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伙儿都知道,澳洲是非常注重保护生态系统的,
所以海关检疫非常严格,生怕招来入侵物种,
可是,居然有一个华裔花商贿赂检疫官员,
让官员检查他家的进口鲜花时,
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本周,这个案子判了。
行贿男子N某,今年63岁,来自新加坡,N某的母亲在新加坡创立了鲜花生意,
1987年,他家开始向澳洲出口鲜切兰花,
2004年,为了进一步扩展生意,N某移民澳洲,定居维州,
并在墨尔本Hoppers Crossing开了一家仓储式花店,
后来,N某通过朋友认识一个农业部检疫官员,名叫Erol Ibrahim,
Ibrahim今年38岁,案发前在墨尔本机场的货运中心工作。
(图源:Herald Sun)
两人勾搭上之后,发生利益交换:
N某向Ibrahim行贿,包括现金、酒水、出国度假的食宿费用等,
从2011年到2017年,
N某行贿财物的价值高达1万刀(RMB5万元),
作为回报,Ibrahim提供的“服务”包括:
特地调班,方便由他来检查N某进口的兰花,
但在检查时“放水”,不那么严格,
不那么彻底,确保N某的兰花不受损;
此外,Ibrahim还会向N某提供其他花商的货运信息。
(图源:Herald Sun)
两项服务,都让N某获得不公平的竞争优势,
同时,由于检疫走过场,还可能引入有害的疾病及昆虫。
本周四,N某的案子在维州的County Court开庭,
N某被控行贿公务人员,与N某一起受审的还有他33岁的儿子,
儿子在自家公司担任采购员,被控协助并教唆父亲犯罪。
父子俩都认罪,N某还说让自己家族“蒙羞”。
(图源:Herald Sun)
最后,N某被判18个月,但是被当庭担保释放,
条件是必须遵守3年守行令,同时罚款2万刀(RMB10万元)。
儿子被判7个月,也被当庭担保释放,须遵守一年的守行令。
受贿的Ibrahim去年就判了,结果差不多:
被判3年,但当庭担保释放,
须遵守3年守行令,同时罚款1万刀。
(图源:Herald Sun)
知耻而后勇,相信只要努力,
就能通过公平竞争获得成功,
最后,歪门邪道走不得,千万别铤而走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