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不觉间,俞兰美已上班快一个月了。这是她停职十六年后复出。她感到日子充实多了。她喜欢这一份柜台工作。
兰美的工作时间很短。是从下午两店到五点。到了周末,她才会做到晚上九点。这是配合公司一个女同事的上班时间。对方在开始上班的时候就已经一再声明,她在周末时不做夜班。公司的老板答应她的要求。不为什么,只因为她是公司董事长的女儿。
反正闲着也是无事。兰美在枕边人 - 刘志星的鼓励下,进入公司帮忙几个钟头。
在一个没有下着大雨当起大风的下午,兰美在四点三十分就已经对好她任职期间的进出款项。等着另一个女同事接班。
此日,公司里几乎住满了顾客,是来自全砂的教育部门高级职员来开会。兰美上班时,他们要求拿毛巾拿泠水拿房间其他人的住宿房间号码。有的则因为泠气不会调泠而叫兰美叫人去房间看看。同个时候,也有新的顾客要住。总之,这一个下午,兰美忙得很充实。
五点十分,接班的马莉莉来到。
她一来兰美就把责任交给莉莉。
首先她在帐目簿子上写了一行字。那是说明她把多少的钱项交给莉莉。
就在兰美要把责任交给莉莉当儿,楼上有一个顾客要回去。他到柜台处。他指明要莉莉帮他开单。
莉莉接下开单工作。
顾客住宿三个晚上。他交来租金加上他的四零吉电话传真费。
“谁有碎钱五十零吉?”
在兰美计算一半的款项时泠不防听到莉莉问她这么一句话。
兰美见到公司的钱箱里没有十零吉五张的。她就翻开她的钱包拿出两张十零吉的。加上两张从刘志兴那儿要来的两张十零吉的现钞。志兴刚好从外面走进来。他和顾客站在柜台处。
差一张十零吉的钱。莉莉就在一张小白纸上写上一行华文字:“老板借十零吉。”丢进钱箱里。“那我就拿了一张五十零吉。”说完,兰美就从公司的钱箱里拿出一张五十零吉的现钞进她的钱包。
算好钱箱里的钱后、兰美很惊讶地发现到它少了一百零吉!
莉莉也算一次。也是少了那一百零吉。
刘志兴站在柜台处。见到两个小女人在找钱。一个是合颗同伴的女儿,另一个是自己枕边人。谁疏忽谁不对,都已成定局。不能更改。只一下子功夫,志兴就决定了事情。“账一百零吉就记载在我的账里。只好这样。”
兰美立刻在另一张小纸上写着:“俞兰美,一百零吉。”她签了她的名字。
找不到钱就是兰美的责任。因她还未把工作交给莉莉。特别是那个钱箱。
而莉莉也有其疏忽的地方。她在兰美未交上责任之前,她是不应该动公司的钱箱。更何况她拿了顾客的一百二十零吉后,她也没有把它交给兰美的手上。她私自把钱放进钱箱里,她对兰美讲她有把钱放进钱箱。
问题是俞兰美并没有亲眼见到那笔一百二十零吉的钱进钱箱。
想不到还未领取第一个月的所谓薪水,俞兰美就得赔上一百零吉的工钱。理智上她是要赔那笔失了踪的钱。在内心里她却是想不明白那一张一百零吉的钱跑到那里去了?!
问题的产生,就发生在那个顾客还钱找钱的时刻。
‘嗨!这个下午真是用一百买一个宝贵的经验!“俞兰美只好自我安慰。
因为莉莉是大老板的女儿,此事就结束在兰美的新债上,在那一张小纸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