏跟朋友们抱怨,他7:13打卡,并未迟到,拉长却扣他半小时工资。
余骏后来被批评的“旷工4次”,林森都很了解。他说,刚来的时候,大约在6月13日,余骏的确旷过一次工。过了几天,余骏请同学代为请假,拉长批准后,仍在打卡机上记了他旷工。“就是因为这次余骏被说成旷工,老师才规定以后请假需要写请假条。”
如果这两次还算旷工的话,林森认为,余骏后两次的“旷工”都是纯粹的“冤枉”。他说,第三次时,余骏上完了前半夜,凌晨吃完饭胃疼,“他在宿舍下面想吐,吐不出来”。余骏请同学帮忙向拉长请假,“当时拉长确实同意了,第二天就说他旷工。”
余骏先前就有胃病。林森说,余骏经常不吃饭,代之以全麦面包,“因为胃病,他一直不能喝酒。身体没有别的毛病。”他们住的宿舍并不是8人间,而是5张铁架床,10人一间。下班后因为太困,余骏常常不吃早饭,一直睡到下午五六点,起来直接吃晚饭,再上夜班。昼夜颠倒、作息混乱,加重了余骏的身体负担。
余骏曾几次向拉长胡某军提出调为白班,未获允许。郑铁说,“老师规定一个月倒一次班,下一次换白班要等到7月5日。”每当余骏胃疼发作,报告拉长时,胡某军都问他要病历。他似乎觉得,余骏是故意偷懒、找借口。林森说,“都检查一两年了,现在哪有病历?”
6月23日晚发生了一场小事故。那天上班时,余骏的头撞在了箱子上,流了血,眼镜架也断了。他的双眼分别近视400多度、500多度。余骏向拉长提出请假,但拉长找出胶带,把眼镜架缠好,又用胶带把眼镜缠在余骏头上,让他坚持上完了后半夜。
余骏死后,余泽伟找到拉长胡某军,“拉长也承认了,确实是用胶布把他眼镜缠在头上,让他正常下的班。”
6月23日晚夜班撞破头受伤,眼镜架损坏,拉长要求余骏继续上班。余骏发图片给女朋友。
但问及请假、“旷工”的事情,胡某军都说不知道,让他去问劳务派遣公司、驻厂老师,“踢皮球一样,都是推卸责任”。林森认为,胡某军的问题在于,余骏各种形式都请了假,他“批准了,却不承认”,“第二天他就跟我们学校老师说他昨天晚上旷工了。说过两三次。”
6月24日傍晚睡醒后,余骏去向拉长请了假,称第二天早上去配眼镜。因此,当天晚上,他没去上班,在宿舍睡觉。
谁知,第二天早上8点,驻厂老师权某运、辰安人力资源公司程某国两人来到寝室,把余骏叫醒,质问他昨晚为什么旷工。余骏解释,自己跟拉长请了假,还写了请假条。当时,寝室里还有其他3个刚下夜班的同学。因为没有笔,两位老师让余骏去二楼办公室写个说明。
事发后余泽伟找到了这份《情况说明》:“余骏,(工号)1091606,我于昨晚2021.6.24晚19:10分到车间想找胡某军拉长请假。19:15见到拉长,告诉他我请假的原因是,有旧病复发,而且我眼镜由于工作时不小心被撞断了。现在近视5、600度,没有眼镜确实看不到。拉长当时口头答应。我写完假条,胡某军拉长就让我直接走,把假条放到桌子上了。”
6月25日早上,在权某运、程某国的要求下,余骏写下检查,澄清自己的请假经过。受访者供图
余骏以为这就解释清楚了。没想到回到寝室后不久,班主任程某江从十堰打来电话,指责他“旷工4次”,“如果下次再旷工,就直接开除学籍。”随后程某江通知家长,父亲余泽伟又打来电话。
从一些迹象来看,6月25日早上,程某江打来电话之前,余骏并没有受到特别大的影响。写完《情况说明》,8:36,他还在QQ里对朋友说,“我昨晚不是去请假了嘛,然后拉长让我写请假条,我写完了,他让我放在那里,说让我先走就好了。然后他就给老师发消息,说我旷工。”语气里只有轻微抱怨,甚至带着自我调侃。
但9:45,疑似接到班主任程某江的电话后,余骏心理突然发生变化。他对朋友说,“拉长故意搞我的。我写了请假条,他说我旷工。我给他了,他说让我先放那儿,我先走。”此时,余骏陷入了一个“无人相信”的牢笼,到处解释,自我辩白。
家属张旭推测,“那么现在就是全部算他‘旷工’,等于没有一次算他请假。他就有点崩溃了。”
余骏独自去了宿舍阳台上。上午9:52,班主任在班级群里发布通报:“余骏到今天为止旷工4次。今天按照企业和学校实习管理规定提出严重警告。如有下次坚决开除。”
10:13,程某江把通报第二次发在群里。15分钟后,余骏跳楼。
华高王氏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厂区宿舍,红圈处为余骏等10人所住寝室。他从后面阳台跳下。
“他就觉得很冤”
余骏的死,在90多个同行的学生中激起了愤怒情绪。6月29日,学校将事发时正在寝室中的3名学生遣返回十堰。“怕他们在这里乱说话”,一位家属说。
6月30日,深圳市多个政府部门介入此事,责令华高王氏科技(深圳)公司先行支付一笔赔偿金给家属,并让家属签署保密协议。7月1日,余骏的遗体被火化,并被家人带回老家。随着事件受到各方重视,其他家长也不断责问,此次实习计划很快被叫停。7月2日,有消息称90多名学生已全部启程,返回十堰。
家属张旭说,安抚家属只是第一步,政府承诺,后续将按照程序对涉事企业、学校、中介公司分别调查追责。“分为两块,厂方、劳务派遣公司,深圳这边会追究责任;学校涉及的问题,深圳方面会发函给湖北,不管刑事责任、经济责任,由湖北省去调查处理。”
7月1日,记者通过公开联系方式致电汉江科技学校、华高王氏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均未联系到负责人。7月2日,记者拨打程某江、权某运、程某国的个人手机,电话接通后,三人均挂断电话,拒绝回应。
据天眼查工商信息,两家涉事劳务派遣公司之一的“深圳市辰安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9月27日,仅有8个月历史,注资500万元,股东只有程建英、程某国2人。其中,程某国担任监事,仅占股5%。
深圳市辰安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股权图,监事程某国仅占股5%。来源:天眼查
奇怪的是,该公司位于深圳市南山区,程某国的手机号归属地却是湖北十堰。
在林森看来,余骏的死,有“一时太冲动”的因素,但将他逼上这个心理绝境的过程,是“一环扣一环”的。
林森回忆,6月25日早上8点多,程某国、权某运到寝室叫醒余骏,质询“第四次旷工”,随后让他下楼写清经过。“老师的意思是,这次还可以跟厂里交涉,下一次就直接开除。”这时,余骏的情绪并没有大的波动,“情况还好”。
8:40写完说明,回到宿舍不久,班主任程某江打来电话,“问他为什么旷工,说他已经旷工四次了。再这样搞,现在厂里已经要求开除他,不让他干了。学校也要开除他的学籍。”因为开着免提,其他三位同学也听得清楚。班主任语气里满是生气,“说班上几个坏学生上班都上得蛮好,他不能这样。”
程某江还批评了余骏和女朋友谈恋爱,“在学校就天天混在一起,出来了还不好好上班”。林森说,在学校时,因为恋爱的事情,程某江就找过余骏谈话,还给双方家长打电话。
跟父亲通话时,余骏在阳台上,林森没有听到。此后,余骏一直独自在阳台上。由于卧室和阳台之间还隔着卫生间,里面看不到阳台。
见余骏一直没进来,一直没睡着的林森点了根烟,走到阳台给余骏也点了一支。他问余骏怎么了,余骏回答“没事”。林森没有察觉出异常,“他平时不高兴了,我问他咋了,他都说没事。我就没有很在意。”
然后,余骏说,“你去给我拿张纸”。林森进入寝室,在余骏的床上翻找,没找到纸巾,又去卫生间抽了纸。林森后来回想,在床上找纸时,他听到了声音,“当时没有在意。因为在厂里,这种声音很正常。”等他返回,余骏已经不见了,抽了一小截的烟头留在阳台上。
“我还趴在阳台上愣了半天。”反应过来后,林森进屋穿上裤子,往楼下跑,边跑边打120。“我觉得不可思议,像做梦一样。”
6月28日,经过三天的争取,警方终于同意家属进入厂区查看24日至25日的监控视频。林森也看了,“让我在监控里认他”。于是,林森从监控的视角,再一次“目睹”了余骏走向死亡的过程。
楼下的监控捕捉到了余骏落地时的画面,10:28,余骏坠楼后,“一开始他侧躺着,然后他翻了个身,变成平躺。后来他同学、保安过来了,保安还拿手机拍照。”
因为没去过宿舍后面,林森走错了一次路才来到余骏身边。这时,余骏已经平躺。程某国也过来询问情况。林森说,“我很惊讶,都说不出来话了。”
汉江科技学校,位于湖北省十堰市丹江口市。
他看到,余骏的右臂断了,左手放在额头上,挡住了脸。林森看不见他的表情。他喊了余骏的名字,只听到呼吸声没有回应。
林森毕竟还是17岁的少年,没有经验。在他看来,余骏只是手断了,“我当时完全没有觉得问题很大,他看着就跟没什么事一样。”10:43,医务人员拿着担架进入监控画面,“把余骏拽上了担架”。随后保安阻止林森接近余骏。警方到达后,不让林森去医院,而是带他去派出所做笔录。
林森还以为余骏会没事,当天11点多打电话给余泽伟,“余骏怎么样了,没事吧?”
余泽伟还莫名其妙,“怎么了?”但一个小时后,他接到警方电话,得知儿子跳楼身亡。
“他就觉得很冤。”家属张旭分析余骏跳楼原因时说。
目前实习的学生们已经返回,家属也拿到了部分赔偿。但张旭认为,赔偿不等于企业和学校没有责任,“该起诉起诉。以后不要再有这些孩子连续十几天上夜班,上完了跳楼。我们还是希望社会给孩子一个安全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