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幸獲邀出席第二屆及第三屆的世界華文微型小說研討會,得聆名家偉論,對微型小說這一種精緻優美的新文體,才有深入的了解與認識。至少、返回澳大利亞後被文友們問起微型小說和短篇小說的分野時,可以理直氣壯的說出研討會眾大作家們達至的結論共識 :
字數限制從幾百字到一千五百字之間;在過往十多種不同稱謂的這類文體,已正式通過被定名為<微型小說>,與長篇、中篇和短篇成為中文小說四大類。
然後還可侃侃而談有關創作理論的種種專有名詞,諸如遞升反轉、意外結尾、情節突變、藝術誇張等等。尤其是不忘提出歐、享利對微型小說的主張:<立意新穎、結構嚴密和結局驚奇>的三大法則;剎那間我在澳大利亞文友中彷彿成了<微型小說>的專家。
對於澳大利亞全國五個華文作家分會總共一百五十多位會員,在各類文體的創作上,至今仍然只是我和太太婉冰兩人在寫微型小說。澳洲華裔讀者們除了在報上讀過我夫婦的微型小說以及由我推薦發表在報上副刊的凌鼎年、朵拉、張記書、黃孟文、鍾子美、陳博文、司馬攻先生等作家的外地精品外,他們鮮有機會涉及此類文體的理論文章。因此從我口中提到的創作微型小說專有名詞來對我下定論,我自然變成了他們眼中的<微型小說>的權威了?
一九九六年十一月底我從曼谷開完第二屆微型小說研討會後轉赴德國侍奉先嚴,旅德時拜讀了一本有關創作中文微型小說理論專著,在筆記上我寫下:「評論家的著述只可供參考,創作時不能牽掛於心,不然將難寫出一篇好作品。」
藝術的最高境界是不能預設框框,微型小說的創作如嚴格依照歐、享利和星新一等名家的主張,讀者看了開始,比如描寫甲是殺人兇手,早已猜中兇手是另有其人;絕非是甲。作者筆下人物,善者必惡、醜者變美、是者非、黑者為白。如此一來,本來要令讀者驚奇的結尾,因框框的定型才讀了開始已被猜中,趣味性也隨之減退了。
法無定法,才是藝術至高的追求境界。微型小說除了字數的規限、人物描寫、文筆精煉、情節感人外,筆法應該變化多端,可以諷刺、可以寫情,科幻鬼神、人生百態、政治宗教、男歡女愛、皆可成篇。用詩筆經營、用散文、雜文、小品式繪描,甚至心理獨白、通篇人物對話、夢囈呢喃,濃縮中短篇題材亦無不可。情節不但可突變,也可以不變;結局應驚奇則驚奇,也可平淡無奇;或哀或怨亦喜亦悲有笑有淚,千變萬化,使讀者無法推斷猜測。反璞歸真,大智若愚,打破一切內容局限與框框,以無招勝有招。
筆耕的樂趣是下筆初始,連作者也不知小說的終局;靈光一閃後有了題材再去創作。理論家們的所有評論莫不是從作家的作品分析尋覓而得,作家可以參考那些五花八門的專論,但切莫死守默記,被理論牽著走的作家,最終是寫不出好的作品,或者難產停產。
囿於學識,膚淺之說,純是我創作微型小說的個人心得,不當處請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