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聞一位文友的文章遭報社拒登,引發我一番唏噓感嘆,因為拙文一直在報上發表,究竟觸及了那一根敏感神經,作者的文章才得不到發表呢?!我也想弄清楚究竟。但在反覆細讀這篇短文之後,完全看不出箇中有任何驚世駭俗的悖論,純粹只是一番誠摯平和的表述罷了。如果真的要說這篇文章有問題,那末它最大的問題就是講了幾句真話而已。
講真話不好嗎?不可以嗎?
令人百思不得其解的是,在某種情況下幾乎每一個人都願意并且堅持要聽到真話,譬如追求異性,你一定希望對方講出那一句發自肺腑的真話:「我愛你!」絕不容許口是心非;又或者是閣下病了求醫,你必然期待醫生如實道出你的病情以及治療方法。這些真話,沒有人不願聽,也沒有人會責怪或處罰講真話的人。
甚麼是真話?
曾經在曾金燕寫的一本關於中國女權的書中讀到對「parresia」一詞的闡述,它在古希臘、羅馬意為「出發點」。其實這個詞直譯就是「講出所有」,亦指完整地講真話,并與追求真理相聯系。對自己個人、公眾流行意識以及涉及政治的論述中講真話,某些時候會使得「講真話」變成一種批評,需要講真話者承擔冒犯他人甚至付出生命代價的風險。
曾有人分析過為甚麼人們不敢講真話,那是因為從經濟學角度看,講真話的成本太高,收益太少,有時甚至是負效應。所以一些識得計數的人為避免吃虧,就選擇不說真話,開始講起假話來。
這又從另一個角度證實,人們之所以不敢講真話改為講假話,是因為有大人物不愛聽真話,而且會對講真話的人實施報復,他們只喜歡聽假話,所以人們投其所好,逢迎獻媚,淨挑好聽的說,用中國的古話說就是「上有所好,下必甚焉。」
兒時讀過安徒生童話《夜鶯》,在這篇東方色彩濃郁的童話中,一位中國皇帝有了一隻很會唱歌的夜鶯後,全國一片夜鶯熱,宮女用水倒入喉嚨發出「咯咯」聲摹仿之,路人相遇,一人只要說出﹕「夜」,另一個馬上接著說:「鶯」。後來日本皇帝寄贈一隻也會唱歌的機械夜鶯,中國皇帝便寵愛這隻鑲滿寶石黃金的假鳥,但它除了唱來唱去都是那個調,最後還壞掉了。中國皇帝直到臨死才重新聽到那隻真夜鶯的真歌聲,感動得流下最後一滴眼淚。
從這則童話可以悟出兩則道理,一是皇上喜歡甚麼,子民也就投其所好,這便是「上有所好,下必甚焉。」有喜歡聽假話的主子,才有喜歡講假話的奴才,故不敢說真話只說假話的病根在上面,而不是在下面;其次,就是真鳥真唱遠勝於假鳥假唱,因為那才是值得聆聽的天籟,一若人們的思想與內心想法的流露,必定要真實披露,暢所欲言,才顯得有聽取與借鑒的價值,才能令掌有權勢者真正瞭解治下子民心中所想,有效而正確地調整與變通自己的政策。阿諛奉承贊美歌頌之詞或者覺得好聽入耳也很受用,但那只是空洞無物,言不由衷,沒有生命的假鳥假唱,最終誤人誤己,禍國殃民。
在民主社會生活了幾十年,早已習慣了獨立思考,言論自由,覺得講真話其實毋須勇氣,更不會令自己付出甚麼代價,因為在這里講真話是常態,也是最基本的人權。反而講假話,意味著放棄節操理念,失去人格之清白,這才是個人要付出的真正代價。
在紐西蘭這個民主社會除了可以講真話,還有另外一個更重要的理念,那就是除卻恐怖主義,種族主義或反人類等涉罪言論之外,大家對不同意見觀點應有的尊重与包容,這就是胡適講過的「包容比自由更重要」。海外華人社會中某些人對不同意見觀點,一律冠以政治罪名貼上標籤,口誅筆伐,根本不懂得應該予以尊重与包容。有時為了証明自己政治正確,還將個人或少數人與國家民族或華社等同起來相提並論,將自己拔高到一國一族的化身與代言人,似乎這樣就能佔住道德高地,立判高下,區分對錯,并且把不同意見觀點的人置於敵意對立之反面,這種做法在紐西蘭是行不通的,也辦不到的。更不可能令那些講真話的人,願意聽真話的人因此產生恐懼,從而不敢講,不敢聽。
只要是真話,該講的還是要講,該寫的還是要寫,皆因為「不敢講真話是個人的恥辱,不能講真話是時代的恥辱。」在一個像紐西蘭這樣可以講真話的地方,還不敢講真話,也極少聽到真話,反倒是假話滿天飛,矯情虛飾到了無以覆加的地步,那就不但可恥,而且可悲了。
莎士比亞講過:「懦夫一生死上很多次,英雄一生只死一次!」為了講真話或者可能要付出代價,有時即使講真話也未必成為英雄,但最低限度對得起天地良心,沒有做懦夫,這便是我堅持講真話的底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