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16日,新西兰移民局举办的新移民法2009的全天培训。以下是特别总结政策解读并举例说明:
1. 取消“Permit”。全部用VISA代替。可以单次或者多次往返。 2. 旧法名词“Permanent
Residence”等同于新法名词“Resident Visa”。 3. 旧法名词“Indefinite Residence Permit/
Visa”等同于新法名词“Permanent Resident Visa”
申请条件没有改变。 4. 新的签证标签会注明入境时间,可以旅游的时间,还有到期的时间。更加清楚的表明限制的条件。 5. 获得VISA的人在登录新西兰时仍需申请“入境许可”。这个手续对绝大部分的签证持有者没有任何影响,而且不需要递交实际的申请。但移民局可以有权拒绝有品格等问题的人入境新西兰即使此人有新西兰的签证。比如,在机场入境处被查出携带毒品。
6. 签证拒签后,如果目前仍然持有有效签证,那么申请人有14天的时间可以提出“重新审理”。如果超过这个时间,将无法递交“重审”。 7. “过度签证”将发给申请新的临时签证者(包含学生签证,工签,旅游签),有效期通常为6个月。这个政策将解决申请者继续打工、就读的大问题,对雇主和学校来说也是个利好消息。该签证批发是免费的。将会用电子形式发送。 8. “担保人”在新法里将承担所有被担保人的开支,包括机票、住宿、遣返费用和医疗费用等。而且一旦签证批准,担保人几乎无法撤销担保,除非转移担保人。这个政策将申请人的费用压力全部转移到担保人身上,所以打算担保的人请再三考虑清楚后再在担保表格上签字。
9. 新法规定担保人可以是自然人、机构和政府部门。 10. 未成年子女的年龄规定从原来的17岁提高到了18岁。 11. 临时签证申请在递交时需要交2张护照照片 12. 无犯罪记录公证有效期将延长为2年,与体检报告相同。如:申请人在一年前学生签证时递交过无罪记录公正,那么在此次申请时将无需递交无罪记录公正。 13. 新法明确保金每人不超过5000NZD,每个申请不超过10000NZD。
14. 雇主必须登录VISAVIEW和足够的程序来确定雇员持有合法工作的身份。雇主将无法逃避因为不知情而雇佣非法劳工的法律责任。雇主也可通过电话查询雇员的合法身份,并且保留好相关的证件档案。 15. 配偶类担保的名词将改为“Supporting
Partner”。 16. 符合永久回头签证(PRV)的申请者可以在到期时三个月之内申请。比如,2年移民监做满后,忘记在整两年的那个时间点申请永久回头签证,那么新法允许你在2年零三个月之内递交永久回头签证的申请。
17. 父母类担保条件将从原来的2年延长到5年。也就意味着被担保的父母在新西兰的开支(包括机票住宿和医疗开支)将都由提出担保的那个子女来承担。 18. 移民局有权拒绝“可能”会犯罪或“可能”会对新西兰造成国家安定的申请者入境。 19. 新法实施后所有移民局将不接受现金支付。除了北京,上海,杜拜,加卡塔和莫斯科。 20. “遣送令”将直接发给申请人本人住址或者直接交给此人。不能指派移民顾问代收。
21. 所有申请人必须在申请表格上申报住址,不能用PO
BOX代替。 22. 最后,新移民法的实施时间为2010年11月29日 23. 申请在11月29日或以后递交的申请请参考新的移民局收费标准(如下)
申请类别 |
NZD |
技术移民 |
1550 |
家庭类移民 |
790 |
EOI |
440 |
旅游签证 |
140 |
学生签证 |
220 |
工作签证-配偶类 |
310 |
工作签证-WTR |
310 |
工作签证-普通online |
200 |
工作签证-普通Paper |
230 |
工作假期签证 |
140 |
转换签证VOC |
140 |
转移贴纸 |
90 |
雇主名额申请 |
210 |
移民税 |
310 |
安诚总结: 整体上来说移民法没有对现行的签证批准的标准做改动。对华人客户来说最好的消息是“过度签证”,方便在等候移民局审批过程中不耽误目前的工作或学习。影响较大的的是父母类移民,父母在拿到居留权五年内都会由该担保子女来负责医疗等重大开支。
免责声明: 安诚国际将尽可能保证政策准确解释和翻译,但政策原文将都以移民局发布的英文条款为准。 (来源:安诚国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