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岁以上需他人照料或寄宿养老院、医院的老人都有权利享受政府资助的老人服务。
<> 服务类型由专业人员在完成对各案例之"特殊需求评估"(needs
assessment)后做决定。政府全额支付或部分补贴一些特定老年人服务。 >
特殊需求评估由保健人士所组之评估治疗康复服务处(Assessment, Treatment and Rehabilitation Services)负责完成。
接受评估的老人可能因无法独立生活而必须:
﹒迁居养老院以得到完善照顾﹔或
﹒长期住院并接受专业护理人员24小时的照料及看顾。
评估小组并负责建议和指导关于老年人看护津贴(Residential Care Subsidy)申请事项,以及核查申请人收入及资产以确保看护津贴授予最需要帮助的老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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