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網上看到一條消息,大陸一位元百歲學者到紐約參加華社活動,談到海外華人問題時說:“不管你是什麼國籍,你都是炎黃子孫,愛你的居住國,也愛你的祖國,並且以身為華人為榮,國籍只是一頂帽子而已。”
一頂帽子?說得好輕巧啊!海外華人的國籍問題,歲月倥傯已經爭執了半個多世紀。中國大陸不承認雙重國籍,對上一代背負著祖籍國屈辱沉痛歷史的老僑民來說,失去中國國籍是他們心中永遠的痛,豈是摘去“一頂帽子”般的瀟灑!
查了一下資料:國籍是指一個人屬於某個國家的一種法律上的身份或者資格。在實踐中一般把國籍看作是每個人不可剝奪的權利。一個人一旦具有某個國家的國籍,就被認為是該國公民,享有該國憲法和法律規定的權利,履行該國憲法和法律規定的義務。在國際公法上,國籍是自然人對某國負有忠誠義務的根據,也是國籍國對其行使外交保護的根據。大清帝國和中華民國都是承認雙重國籍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後,囿於當時的國際環境,特別是印尼等多數東南亞國家質疑中國“輸出革命”,中國政府決定不承認雙重國籍,讓海外華人“落地生根”,或者換言之,中國不再承當保護自己僑民的責任。於是在印尼,在緬甸,在柬埔寨,在越南……千千萬萬失去了中國國籍的僑民成了俎上魚肉,幾十年來,反華排華的血雨腥風中,倒下的飲恨去了天國,僥倖出逃的被掠奪了全部財產成為無國籍難民,我熟悉的一位老牧師,就是在公海上漂流了40多天才獲救到了紐西蘭。對他們來說,國籍絕不是一頂“帽子”的可有可無。
我本愚頑,21世紀初踏上紐西蘭國土已經是中國強大以後,取得紐西蘭國籍是順理成章,但面對必須自動喪失中國國籍還是難免切膚之痛——在第一次簽證回中國時,拿著被剪去一角的中國護照,好像自己身體的一部分也被剪去。在我看來,國籍是血脈所系,是身體發膚由來的父母之邦的印記,如同黑眼睛黃皮膚一樣不可改易。我選擇了紐西蘭的白雲藍天,我也承擔在這個國家盡公民的義務,但在骨子裏,我是中國人,我絕對不會做任何傷害中國的事情,就如同我不能去傷害生我養我的父母,然而我的父母之邦不要我了——中國的法律對我說“No!”
據我所知,中國人大和政協已經多次在討論海外華人的雙重國籍問題,很多專家都認為承認雙重國籍對國家對個人都利大於弊,也許對雙重國籍的承認只是時間問題。在自己的有生之年能看到國籍的回歸,當是大多數海外華人的心願。
帽子可以多多益善,可以丟掉一頂再換一頂,對帽子用不著責任、義務、忠誠這些沉甸甸的字眼。我不排除有人視國籍如帽子,就像“力拓間諜案”中的要犯胡世泰。那位百歲學者歷經中國幾次改朝換代,也許將國籍和政府混同了,所以才有“帽子”之說,否則,我很難對他執一份敬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