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平常的日子里,当我看到公司的红单文件夹里的红单要过那三个月期限时,我多数会向公司的柜台同事(她们是写单的人,包括餐厅和旅馆的)询问。问她该红单签名人资料。我们常常就是凭着这种资料找人还债。因为,一张红单的成立,一定会有人签名为最主要证据的代表性。
小刘时常会以貌取人,是记着对方的长相认人。除非是很熟的长期客人。
这种的认人法,有时是很管用的。
不过,很多时候,也会失算!特别是一些吃饱兜着走人的顾客。喜欢占人便宜的那种人。
小刘给的例子如:
1) “那个留有胡须的男子,在水务局做工的。他几乎每个月都会来吃一两桌的饭。还钱时,都是他自己来的。”(既然他会来还钱,那我们也省却了不少时间。)
2)“有个警察常常带着他的朋友来吃。他是光头的。”(不知警察局里有多少个光头佬?!)
3)“这张红单是老板朋友来的。他带了30多个执法人物来吃晚饭。他说他过几天才来签名。可是他没来。”(老板有那么的朋友。究竟是那一个?后来才查出来,是一个童年的玩伴。最后,那红单躺在文件夹里整整的3年,我们才通过另一个人的手收到那3桌的吃饭钱!)
4) “这一张虽然是华人签的名,可是他却不在饭局之内。是他的上司叫他签名的。他有写下他的手提电话。听说他们要叫他人还钱的。”(世界上有此回事吗?没在饭局的人却签名。签的人签了名有何用?还是要叫他人还!弄得我们餐厅乱查查,不知要找谁才是真正的还钱人?!)
总而言之,我们要收到他们的这些债,总得要忍着性子等他们上门。
当然,在不得已的情形下,我们也有找上门或写信通知他们的时刻!
话说,在去年六月间,发现一张RM600的红单。是去年三月间吃的饭局。单里有华人签名。
名字很陌生。
问小刘那是谁来的。
“他说他没跟他们的老板吃饭。可是,他的马来上司却在最后时刻叫他来柜台签名。他有留下他和他上司的电话号码。是他们的部门请一队20多个从外地来打足球的人吃晚餐。事前没打电话来定桌,是在晚上8点半左右,匆匆忙忙地来到餐厅说要吃饭。而我们餐厅就临时煮出来的。”
我打了很多次(在不同的日子内)电话给那部门的上司。可是,电话号码好像是不存在似的。每次都是静悄悄的没有声音。
后来我改打另外一个电话给那个华人。他的电话是他们公司的。答电话的人都回答说上司不在。也不明说他们老板在那里或如何能联络到他等等的交代。
我有点怀疑他们的这种敷衍我的回答法。是不是躲避什么的,很让我胡思乱想。
事情到了这个地步,我只好上门求师去!
在该部门的柜台处,接待我的是一个年轻有为的英俊华人小生。他就是小刘口中的那个签名的华人。
告诉他我的来意。
他吓了一大跳,立刻从他的衣服口袋里拉出他的钱包来。从他饱满的黑色钱包里,他拉出一张白单来,嘴里念念有词:“不会这么快就叫我还钱吧?我们前几天才吃的饭呢!”
我不明所以。往他手里的白单一看,原来那是另外一张新的饭局。是在去年6月中吃的。签名的人是一个叫作阿里的马来同胞。
我心里想,此张RM300的是新的一张。签名的人是马来同胞。照理来讲,白单应该让那马来同胞拿回去的。为什么会给这个华人拿的呢?还有,3月份吃的3桌还未有消息(还未还钱的意思),6月半又吃了这2桌。明明显显地现出一种「赖账」的本能。我情不自禁地向他多望了几眼。
“你手上的一张当然没有那么快还,那应该是在3个月后的事。也即是今年九月时的事。”我解释。
听到我这么说后,他才慢吞吞地把白单塞回他的黑色钱包。
“那么,这一张RM600 的怎么办?是你签的名哩。”我扬着我手上的一张。
“哎!怎么?他们没有还你们钱么?”他惊讶地问。
“他们?谁是他们?就不是你们这部门的事吗?是你们的上司请人吃饭,不是吗?”我轻声地问。
“不对!不对!不是我们还钱!是外面的人还。他们应该告诉你们的。”他说。
我越听越没有,不明白他讲什么东东。我睁着一双大大的眼睛。
“是这样的。我们的老板在你们餐厅请那些打足球的人吃饭的时候,就找了一个外面的人还钱。这个赞助人就得要还那个饭局的钱。这么说,他们还没有找到人了。不要紧,我会帮你们的。”
“有你这一句话,我就放心了。那我就等你的好消息。”
3个月又一下子过去了,变成有两张的红单(RM600及RM300)在等着解决。
我不得已又上门找那个华人。
此次,他给我两个赞助人的名字和电话,都是华人建筑商。
“你打电话给他们,就说我们的老板叫他们还钱。”
我傻傻的听了他的话去行动。
(其实那关我们餐厅什么事啊?!吃的人是你们的老板。那应该是你们去做善后的事。我呢,傻乎乎的帮他们的忙!!)
“哈罗!是罗卜先生吗?我这里是餐厅。土地局的一个华人吩咐我打电话给你。”
“什么事情?”对方的口气是非常的不客气。
“我们这里有一张红单要麻烦你来还。”
“我什么时候有在你们那儿吃饭过?你不要弄错哦!不要随便找上我的哦!我可不是个随便被你们骗的人哦!”他非常凶巴巴。
“是他们叫你作赞助人的。在3月7日晚上8点半,请20多个外地来的打足球人吃饭。一共是RM600。”我只好报出真相。
“有这么一回事吗?我怎么一点也不知道?没有人告诉我!你们做事情也太过份和不应该了!为什么事先没问过我就煮给他们吃?那是你们的不对!我不能还钱。这是没有理由的事!”
“砰”一声,电话在很无情的情形之下放下了。
真是陪了夫人又折兵!
哪!说说看。这种事情的发生,像不像「三轮车」里的歌词:“你说奇怪不奇怪?”
「赞助人」竟然怪起我们餐厅来了。根据他所「指导」,下次有任何人要定桌吃饭时,我们餐厅的负责人一定要问清楚,他们吃的饭局是不是有赞助人帮的忙。同个时候,也一定要打电话问赞助人如他,肯不肯出钱的问题。有了所有的答案后,我们才可以煮给对方吃!
(哈哈!天下有那一种民族会喜欢被人家问得这么仔细的?!人人都要面子的,那是不变的事实。)
我又试着打给另外一个所谓赞助人。
这个赞助人就比较有风度。在得知一切情形后,他也是第一次听到有这种的事发生在他的身上。
“我想我要问过我的老板。我们都没有收到通知。这样吧!有任何消息时,我再告诉你们!”是一种礼貌上的答法。尽管我从不曾接过他的回应。
两个赞助人都不知情!不知是真是假,我不想查问。那是他们的私事,舆我们餐厅无关。我是这样的认为。
得知有这种奇怪的事後,我也感到非常的惊讶和很不相信。这是我生平所遇到的第一次!
只听过有人赞助要办什么慈善事如生活营的,从不曾听到连吃顿饭也要找赞助人来帮忙的。
遇到这种有理说不清的事儿,真的令我们感到很无奈。
本来只有我们餐厅跟顾客之间的事,后来却变成了3角关系!!而第3者却是个名称而已。它是若影若现的,很不真实的样子。
我们餐厅,却在无形中给他人「利用」了!我们煮出美味的食物给他们享用,得来的却是一无所有!
那对我们餐厅来讲,真是太不公平了!
到了最后,我又大惊小怪地发现到他们的部门又在7月间吃了3桌共RM450!此次没有人签名。不知何故。
算算看,他们这个部门在我们餐厅吃了3次的饭局,总共吃掉了我们RM1350。
去年11月中,又找上门问那个华人。
“一共有三张吃局了,你们的老板可有说什么吗?”是我要的答案。
“他去日本游玩,要在月尾才回来。等他回来时,我们问他怎么办?可以吗?”(哗!去日本玩呢。多享福啊!我非常羡慕他!)
“又是问他!我们先前都找不到他。等他从日本回来时,能担保他会给答案吗?05年快要走完了呢!”我十分的怀疑。
站在我面前的人默默无声。
从他的表情里,我想他也是出于无奈中。三餐饭局他都是门外汉。到了那个时候,他还会次次放下他的工作而出来接待我及回答我的所有问题,我已经是很感激他了。
我不想为难他。又是以同样的失望心情,我打道回府。
心里想:“这应该是我最后一次找他。他不是主角人物,找他也是一种很浪费时间的动作。我应该找其他人试试看才对。”
有这个打算后,我就在隔天拿着另外一张红单(就是那个华人拿去白单的一张)去10层楼的底楼找人。经过管理员的介绍,我终於找到阿里。阿里穿着一身的制服。远远看过去,很像是个警察模样。是一个很年青的年轻人。他非常的好客,也很好心地帮我。我可以感觉到他的那种出于真诚的性格。在他的办公室内当着他的几个华人马来同胞的同事面前,他帮我打电话联络有关负责人。找不到对方时,他也给我两个赞助人的名字和电话。想不到的是,那两个华人赞助人是同样的人,跟华人给的是一模一样。我猛然才惊觉,原来这3张红单都是叫赞助人还。
“我改天帮你去找他们。如果他们没去还钱,你就立刻打电话给我!哪!这是我的手提电话。”说着,他就在三张红单的其中一张背面写下他的手提电话号码。
日子一天一天地过,很快似的。
没有人上门还债。
打电话通知那个好心的阿里。
在得知那两个赞助人没来我们公司还钱后,他很生气。
接下来的日子里,他就常常来电询问。有时也会上门来问我们柜台处的同事有关那三张红单的事。还记得他第一回来公司时,曾经向我们要了红单复印纸张共3份。他说他要帮我们去追债。
看到他这样的好心,我打从心里就很感激他。
那是去年年尾的事。
到了今年年头,我见到那3张红冬冬的单还在红单文件夹里,我又再次打电话。
我要知道详细情形。
“请问那三张吃局如何了?”我问。
以为阿里又会像前几次一样大惊小怪(“他们还没还钱给你们吗?太岂有此理了!他们怎么可以这样子对待你们的?”)。
可是,此次他口气回然不同了。
“你们自己写信叫土地局的人还吧!我不能帮你们了!”
“我在去年尾就写信了,可是没有消息啊!”我告诉他。
“是吗?你怎样写?”
“写给那部门的那个马来同胞了。是他请的客,不是吗?”
“不对!要写给该部门的上司。”
“那不是一样的吗?只是多了一个人的名字而已。”我没问出口。
电话的另一端传来一堆国语名称,我听不清楚。
“那我改天去你那儿拿资料吧!”我只好这么说。
到了今年,3张红单已过了10个月,7个月和半年。
“难不成也像那张RM180的,要过了整整两年才收到现钱?!”我不敢想像。
倒是在隔天下午,我在公司的柜台处拿回一张纸。
“是阿里给的。他叫你用电脑写信,跟着他这张纸写。”柜台的小刘说。
我把纸看了一眼。见到整张纸都是字。是用国语字写的。内容么!跟我平常写的通知信一样。只是我用英语写。我拿着它回家。想在隔天早上时才用电脑写。
没想到的是,柜台同事却在隔天12点多时打电话叫我出去公司。
“那个阿里叫你出来。他说他要还钱。”
一听到这个好消息,我急急忙忙地到了公司。
果然见到阿里跟他的一个男同事。
“我们今天要还一张RM450的。其他的两张会有另外一个人来还。如果他没来,你们务必要通知我一声!哪!这是一张支票。”
接过支票后,我向他道谢一番。
作为赞助人,後来为什么又有行动了呢?这只有当事人最明白的事了。我要求答案,也是无法明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