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建筑当作一种文化现象来看待,应当是很有意思的。衣食住行四大件中,住列第三。在中国传统文化观中,居有其所是社会稳定的标志之一,居无定所大概便有些凄惶的意味了。特别是人多的国度,如果人们对居所看得很重要的话,房产开发大概就有些赚头。要是多数人对属于自己的居所并不重视,四处游移而且租房住住了事,赚头就不好说啦。
在我的印象中,文化研究特别是人类学研究,都会把许多篇幅放在建筑的讨论上。手头便有篇很早的文章,研究的是十六世纪巴西东部的原始部落。这个叫图陂南巴斯(Tupi Nambas)的部落常年逐水草而居,每每耗尽一个地方的生存资源就又转徙到新的地方去。新建筑开造之前,部落头领会召开部落会议。他们的住所都建成狭长形,里面象征性地隔开许多小空间。每个小空间中住一对夫妻,小空间与小空间之间没有什么物理屏障。(见Hans
Stade出版于1874年的The Captivity of
Hans State of Hesse in A.D. 1547-1555 among the Wild Tribes of Eastern Brazil。)
这段叙述中的卧室,有点中国“通铺”的意思。我们可以看出,至少在十六世纪,图陂南巴斯部落中,部落家庭之间都是没有什么隐私空间的。所有部落家庭共享着卧房,头领与部众待遇平等,一律都睡着“通铺”。这样的案例也屡见于人类学家们对非洲部落的描述中。
隐私意识是慢慢建立起来的,它与很多其他的文化概念或意象一块发展,比如羞耻心或道德约束机制。这种发展体现在民居建筑上,最为重要的便是家庭建筑从部落建筑中分离出来。人们不必与其他人分享没有隐私的“通铺”卧房了,每家都拥有了自己的居所——要么是独立的帐篷,要么是独立的建筑物。
在这个发展阶段中,整个社区的每户人家之间仍有着极强的纽带联系。他们彼此相识,文化习俗也相同,仪式性节日会串门,收割季节会帮手。聚居是基于这些共同点而维持的。因此迁徙也大体是成片的整体迁徙。协作生活方式是促成这种关系的最重要因素。
工具的发展打破了人们之间这种传统的协作依存关系。新的关系建立了,比如工友关系、同事关系,等等。民居建筑的聚集于是不再以明显的血缘、族缘关系为纽带,它的典型特征便是邻居之间相识不相认,少了许多走门串户的习俗。这在大城市的高楼住宅区体现得尤为明显,对面邻居亦不识也。
当然在许多城市中,同乡聚居的现象仍会出现,那是传统关系的延续。在海外城市也是,有的街区是中国人的集中地,经常名曰“唐人街”;有的地方则是印度人的聚居地,如此等等。但要想从具体建筑中读出不同的文化特征来,那已是非常困难的了。当然这种松散传统关系的延续,也并不意味着传统关系的回归。
八十年代的中国,在谢晋电影《牧马人》或《芙蓉镇》中,细心的人会发现,父母小孩经常是同住一屋的。对普通居民而言,套间房的概念始自九十年代吧。房屋功能的分化,首先可以从卧室的独立看出来,小孩有小孩的卧室,父母有父母的卧室。或许这也是隐私意识发展的新产物罢。
仍记得两年前雅思口语考试的一道题,是谈谈中国传统房屋内部布局的。中国乡村社会中的很多民居,至今仍是功能混杂的,没有什么客厅、卧室、储物室的概念。这些考官在初次听到中国学生谈毫无分工布局的房屋时,想必是很惊讶的。到我这个考生时,他们大概已经听了无数遍了。
家庭房屋内部的功能分化,发展到后来,表现形式便是父母辈有父母辈的房屋,成家立业后的子女辈有子女辈的房屋。养老院随之出现了,而老舍笔下“四世同堂”的喜怒哀乐慢慢成了如烟往事。有时两辈人之间的住处离得还真是遥远。这也标志着家庭内部关系的微妙变化。
在某些地方,为了缩短两辈人之间的地理距离,机构想出了新招。比如在一个社区的这端买套房自己住,那端买套房父母住。购买这种套餐的人可以获得一些优惠。听着总觉得有些淡淡的忧伤。洋人似乎更强调独立精神,人情关系甚至家庭关系都被契约化了。对于旅居海外的中国人而言,这种方式不学也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