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五,新西兰移民局将父母担保移民类别下的子女担保期从五年延长为十年,父母在获得居民签证后十年才可以申请换为永久回头签。不过,当时移民并未说明此政策适用人群,而导致了很多疑问。此新政将从今年11月21日开始实施,适用于在11月21日当天和之后递交的父母团聚移民申请【以移民局正式确认接受申请为准】。从现实操作时间来说,如果本周内未递交申请并得到移民局确认,则将适用新的十年担保期政策。而在21日之前成功递交父母移民申请并被移民局接受,则将继续沿用五年的担保期政策。当然,已经成功移民的申请人均不受此政策变化影响。细心的朋友也许会有疑问:取得PR并居住五年后可以申请新西兰国籍,父母类的移民岂不是可以在担保期内就转为新西兰公民了?实际上,入籍时对申请人所要求的是持有【无限制条件】的居民签证,并连续居住满五年【总计至少1350天,240天每年】。对父母类移民来说,在新担保期政策下,成功取得居民签证后,【十年担保期】即为【限制条件】。也就是说,在十年担保期的后两年,在新西兰完成两年移民监,即可申请永久回头签;而若在十年期间的后五年,按照入籍的时间要求在新西兰居住,待担保期过后、签证限制条件取消,则可申请成为新西兰公民了。 不过,目前父母类移民关闭两年,之后会出台新的父母移民政策。此次担保期的变化只是前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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