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兰教学大纲(New Zealand Curriculum)为新西兰各校的学生提供教学及评估的方针。
教学大纲为学生制定了以下七类“基本学习科目”: □ 语文及外语﹔ □ 数学﹔ □ 科学﹔ □ 科技﹔ □ 社会学﹔ □ 艺朮﹔ □ 卫生和体育教育。
“全国教学大纲”(national curriculum statement)阐述学生在基本学习科目中应达之目标,这些学习目标则做为教师评估和记录学生成就之基准。各校利用全国教学大纲发展教学方针并计划各项课程活动。
学校老师通常以书面方式向家长报告孩童在校学习情况,而家长并可要求与教师当面讨论。 全国教学大纲同时制定以下学生应加强之各项“基本能力”(essential skills), 包括: □ 沟通能力﹔ □ 数字演算能力﹔ □ 搜集和利用信息能力﹔ □ 解决问题能力﹔ □ 自我管理和竞争能力﹔ □ 社交和合作能力﹔ □ 体能﹔ □ 工作和学习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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