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什麼改變?
凡來自肺結核高傳染國家,並且預計停留於紐西蘭六個月至24個月內之簽證申請人,必須提供肺結
核X光體檢報告。此項新規定包括打工度假簽證的申請人,以及11歲以上(非移民簽證)的申請人。
如果您在申請簽證前五年內,曾經停留(定居或觀光)於肺結核病高傳染國家三個月以上,
則您需要接受肺結核檢驗。例如:您持有英國護照,在申請日期前五年內,您曾停留泰國
共 5 週,另外曾停留斐濟共 7 週,則您必須提供肺結核檢驗。
何時開始實施?
此項規定將於2005年4月4日開始正式實施。
有無任何例外?
懷孕婦女或11歲以下的兒童不須提供X光檢驗報告。另外,如果您持有肺核結核高傳染國家的
護照,但是您可以證明您從未定居或停留於該國家,您或許可以不需要接受結核病菌檢驗。
為什麼會有這項新的規定?
紐西蘭擁有世界一流的健康水準,而我們希望能夠保持這樣的水準。基於肺結核病例與日俱
增的考量,這項新規定將可有效地降低此類高傳染疾病的發生率。此外,這項新的肺結核檢驗
規定可使紐西蘭與加拿大及澳洲兩國的肺結核檢驗要求一致。
結核病菌檢驗需時多久?
檢驗的時間將依您所居住的國家而有所不同,在部分國家最長可能費時需八週的時間方可完成,
所以在您出發前往紐西蘭前,務必預留足夠的時間以完成檢驗。
您該怎麼做檢查?
請至本辦事處所指定的醫院做胸腔X光檢查,指定醫院可參閱我們的中文網站:www.nzvisa.org.tw,
其他國家所指定的體檢醫院請參閱紐西蘭移民局英文網站: www.immigration.govt.nz 。在做
X光檢查前,請攜帶短期入境X光檢查表(Temporary Entry X-Ray Certificate NZIS Form 1096)。
如果我有開放性肺結核時,貴辦事處將會如何處理?
如您正在接受肺結核治療,我們將會延後審核您的案件直到您完成六個月的治療。
如果我要停留在紐西蘭超過24個月,我所檢附的文件有何差別?
如果您預計在紐西蘭停留超過24個月,建議您至我們指定的醫院做全身健康檢查,此檢查也包含
肺結核檢查。全身體檢及X光檢查表為(Medical and Chest X-Ray Certificate, NZIS Form 1007)。
因為,自2005 年 4月4日起, 紐西蘭移民局將要求所有預計停留在紐西蘭超過24個月以上的旅客,
在入境紐西蘭前必須至指定的醫院做全身健康檢查。先做全身健康檢查將可節省您的時間及金錢。
肺結核感染較少國家的定義是?
肺結核感染較少國家的感染比率為10萬人中少於20人感染肺結核。
*如欲知那些國家被認定為低肺結核病傳染國家,請點選 健康要求手冊 (英文)查詢。
*台灣為高肺結核病傳染國家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