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請問這是新安街63號方子期先生家嗎……你是方太太啊……三年前去世了?很抱歉……是這樣的,我們這有一封寄給方先生的信……是的,沒錯,收件人是他……你看什麼時候過來取一下……最好今天下午……地址在新安派出所,是的……
2. 喬禾先生嗎?……你有封信在新安派出所,什麼時候過來取一下……是的,郵局昨天發生了火災……是的,到派出所來取……
3. 肖先生家嗎?……是新安街77號吧?……那裡沒有肖金全這個人?……沒聽過姓肖的人?……怎麼稱呼?……好吧……
你都聽到了,他們一共撥了三個電話。也許是想從那三封信上找到什麼線索。我都說過了,我向來不喜歡選擇,信只是隨手從信堆裡抽出來的。非得找點什麼邏輯。我只想暗笑。
新安街77號?由1號到100號的幾乎所有住戶——只要他們寫信或者收信——我多少都有所瞭解。可77號卻成了空白。我絞盡腦汁去想,想不出絲毫有關77號的門房、住戶的樣子。
它就像一處從不存在的飛地。
“……肺炎,熬過那麼久有什麼用,一切似乎好起來的時候,他卻不行了……三年前走的……這條街變化得太快了。鄰居搬的搬,走的走,只剩下我還呆在這裡。有時想想真沒什麼意思……”
對面坐的這個老太太並不是對著我說話。她似乎並不對任何人說話。因為她說話的時候,從來就不看著你。她的頭一直在搖晃,也許是什麼病或者是年齡大的緣故。
那只沒有尾巴的貓此刻正坐在她的膝蓋上。一隻安靜乾淨的白貓,鼻樑上有一小塊指甲蓋大的褐色的毛。它的頭以不易察覺卻又與老太太步調一致的頻率晃動著。
“請你仔細看看他,然後告訴我們,究竟認不認識他。”員警說。
她還是沒有看我,繼續搖著頭,語氣還是那樣地肯定。“是的,我不認識他。”
“我就知道又會是退稿。這是——”他舉起自己的手比劃了兩個數字,“第八十三次了。”
他的手又交叉著放在了前面的桌子上,兩個大拇指來回相互搓動。他的頭朝一邊歪著,有點斜視的意思。
員警當然不關心這檔子事。“請說正題,喬先生。”
喬先生看了看我,說道,“如果我沒有記錯的話,我應該認識他。”
“在第十四篇小說中,我寫到了一個神經質的盜信者。外人看來他有自己正當的職業和身份,做事也兢兢業業。暗地裡卻有個怪癖,以偷閱別人的信件為樂。這個習慣很多年都沒被別人發現,因為拆閱過的信,他都會重新粘貼妥當,再寄到收件人的位址去。通信在時間上會有點遲滯,但畢竟沒有遺失過信嘛……”
我開始覺得這將會是個有趣的傢伙。
“最後是怎麼發現的呢?”員警顯然也被吸引了。
一個倒楣的作家,寫過許多作品,也投寄了很多地方,但每次都被退回。後來他疑心被系統地玩弄了。換作別人,可能這樣神經質地想想也就罷了。他卻實施了一個周密的計畫。
這個計畫分四個步驟。
第一步,完成一篇小說,叫《盜睡人》,裡面描述一個叫阿A的人。阿A突然發現自己得了個奇怪的病——在自家的床上睡不著覺。他試著換到沙發、地板,好了一陣子就不靈了。然後就發展到睡旅館也不行。阿A只好三天兩頭去朋友家蹭睡。久了也不是個事情。後來他想出了個好法子。以各種方式(用得最多也最可靠的方式就是拆閱鄰居與別人的通信)監視鄰居們有哪家子在哪天會出去旅遊,當天他便會設法進屋,補上個長長的美覺。
第二步,把這篇小說投寄給一份以前想都不敢想的雜誌。
這兒有兩個基本假設。一是作家假定那個盜信者喜歡刺激——有怪癖的人多少都喜歡刺激——他會受到小說中阿A行為的鼓動,慢慢進入到故事情節去,並在現實中真去鄰居家盜睡。二是這篇小說會被雜誌退回來。後來的事實證明這兩個假設都成立。
第三步,作家今天以鄰居阿B1的口吻給阿B2寫信,然後再以阿B2的口吻給阿B1回信。明天則以鄰居阿C1的口吻給阿C2寫信,然後以阿C2的口吻給阿C1回信。如此這般,寫了不少信。
當然,每次的回信在進入真正戶主家之前,作家都會設法截住,使之不會輾轉到真正戶主的手上。這個過程肯定複雜而又驚險。具體如何操作的,你得問作家去。
第四步,在上述步驟實施一段時間之後,作家便以自己的名義給某個真實的或杜撰的朋友寫信,透露什麼時候會出外幾天的資訊,以便盜信者依約上鉤來他家睡覺。到時候作家便可以在家等著捉賊。
作家花了半年的時間,找到了盜信者。
(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