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温《福尔摩斯探案全集》,再次感受到被经典叩击心灵的阅读快感。如果说多年前初读此书只是了解了故事大概,现在品读则更注重作品的故事内涵、人物塑造、谋篇布局等。而这一切,100多年前的作家以非凡的想象力和创造力呈上了令人钦佩的答卷。
乡绅后代,受过良好的教育,有艺术气质,侠义心肠和绅士风度兼而有之……这就是福尔摩斯。100 多年前,柯南·道尔曾担心自己一手创作的大侦探有朝一日会被读者抛弃,作者希望通过在作品中毁灭他从而让他获得永生。道尔应该欣慰,福尔摩斯至今仍然活在太多人的心中,他已经穿越了一个多世纪,仍将穿越到未来。
据《吉尼斯世界纪录大全》统计,福尔摩斯是世界上最频繁被搬上荧幕的文学形象——自黑白电影时代开始,这位侦探已经被254次搬上大小银幕。英国皇家化学学会于2002年授予他荣誉研究员称号,使其成为第一位获此荣誉的虚构人物;在此书问世100年后,英国皇室决定授予福尔摩斯爵士爵位,这是破天荒授给一个书上的虚构人物。
英国演员杰里米·布雷特于1984一1994年出演福尔摩斯剧集,他被认为是最具权威性的福尔摩斯扮演者。杰里米展示了福尔摩斯优雅冷静的绅士风度,更发掘了福尔摩斯个性深处的人性温暖,加上演绎得恰倒好处的刻薄尖酸、恃才自傲的小缺点,赋予了大侦探迷人的个性魅力。还有那睿智冷静中透出的优雅傲慢,虽然轻视女性智商但却尊重保护女性,同情弱者的善良心肠,偶尔流露出来的对友情、亲情的珍视,更征服了无数女性观众的心。
福叔为何如此魅力非凡?从《最后一案》中福尔摩斯自述中或许能找到答案:“如果我能为社会除掉莫里亚蒂这个祸害,那么,我情愿结束我的侦探生涯。我可以说,我完全没有虚度此生……由于我的存在,伦敦的空气得以清新。在我办的一千多件案子里,我相信,我从未把我的力量用错了地方。”
经典的魅力在于其自身的时代性与深层的普世性,我们阅读福尔摩斯,自然会问为何中国出不了福尔摩斯?有人撰文分析:中国虽然也有狄仁杰、包拯等人物在查案方面有过人表现,甚至也进入文学作品,被当作“中国福尔摩斯”,但这些人物所作所为还是与现代侦探式的调查和推理相去甚远。这些古代名侦探与普通官员的区别通常只是不太喜欢用刑,对犯人口供的执着则毫无二致。他们往往会采用一些封建迷信类的小技巧,让嫌犯在毛骨悚然或晕头转向中自行招供,由此获得口供,再“罪从供定”。
刑讯逼供在中国的司法实践中始终占据着重要地位。中国特有的“罪从供定”制度,导致审案官员们对刑讯逼供爱不释手——这种制度下,案件相关的人证物证并不特别重要,真正要紧的是嫌犯亲口服罪,在服辩文状上签字画押。有些朝代甚至还为刑讯嫌疑犯制订了规则,要求各地官员文明办案、依法拷打。
可想而知,在这种奇妙的制度下,福尔摩斯这种人实在是派不上用场。在中国的司法舞台上,他拥有再多的科学知识和推理能力,也比不过一个刑讯经验丰富、知道怎样控制力度以确保人犯承受剧痛而不至死亡的衙役。
说中国没有神探貌似不公,浙江叔侄案、聂树斌案、呼格吉勒图案等不胜枚举的重大冤案莫不由“神探”们炮制勾兑。十八大提出“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驶审判权、检察权”,但司法体制改革依然任重道远。可以说,中国何时会出现真正的福尔摩斯,取决于司法独立何时到来。
“由于我的存在,伦敦的空气得以清新。在我办的一千多件案子里,我相信,我从未把我的力量用错了地方。”历经百年岁月,跨越时空阻隔,福叔这番话依然空谷传响,余音绕梁,发人深省,令人感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