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年快要过去,狗年即将来临,文人墨客们又该是从鸡年谈鸡、鸡年唱鸡等等,转到狗年话狗、狗年演狗、画狗了。愚虽不才,亦欲假此狗年,写篇关于《狗年为狗正名》的拙文以贻笑大方。
狗之为物,遍及城乡,妇幼咸知。狗在家庭饲养的“六畜”中排列老五,在十二生肖中占倒数第二位,可见它在畜类中的“席位”,虽非“名列前茅”,但亦非
“名落孙山”。狗,即犬也,世有牧羊犬、看家犬、猎犬、警犬以及玩赏犬等,这些犬,皆为世人所爱所用,从此又可见狗为人类服务,起到了不可小看的作用。
狗,有益于人也。然而,人世间对狗的看法却总是失之偏颇,在它的传名流誉中,大凡以狗喻坏人坏事者,可谓数说纷纭,言词切齿,似乎狗狗皆诛。这里不妨列举
数例。
狗眼看人低。这是国人常将狗比喻市井中的那些把地位卑微或穷困者看得很低贱者的“势力眼”。这种“势力眼”,自然颇受世人们鄙视和憎恨,故此,将其人眼视为“狗眼”。此其一。
狗仗人势。这是人们看不惯那些“狐假虎威”,仗势欺人,卑鄙龌龊的小人,因恨其人,故以狗比之。这类小人,虽然手中没有多大权势,但他仗着某些亲情者的权钱关系,到处称雄称霸,为非作歹,所以称其为“狗仗人势”。此其二。
落水狗或云丧家狗。这是鲁迅笔下要“痛打”的“狗”,也不外指的是那些失去主子,无家可归,犹如野狗般的坏人。他们虽然心怀恐惧,行为狼狈,“但还是遇
见所有的阔人都驯良,遇见所有的穷人都狂吠的,不过这时它就愈是不明白谁是主子了”(鲁迅语)。此类“狗”纯属皆打之列。此其三。
此外,还有“狗头军师”、“狗急跳墙”、“狗血喷头”、“狗嘴里吐不出象牙”、“狗官”、“狗腿子”、“癞皮狗”和“好鞋不踏狗屎”等等等等,亦莫不是以狗比喻坏人坏事的。人们如此视狗、论狗、品狗和贬狗,这对狗是不公平的,狗若有情,狗亦悲矣。
其实,平心而论,狗有何罪?纵观古今中外,世人对狗的评价不低。中国民间关于义犬的记载不少,“犬有湿草之仁”便是一例。传说一人醉卧荒郊,忽然发生山
火,醉汉身边的野草尽皆着火,眼看要危及主人的生命。醉汉身边的犬叫不醒主人,便跑到附近的水塘中将身上的毛沾上水跑回来打湿主人身边的野草,如此往返,
终使主人获救,被人称为义犬。世人之所以养狗爱狗,正因为狗本性驯良,且善通人性,并与人为善,若能善养善驯善管善用,狗不但可供玩赏,取乐于人,且能很
好的服务于人类。即如科技发达的今天,在许多地方,狗的看家护院的功能并没消失或减退,猛犬值夜,常常令窃贼胆寒。而在警界,防暴犬、缉毒犬、警犬的作用
巨大,其侦破疑案功不可没。前些年,国外已有“导盲犬”的报道,训练有素的导盲犬成了盲人生活中得力的助手。马戏团中,驯犬的表演娱乐大众,让观者开怀。
百姓家中,宠物犬给一家老小带来欢乐。犬之于人,可见一斑。当然,至于那些无人训教的野狗、恶狗另当别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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