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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圣女(一)

作者: 何与怀    人气:     日期: 2008/4/1


 

……那时,她多么意气风发!她简直心比天高啊。

这位原名彭令昭的苏州姑娘林昭,才华出众。早在1954年,她以江苏省最高考分考进北京大学中文系新闻专业。在北大,她成为校园内公认的才女。她受到游国恩教授的赏识,参加北大诗社,任《北大诗刊》编辑,后又担任北大《红楼》诗刊编委。她满怀信心地希望成为新中国第一代女记者。她的写作计划满满一大堆:要为写《二泉映月》的瞎子阿炳写传记,要把鲁迅的小说“伤逝”改编成电影……

可是,正当她要像鲜花般迎春开放之时,厄运之神降临了。那是1957年。她一个热烈拥抱社会主义事业和理想的充满活力的青年,天真地投身大鸣大放,以为“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结果,一头栽进了罗网,戴上了沉重的右派帽子。刚烈的林昭像牛虻一样无法接受这个猝然打击,她疯狂地吞服大量安眠药,以自杀对抗。被抢救后,她大声说:“我决不低头认罪!”这些绝望中的表白,在当时自然只能得到“罪加一等”的回答。作为唯一一个拒绝检讨的北大右派学生,她最后落得在系资料室“劳教”(“劳动教养”)三年。

1958年6月21日,北大新闻专业与中国人民大学新闻系合并,林昭亦随至人大新闻系数据室。她因心情郁悒,咯血病重。到1960年春天,经校长吴玉章亲自批示准假,由她母亲许宪民到北京接她回上海治病。

林昭是一个不耐寂寞的人,在上海也常去图书馆、公园走走,结识了兰州大学历史系右派学生张春元和物理系研究生顾雁﹑徐诚等人。他们怀着赤子之心编辑一本名为《星火》的油印刊物,陈述他们的针砭时弊的文章,林昭在刊物上发表了长诗〈海鸥之歌〉和〈普鲁米修斯受难之日〉。他们甚至将一起议论的问题综合起来写成一篇报告,准备寄给领导机关参阅,希望对某些错误的政策有所改正。不消说,这是一种极危险的探索方式。1960年10月,林昭等人以“反革命小集团”的罪名被捕了。林昭父亲对女儿的冤情痛苦万分,于她被捕后不到一月便仰药自杀身亡。

1962年,林昭被准许保外就医。家人相见时问她为什么坐牢时要这么多的白被单,她支吾其辞。当看到她手腕部血迹斑驳的伤痕时,母亲立即把她衣袖拉起来,手臂上也全是小切口疤痕。母亲当时放声大哭:“你为什么要这样作贱自己?这也是我的血肉呀!”

原来,送去的白被单她都撕成条条用来写血书。在狱中,林昭以绝食、写血书、诗歌、记日记、呼喊口号、蔑视法庭等方式,表示抗争与不服。为此,她遭到狱方最重的惩罚,曾被反铐达一百八十天,并经常组织女犯人对她毒打,进行凶狠残忍的斗争,她满身伤痕,长发被一绺绺地拔掉。她曾经对同监的女难友说:“他们能够消灭我的肉体,绝不能消除我的意志。我的路似乎走到了尽头。但是,历史最终会给我公正的审判。”

在保外期的1962年7月,林昭致信北大校长陆平,呼吁效仿蔡元培校长,主持公义,营救被迫害的学生。在信中她自称是右派群体的一份子,对反右斗争宣称“要以最后一息献给战斗”,并谴责政府镇压反革命。她说“极权政治本身的残暴肮脏和不义使一切反抗它的人成为正义而光荣的战士。”

1962年9月,林昭在苏州与右派分子黄政、朱泓等人商量并起草了“中国自由青年战斗同盟”的纲领和章程。是月,在上海与无国籍侨民阿诺联系,要求阿诺将〈我们是无罪的〉、〈给北大校长陆平的信〉等文件带到海外发表。

无疑地,林昭是步步走向“深渊”。

 

 

1962年12月,林昭再次被捕。

林昭一如既往,在狱中抗争。她多次绝食,自杀,申诉,写血书,不屈不挠,异常刚烈。以下是其中一些记录:

1964年12月,林昭第一次给《人民日报》写血书,反映案情并表达政治见解。

1965年1月底,林昭遭到狱卒施暴。她所遭受的各种非人待遇罄竹难书,令人发指。

1965年2月,第二次给《人民日报》写血书,反映案情并表达政治见解。此信附有一封要求外转的呼吁书,希望引起国际力量对自己的事业和案情的关注。

1965年3月6日,林昭向狱方交上血写的绝食书,狱方鼻饲流质,直到5月31日,绝食共80天,此间她天天写血书。

1965年3月23日,林昭开始写血书〈告人类〉。

1965年3月至5月,足足一个半月,林昭没有张口说话。

1965年5月31日,再次开庭审判,林昭被判有期徒刑二十年。

次日,林昭刺破手指,用鲜血写下一份〈判决后的声明〉:“……这是一个可耻的判决,但我骄傲地听取了它!这是敌人对于我个人战斗行为的一种估价,我为之由衷地感到战斗者的自豪!……我应该作得更多,以符合你们的估价!除此以外,这所谓的判决与我可谓毫无意义!我蔑视它!看着吧!历史法庭的正式判决很快即将昭告于后世!你们这些极权统治者和诈伪的奸佞——歹徒、恶赖、窃国盗和殃民贼将不仅是真正的被告更是公诉的罪人!公义必胜!自由万岁!林昭主历一九六五年六月一日”。

对所谓“一九五七年因反党反社会主义而沦为右派”的罪名,林昭特别凝然驳斥,批注道:“这是极权统治者所惯用的伪善语言,其颠倒黑白而混淆视听可谓至矣!这句话正确地说,应该是:一九五七年在青春热血与未死之良知的激励和驱使之下,成为北大‘五一九’民主抗暴运动的积极分子!”

她昂然宣称:“‘五一九’的旗帜绝不容其颠倒!‘五一九’的传统绝不容其中伤!‘五一九’的火种绝不容其熄灭!只要有一个人,战斗就将继续下去,而且继续到他最后一息!”

1965年7月至12月,第三次给《人民日报》写信申诉案情并陈述政治思想,重点批判“阶级斗争”学说(戏称为“楼梯上打架”的理论)和极权统治,呼吁人权、民主、和平、正义,长达十万字。

1966年5月6日,北大同学张元勋来到上海,同林昭母亲许宪民到上海提篮桥监狱看望她。林昭衣衫破旧,长发披肩,一半已是白发,头上顶着一方白布,上面用鲜血涂抹成一个手掌大的“冤”字!林昭对张元勋说:“我随时都会被杀,相信历史总会有一天人们会说到今天的苦难!希望你把今天的苦难告诉未来的人们!并希望你把我的文稿、信件搜集整理成三个专集:诗歌集题名《自由颂》、散文集题名《过去的生活》、书信集题名《情书一束》。”(见张元勋,〈北大往事与林昭之死——最知情者的回忆〉,《林昭,不再被遗忘》,长江文艺出版社,2000年)

1968年4月29日,林昭接到由二十年有期徒刑改判为死刑的判决书,当即血书“历史将宣告我无罪!”

当天林昭惨遭处决。公审大会上,林昭口中塞了橡皮塞子,这种塞子能随着张口的程度大小而伸缩,专防囚犯喊口号用的。另外还可依稀看到她颈部的塑料绳子,这是用来扣紧喉管,防止发声的。林昭的脸发红发青,眼中燃烧着怒火。(见彭令范,〈我的姊姊林昭〉,收《走近林昭》)根据目击者的描述,林昭这样被处决了:

 

……小吉普飞快开来,停在机场的第三跑道。两个武装人员架出一反手绑架的女子,女子口中似乎塞着东西。他们向她腰后踢了一脚,她就跪倒了。那时走出另外两个武装人员,对准她开了一枪。她倒下后又慢慢地强行爬起来,于是他们又向她开了两枪,看她躺下不再动弹时,将她拖入另一辆吉普车飞快疾驰而去……

 

林昭是年还不满三十六岁。

1968年4月30日下午,一个公安人员来到林昭母亲家的楼房下面。来人一共说了三句话:“我是上海市公安局的。林昭已在4月29日枪决。家属要交五分钱子弹费。”他拿了钱后一言不答,扬长而去。

林昭母亲许宪民一下昏厥过去……此后,她逐渐神经失常。年逾七旬的她,在上海长街上,在茫茫人海中,到处游荡,嘴里喃喃着,仍在呼唤寻觅女儿。半年之后,她被人发现死在街头,有说是自杀,有说被“红卫兵”打伤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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